楼主: 一刹春
6541 6

[财经时事] [推荐]话说“系人”——哥伦比亚大学阶级状况调查报告(修订稿) [推广有奖]

  • 0关注
  • 51粉丝

荣誉版主

定逸小师太

大师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8
论坛币
67168663 个
通用积分
13.3957
学术水平
58 点
热心指数
64 点
信用等级
52 点
经验
19122 点
帖子
2346
精华
46
在线时间
46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5-23
最后登录
2024-3-1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话说"系人"--哥伦比亚大学阶级状况调查报告(修订稿)
作者:徐国栋
   
  同志!当你听到"系"这个词时,你会作何联想?你会想到一座楼(条件好一点的法律系如此,最大的好处是发了多的奖金其他的系不知道)或者是一座楼里的一层(条件差一点的法律系如此,没有任何隐私可言),里面有办公桌若干、课桌若干、现金若干、电教设备若干,等等,它们在周末以外的时间为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使用。总之,前面讲到的硬件是"营盘",后面讲到的各色人等是"兵",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个个法律系度过一年又一年。我对你心中想到的系的描述对否?好,你说了对,这也证明不了俺比你高明,因为俺在来美国前,心里的"系"与你心里的"系"完全一样,所以俺一把就摸准了你的心思。
  有些词不到"此地"总是理解不了的,例如俺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写到的Morningside一词。只有处在Morningside以后你才可能理解什么是Morningside。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后,我才理解了Faculty这个词的意思并且改变人们把它译成"系"的常规把它译成"系人"。在哥大法学院的网站,对她的全部成员的介绍的栏目的名称是"Faculty and administration"。同志,看不懂吧?按照从我们的文化背景出发的理解,这一栏目应该介绍该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行政管理的结构(主任、书记下辖若干职能部门等)。然而,人家的这一栏目中的介绍一分为三:其一,Full time faculty(呵呵,又看不懂了吧!怎么冒出一个"全时的系");其二,Adjunct professor and lecturers;其三,staff。"全时的系"是怎么也说不走的,把它译成"全时的系人",一下子就清楚了,译成道地中文,就是全日制的教师的意思。俺们中国人讲全日制这个词只用于学生,全日制的学生地位比那些半工半读的高,却从来不把该词用于老师。俺已经说过,从制度设计来看,所有的中国大学老师都是全日制的(尤其是军事化的大学如公安大学,全部老师要坐班),但由于种种原因,俺们的大学教师队伍事实上多数成了半工半教,大家已经把全日制看成一种惩罚。遥想89年事变后,由于社科院在事变中的表现出格,新上任的社科院的主管想到的第一个惩罚措施就是大家全部都给老子坐班,大家群起愤怒并成功地击退了把我自由知识分子禁锢化的企图。但按照全日制学生高于半工半读生的理路,全日制老师的地位应该高于半工半教老师呢!呵呵!
  全时的系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教授。叫某某为单纯的教授是该教授在学术上不够牛的标志,牛的教授都有自己独特的衔头:例如徐国栋先生是巴特勒教授。什么意思,其实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已经讲到的丁龙教授头衔的来历时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某个历史时期,某个慈善家出钱设立一个教席并承担维持它的费用,此等教席就以该慈善家的名字为名。据说得了某个奖也可以产生这样的衔头。例如,如果俺像黄风一样得了奖励罗马法传播的普里聂夫斯基奖,俺以后就可以自称为普里聂夫斯基教授徐国栋。第二种是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这个词也通常被译为副教授。他们往往出身名门正派,绕过了讲师这一关直接奔教授而来。主要看出身资历被名牌大学或普通大学选择吧!最宝贵的资历是毕业自哈佛、耶鲁等名校;其次是给著名的法官当过助理(clergy),在这一环节上,美国的大学首先表现出贵族精神,你不是名门出身恐怕难以进名校教书。事实上,进了名校的人也笨不到哪里去。其次,美国大学表现出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因此,法学教授的培养还带有法学院建立前的那种学徒式培养的色彩(跟著名法官当助理)。而且美国大学敢于冒险,不像中国大学那样在新成员进来时就要求多少成果。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宽松,十几年不发表东西没有问题。这恐怕是因为他们承认好的精神产品的生产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应有等待的耐心。因此,像纳什那样的教授在美国能得到后来得到了巨大回报的容忍,而这样的人在当代中国的大学恐怕会被做掉。陈景润能在厦大被容忍是厦大的骄傲,但我根本不敢保证老陈这样的人在今天的厦大的体制条件下能得到容忍,因此,陈的被容忍,是否与文革期间的混乱有关呢?
  非全时的系人就是Adjunct哪!这个词在词典上也译成"副教授",由此产生了如何把它与assistant professor区别开的巨大难题。恐怕不到美国的大学呆一阵的人区别不了两者。俺呆了近4个月了,终于能区别两者了。Adjunct就是兼职教师,他们不专属于某个大学,而是靠一个或很多大学的聘书过活,因此,为了获得良好的生存,他们应同时是几个大学的兼职教授才是。他们与全时教授的关系是老板与打工仔的关系,而前者是要全心全意为选择自己的大学服务的,后者属于走穴者。如果全心全意地工作,自己单位的事情那里做得完!有心眼里就有活嘛!人家都说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忙,至少俺不认为他们比我忙,但他们比多数中国教授忙是事实,独当一面,要组织许多活动呢!很难想象他们有可能到处走穴。饶有兴味的是,中国的全时教授争当兼职教授,全国到处乱转,他们在本单位的工作肯定是马虎了事的。按照美国的标准,他们是典型的自贬身份呢!呵呵!
  可以说,在教师队伍中,存在"一个阶级","两个阶层"。"一个阶级"就是教师阶级,"两个阶层",就是专职教授和兼职教授两者,他们一个是老板,一个是打工的。这种制度的来历我只能推测到古老的波伦那大学。当时,大学(Universitas)就是"一群人"的意思,典雅些的译法是"团体",因此,像"系"的概念一样,"大学"也是一个人的概念而非物的概念,而在中文中,"大学"一词如果不是一个仅关涉到一个校园以及里面的财产的概念,顶多能做到是一个兼包一所大学里的物和人的概念。在西方语言中,一些兼涉人和物的因素的描述对象总是有不同的词把表示人的与表示物的区分开。例如,表示人的是family;表示物的是home或house,西方对我们在物的意义上理解的词汇在人的意义上的使用,表明了人家的人文主义传统,而我们的用法表明了我们的根深蒂固的物文主义传统,难怪俺的人文主义民法观在祖国推广起来那么难哦!语言是一个民族的心灵轨迹,它首先就"先占"了一个人的心灵,人们使用既有的语言思考,构成理解的前结构,因此,认识的客观性是非常渺茫的。所以,俺的人文主义民法典遭遇的最严重的问题恐怕在于中文的物文主义的潜意识对学者们的先占!
  波伦那大学最初的举办具有企业性。一些罗马法研究者讲课卖钱,为了卖更多的钱,不惜掺水,把两个小时可以讲完的东西拉长到讲两天。所有的教授和学生构成一个Universitas与周遭的市民和市政府形成对立,但学习分为专业,因此,一个Universitas又分为若干个Facoltas,也就是说,一个教授牵头把几个相关专业的教授组织起来,开几门课程赚钱,这几个教授结成一种合伙的关系构成集体性的老板。对于一些鸡零狗碎的课,他们就请人来讲,这样的讲课者就是adjunct的前身,他们处在合伙雇员的地位,是最早的自由职业者。不让他们进核心,是为了减少年终分红的人数。这跟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中合伙人与打工律师的区分是一样的道理。说到这里,我想起来比萨大学法律系的主任罗伯特·隆波里曾问我,中国是否按"系"的方式组织大学,当时我对这个问题有些茫然,现在我算理解这个问题了。说起来,这样的制度也曾引进于中国,人们通常说民国时几个教授构成一个系,当然,那时一个教授要开好几门相隔遥远的课,不像现在的大学教师如此专业化。他们也许就是合伙人。对于他们讲不了的小课,恐怕还是要请人。鲁迅曾担任北师大的聘书教授,他也许就是一个这样的Adjunct呢!
  这样的几个老板构成一个Faculty,该词在拉丁文中的含义就是"权利",老板们享有请什么打工仔以及年终分红的权利嘛!当然,他们还享有在一起吃黄包餐,以便讨论一些事情,彼此联络一下感情的权利。所以,Faculty的经典含义是"系人",严格说来是享有权利的人的意思。过去,我不大理解"选修课"(Facoltativo corso)这个词,经过对"系人"的研究,我得到了!它就是学生有权利决定是否上的课的意思。
  然而,一校也好,一系也好,除了教书之外,还有日常的行政运作问题。当然,这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老板们来做,他们都是从教授中产生的系主任和院长等,至于一些具体操作的事情,就由行政人员来做了。他们构成Staff,完全是打工的,对他们的管理实行不同的逻辑规则。例如,在意大利的大学,这些行政人员上班要打卡,因为他们是为了金钱而工作,要用条条框框把他们套住,而教授们都是为了荣誉而工作的,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定来去的时间。事实上,他们总是工作得比staff多,上个厕所都一溜小跑。过去我对比萨大学的图书馆就设在每个教授的办公室里,而这些教授不偷书感到不解,现在似乎悟到了真谛:似乎不应设想所有人自己偷自己的东西。
  所以,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存在由全时教授构成的统治阶级,由职员构成的被统治阶级,以及由兼职教授构成的中产阶级,两头大中间细,形成哑铃型的阶级结构。这种阶级结构与中国的大学完全相反。在每所中国大学都回荡着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斗争的主旋律,前者常常吃亏,因为后者实际地掌握许多资源的分配。而在美国乃至于西方,行政人员是不能与统治阶级叫板的。我已经告诉大家,哥大法学院外事办的负责人阿拉曼尼女士是相当高级的Staff,她通知我们每周四去吃黄包餐而她自己不能去享用,此事就表现了我和她的阶级分野。顺便告诉大家,从制度设计来看,外国访问学者属于系人,是统治阶级的一员。
  【注一】为何说全时教授们是统治阶级?首先因为他们享有完全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实施自己的教学研究活动的自由,不受"校领导"的干预,在这个意义上,校长不属于统治阶级,而属于Staff。因此,美国的教授都是独往独来的天马;其次,教授们像法官一样受到终身制(Tenure)的保障。助理教授在任职6年后经过逐级评议被授予教授职位后,就终身任职,大学除非有正当理由如刑事犯罪等情事,不得开除教授。这样的安排并非从来就有,而是从历史陈案中总结教训而来。19世纪末,斯坦福大学的激进的社会学教授爱德华·罗斯主张当时社会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铁路--应当交给政府管理,不能由私营企业把持。而斯坦福大学的恩主勒兰德·斯坦福生前正是通过修建铁路发家的(我在"白人的自由女神"一文中提到过他)。他生前似乎容忍了罗斯,但他死后,其遗孀担任斯坦福大学校董会的董事长,遂念起旧恨,将罗斯教授赶出斯坦福大学。此案以后,为了防微杜渐,美国高校决定以终身制保证教授的教研活动不受政治干扰,维护学术自由,让教授们在研究与教学过程中传播的任何有争议的思想和言论不会对他们的"饭碗"构成任何威胁。
  在上述两项制度的保障下,美国教授只要不犯罪,无人能奈何得了他们。在美国,也有贺卫方式的"有机知识分子",哈佛大学的黑人教授康奈尔·威斯特即为其例,他在非裔美国人的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多才多艺,不仅擅长讲演、表演,热心社会活动,而且还灌RAP音乐唱片出售。他爱凑热闹,对各种团体向他发出的邀请有求必应,整天在国内外飞来飞去赶场子。时间久了自然冷落了自己的学生。哈佛新校长劳伦斯·萨默斯上任伊始找他谈心,对他灌制RAP唱片颇有微词,希望他多务点正业、少赶点场子。谁知这话捅了马蜂窝。威斯特把他与萨校长的谈话透露给媒体,当即爆为全国许多报纸的头条。为了表示抗议,他宣布从哈佛辞职,跳槽到普林斯顿。这样,哈佛大学雄极一时的非裔美国人研究专业就因为萨校长的一句话而土崩瓦解了。为此,萨校长不得不一再发表抱歉声明,表示自己原没有给威斯特教授穿小鞋的意思。你看,一个校长的正当的职权行为就是因为教授们的巨大权力而泡汤。  
  最频繁地表现教授的权力的地方还是教学。在美国的大学里,尽管各学科都有教学大纲和学位标准,但教授对从课程设置到具体某一门课的教学都具有绝对的权威,系主任都无权干涉教授的讲课内容或教材选择。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内的教授们的禁脔。
  当然,这是大学内部的逻辑,外人无从知晓,因此,当"内""外"初遇时,往往发生观念冲突。我已经写到,艾森豪威尔将军1952年解甲归田到哥大当校长,武人治文人伊始,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将军在下属的陪同下巡视校园,会见校董会、行政人员和学生,最后参加了学校教授为他举行的欢迎大会。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之后艾克致辞。他首先谦恭地为有机会会见在场的全体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们表示万分的荣幸。说话间,哥大德高望重的物理学教授、后来成为诺贝尔奖得主的I.I.拉比教授站起来,自负而不失风度地说:"先生,教授们并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教授们就是哥伦比亚大学。"事实上,拉比教授在这样的场合不过说出了一个合乎常情的事实,让武人出身的艾克明白了自己这个校长与教授们的关系而已,并无冒犯之意。
  教授的这种统治阶级地位还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确认。1980年,该院在裁决一场涉及大学的劳资纠纷案件时(NLRB vs.Yeshiva University,944 U.S. 672)表态说,大学教授属于"资方"或管理阶层,而非劳方,因为他们在日常高校的管理和运作过程中对课程设置、学术标准、学生录取、学习成绩、课时安排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而且现任教授们直接参与新教授的招聘、录用、提升等管理过程,所以,按照《国家劳工关系法》的规定,大学教授没有资格享受通过集体谈判进行交涉的权利。确立教授统治阶级地位的这项裁决带给教授们的实惠并不多,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决了私立高校教授加入工会、与校方进行集体谈判交涉的任何可能性。这样在涨工资的问题上就难免吃亏,一些青年教师的工资还不如资格稍老的秘书高,但他们却不能组织工会维权。作为被统治阶级的Satff是有这个权力的。因此,秘书、清洁工、食堂职工可以在一个学年中最紧张的时候宣布罢工,让忙考试的学生吃不上饭,毕业班的学生毕不了业,校园里垃圾成堆没人收拾,甚至雇人敲锣打鼓破坏校园宁静,甚至从哈莱姆请来黑人同志助阵。校方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一般会作出些妥协,答应增加他们的工资待遇,这往往是集体行动的力量所致。
  尽管有这样的不利,统治阶级的名分更重要,因此,没有听说过哪个大学的教授们为了增加工资的集体谈判权而宣布放弃他们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只有兼职教授们架不住实惠的诱惑放弃了统治阶级的名头。这种教授平时在教授大会上没有选举权,黄包餐偶尔才吃一次,在系里课程设置的讨论中从不露面,连一年一度的圣诞晚会都不被邀请参加。半个世纪前拉比教授骄傲地宣称教授即大学时,这个群体还几乎不存在。但近年来,随着高校财政日渐紧缩,雇用终身教授费用高昂,再加上取得终身后的教授不易管理,很多高校转而采用"固定兼职"(perma-temps)的教授职位来填补由退休或自动离职空出的教职。据联邦政府教育部统计,从1993至1998年,40%的美国高校采取措施削减全职终身教职;其中22%的高校用"固定兼职"的教职来取代全职终身教职。有的社区学院的兼职教授比例高达70-80%,连著名私立高校纽约大学都拥有超过50%的兼职教授。他们大致分为两种情况。很多带应用性的学院或专业为了扩大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面,有意识地雇佣专业领域里的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希望他们能在教授专业课程的同时,传授书本知识以外的职业技能,并利用他们的职位给学生介绍实习以致将来就业的机会。这类兼职教授在MBA、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专业尤其普遍。但他们按授课的门数拿钱(每门课1300美元左右),年收入通常不足30000美元,没有医疗、退休或任何其他福利待遇。学校不给他们配备办公室,更加谈不上配备秘书了。为了改善自己的待遇,他们宁愿放弃统治阶级的名头而要求实惠,2002年,纽约大学的兼职教授经过艰苦斗争,终于成立了美国私立大学中的第一个兼职教授工会,从而开创了私立大学教授集体谈判交涉的先河。但从美国大学的阶级结构来看,这个工会的成立不仅没有提高兼职教授在大学中的地位,反而以法定的形式将这个知识群体与秘书、清洁工、食堂职工等高校"劳工"之间划上了等号。换言之,终身教授和"固定兼职"的兼职教授之间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从此法律化、明朗化了。因此,兼职教授正在从统治阶级下降为被统治阶级。所以,拉比教授如果能活到今天,再次面对他的开黄腔的新校长时,他应该说:"先生,只有终身教授才是哥伦比亚大学。"
  拉比教授的此语,不过是对"谁是大学的主人"的问题的一个美国式回答罢了。如果有人胆敢在中国的大学这么一问,肯定会产生冷盐进热油的效果,正犹如俺提出"贵族出身对于一个学者很重要"之命题的效果一样。按照我们民族的思维定势,最后的结论肯定是:教授、职工谁也离不开谁,大家都是主人!甚至也不排除好好先生们在讨论结论中把学生也写成主人的可能呢!反正也不要什么本,多写一个怕甚?但这样的皆大欢喜的结论毫无意义,最终的结果还是潜规则与明规则的不一致,掌握学校资源处置权的行政人员实质上成为大学的主人。大家也并非看不出这种背离,所以,有成就的学者往往要挤进行政队伍,把自己从名义的主人变成实际的,这样,分一杯羹的愿望就把一个教授由全时的变成兼职的,学术的发展由此遭到阻断。因此,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与美国的对应物完全相反,尽管也是哑铃型,但在那哑铃的顶部坐着的是Staff或administration,中国的学术因此受到损害。
  上述问题在中国是爆炸式的,在美国提出这个问题一点不会引起"爆锅",因为这种安排早就是美国大学的实践,而且也有相应的理论支撑。美国实行机会平等下的等级制,其大学里的尊卑等级分明着呢!不过,各阶级间具有流动性就是了。每个人都有平等的选择充当某一阶级的成员的机会,但如果运气不好或能力不够,那就只好当自己不怎么愿望的阶级的成员。与此相反,中国的大学是大家平等的,其结果,是任何一个科级干部都有权力让一个教授差不多每周填一次重复档案中所有项目的表。所以,美国的教授可以专心做学问,不怎么理琐事,而中国的教授不得不陷入琐事堆里去了。美国教授在大学中的崇高地位,当令中国教授们羡慕吧!实际上,中国教授们不过受"平等"之害罢了。 国人们很少有勇气说出人生来不平等的事实,因为此语伤人太多,只好把这点心得埋在心里,口里说平等,实质上执行不平等的规则,这导致宣称的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与实际的不一致。美国人哪会玩这个?心直口快,一根肠子通屁眼,因此,其大学的阶级结构让一个外国人在4个月内就瞧出来了,而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要想让美国人弄明白,恐怕要花4年才够呢!信不信由你,呵呵!

  2002年12月26日圣诞节次日纽约大雪中于晨边高地

  【注一】本文从此以下至以"拉比教授的此语"句子开头的段落,主要摘引程星的"教授就是大学"一文,载《华夏文摘》第605-606期。在此对程教授致以衷心的谢意。此等摘引为快速向中国介绍美国的大学制度而为,非出于营利目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哥伦比亚大学 调查报告 哥伦比亚 University Universit 阶级 状况 哥伦比亚大学 调查报告 修订稿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沙发
一刹春 发表于 2004-7-9 01: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民法学家咋变成板儿了? ——读徐国栋先生的“系人”一文有感 maxim 发表时间:2003-1-13 7:48:46

  近日读到多篇徐国栋先生的大作,捧腹之余不禁忧心。中国借鉴西法已逾百年,而中国的一位“许多人都承认的”“中国法学界懂外语最多的学者”(见徐公的“英语这个东西”http://www.law-thinker.com/detail.asp?id=1478)竟然如追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板儿一般,在美国的一所大学里见什么都新鲜,且随意地、不加深究地发一些不着边际的感慨。(此公还够不上刘姥姥的档次,因为这位姥姥还知道对自己不懂的事情保持缄默。所以他只能被比喻为板儿。)网络发言没有审稿机制,一个学人网站的发言质量全赖学人自律和同仁监督,鄙人不揣冒昧,对徐公提出一些质疑,希望能够引发更多的讨论。

  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中有一项通行的原则,那就是:任何知识和信念都必须立基于总体证据或全部证据。这项被称为“总体证据要求”或RTE(requirement of total evidence)的原则有弱、强两种版本。弱的RTE(简称为WRTE)要求:“一个理性的认知主体X应当依据他/她在某一特定时间所掌握的全部证据来确立他在该时间的信念、知识或主观可能性”。(参见:Rudolf Carnap, Logical Foundations of Probabili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0. P.211),而强的RTE(简称SRTE)则要求:“一个理性的认知主体X应当尽可能搜集和使用所有可得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信念、知识或主观可能性。”(参见:Paul Horwich, Probability and Evidence, Cambridge: MIT Press, 1982. CH.6)。如果一位理性认知主体确立其信念、知识或主观可能性的目的只在于指引自己的私人决策或行动,他/她只需遵循WRTE即可,也就是说:他/她没有道德义务去搜集和使用所有的可得证据,而只需依凭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无论这种知识储备是多么的薄弱)。相反,如果一位理性认知主体想要去“说教”或“传播知识”,他/她便有道德义务去遵循SRTE,即:尽自己所能去搜集和使用所有可得的证据。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所言:一位教师在讲台上口沫横飞的时候,必须假定下面的听众中至少有一位博学者,而不是假定听众都是傻瓜。(Leo Strauss, Liberalism Ancient and Moder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1.)(以上论证借用自郑戈博士的未发表论文:“民主社会的公民教育”。此次引用并未征得郑博士本人同意,愿他因本人的一片公心而原谅本人)本人之所以在此批评徐公,正是由于他作为一位“知识传播者”而未能满足SRTE的要求。这里仅举几个显而易见的例子:

  壹、徐公曰:“同志!当你听到“系”这个词时,你会作何联想?你会想到一座楼(条件好一点的法律系如此,最大的好处是发了多的奖金其他的系不知道)或者是一座楼里的一层(条件差一点的法律系如此,没有任何隐私可言),里面有办公桌若干、课桌若干、现金若干、电教设备若干,等等,它们在周末以外的时间为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使用。总之,前面讲到的硬件是“营盘”,后面讲到的各色人等是“兵”,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个个法律系度过一年又一年。我对你心中想到的系的描述对否?好,你说了对,这也证明不了俺比你高明,因为俺在来美国前,心里的“系”与你心里的“系”完全一样,所以俺一把就摸准了你的心思。

  有些词不到“此地”总是理解不了的,例如俺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写到的Morningside一词。只有处在Morningside以后你才可能理解什么是Morningside。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后,我才理解了Faculty这个词的意思并且改变人们把它译成“系”的常规把它译成“系人”。在哥大法学院的网站,对她的全部成员的介绍的栏目的名称是“Faculty and administration”。同志,看不懂吧?按照从我们的文化背景出发的理解,这一栏目应该介绍该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行政管理的结构(主任、书记下辖若干职能部门等)。然而,人家的这一栏目中的介绍一分为三:其一,Full time faculty(呵呵,又看不懂了吧!怎么冒出一个“全时的系”);其二,Adjunct professor and lecturers;其三,staff。“全时的系”是怎么也说不走的,把它译成“全时的系人”,一下子就清楚了,译成道地中文,就是全日制的教师的意思。俺们中国人讲全日制这个词只用于学生,全日制的学生地位比那些半工半读的高,却从来不把该词用于老师。俺已经说过,从制度设计来看,所有的中国大学老师都是全日制的(尤其是军事化的大学如公安大学,全部老师要坐班),但由于种种原因,俺们的大学教师队伍事实上多数成了半工半教,大家已经把全日制看成一种惩罚。遥想89年事变后,由于社科院在事变中的表现出格,新上任的社科院的主管想到的第一个惩罚措施就是大家全部都给老子坐班,大家群起愤怒并成功地击退了把我自由知识分子禁锢化的企图。但按照全日制学生高于半工半读生的理路,全日制老师的地位应该高于半工半教老师呢!呵呵”

  读毕这段话,偶已经“芬特”了一万多次。由于身处国外,手头没有比较像样的英汉双解词典。但偶死活也不相信中国人里面居然是此位徐公第一个“发现”faculty一词可做“人员”之解。果然,借助电脑上浅陋的“金山词霸”,我发现faculty一词被解释为“n.才能,本领,能力,全体教员,(大学的)系,科,(授予的)权力” 。而徐公所发明的“系人”这个不伦不类、不中不西、非猫非狗的词汇,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其实,除了美国大学中的法律教育单位被称为“law school”或“school of law”外,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其他英语国家的大学法律教育机构大都叫做“Faculty of Law”。用徐公发明的新词来解释,这些机构岂不都成了“法律系人”???实际上,faculty一词至少可做“系”和“系里的教师”两解乃是国内学过英语的知识人都知道的常识,大概不必徐公去惊叹的。

  贰、徐公曰:“全时的系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教授。叫某某为单纯的教授是该教授在学术上不够牛的标志,牛的教授都有自己独特的衔头:例如徐国栋先生是巴特勒教授。什么意思,其实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已经讲到的丁龙教授头衔的来历时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某个历史时期,某个慈善家出钱设立一个教席并承担维持它的费用,此等教席就以该慈善家的名字为名。据说得了某个奖也可以产生这样的衔头。例如,如果俺像黄风一样得了奖励罗马法传播的普里聂夫斯基奖,俺以后就可以自称为普里聂夫斯基教授徐国栋。第二种是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这个词也通常被译为副教授。他们往往出身名门正派,绕过了讲师这一关直接奔教授而来。主要看出身资历被名牌大学或普通大学选择吧!最宝贵的资历是毕业自哈佛、耶鲁等名校;其次是给著名的法官当过助理(clergy),在这一环节上,美国的大学首先表现出贵族精神,你不是名门出身恐怕难以进名校教书。事实上,进了名校的人也笨不到哪里去。其次,美国大学表现出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因此,法学教授的培养还带有法学院建立前的那种学徒式培养的色彩(跟著名法官当助理)。而且美国大学敢于冒险,不像中国大学那样在新成员进来时就要求多少成果。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宽松,十几年不发表东西没有问题。这恐怕是因为他们承认好的精神产品的生产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应有等待的耐心。因此,像纳什那样的教授在美国能得到后来得到了巨大回报的容忍,而这样的人在当代中国的大学恐怕会被做掉。陈景润能在厦大被容忍是厦大的骄傲,但我根本不敢保证老陈这样的人在今天的厦大的体制条件下能得到容忍,因此,陈的被容忍,是否与文革期间的混乱有关呢?”

  且不说给某些资深的教授授予“教席(chair)”乃是一个仅仅在美国较为盛行、在英加澳新等其他英语国家并不常见的做法、而且这个事实也已早为国人所知,单说是不是只有那些有“教席”的教授才“牛”吧。我们也不举太远的例子,就拿徐公作“访问学者”的这个哥大来说,像著名劳动法专家Mark Barenberg、著名国际法学家RICHARD N. GARDNER等许多资深教授都没有教席,更不用说举世闻名的法理学家Joseph Raz(约瑟夫·拉兹)也只是一个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Professor of Law”而已。至于说哥大法学院只有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两级教师职称,我就怀疑徐公是否真的在哥大了。只要上哥大法学院的“专职教师介绍”网页http://www.law.columbia.edu/faculty/#Full-time%20Faculty)去看一下,就会发现哥大法学院是只有Professor和Associate Professor(副教授)两级职称。而美国其它法学院则可能有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助理教授)三级职称,比如哈佛法学院http://www.law.harvard.edu/faculty/directory/)。因为美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学教师职称条例”。最可笑的是,徐公将法官助理(law clerk)的英文写为“clergy(牧师)”,使我怀疑此公是否懂英文。因为我不大相信这么迥异的两个单词会因为“笔误”而被混淆。

  叁、徐公曰:“非全时的系人就是Adjunct哪!这个词在词典上也译成“副教授”,由此产生了如何把它与assistant professor区别开的巨大难题。恐怕不到美国的大学呆一阵的人区别不了两者。俺呆了近4个月了,终于能区别两者了。Adjunct就是兼职教师,他们不专属于某个大学,而是靠一个或很多大学的聘书过活,因此,为了获得良好的生存,他们应同时是几个大学的兼职教授才是。他们与全时教授的关系是老板与打工仔的关系,而前者是要全心全意为选择自己的大学服务的,后者属于走穴者。如果全心全意地工作,自己单位的事情那里做得完!有心眼里就有活嘛!人家都说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忙,至少俺不认为他们比我忙,但他们比多数中国教授忙是事实,独当一面,要组织许多活动呢!很难想象他们有可能到处走穴。饶有兴味的是,中国的全时教授争当兼职教授,全国到处乱转,他们在本单位的工作肯定是马虎了事的。按照美国的标准,他们是典型的自贬身份呢!呵呵!”

  Adjunct Professor在“词典”上被译为“副教授”???哪本词典????这个词一般是指“兼职教授”,他们往往从事律师、法官等其他专职,或者是其他学科的专职教授,被法学院聘请为“兼职教授”,而不是像徐公所说的那样是“打工仔”,需要打好几份工才能养活自己。哥大法学院的兼职教师有兼职教授和讲师(lecturer)两种,并无地位上的高下之分。美国其它学校也差不多。比如著名的波斯纳法官就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我们就把哥大法学院不多的几位“Adjunct Professor”(哥大法学院的兼职教师很多,但大多被冠以Lecturer的头衔,而不是Adjunct Professor。由于徐公只提到后者,所以我也列举后者)的专职身份披露一下吧:

  Helene de Aguilar 是哥大西班牙语系的专职教授

  NORMAN J. BARTCZAK 是波士顿金融战略中心的创办者和管理委员会主席

  Anne Bayefsky 是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律系的专职教授

  Saul J. Berman 是专职的宗教领袖,犹太教拉比(Rabbi)

  Edward D. Cavanagh 是美国圣约翰大学(St. John University)法学院专职教授

  Lawrence A. Cunningham 是卡多佐法学院(Benjamin N. Cardozo Law School of Yeshiva University in New York City)的专职教授

  SHELDON H. ELSEN 是Orans, Elsen & Lupert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Neil T. Gotanda 是Western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的专职教授

  Lewis B. Kaden是纽约著名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的专职律师,合伙人。他于1982年辞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专职教授的职务加入该所。

  LAWRENCE ROSEN 是普林斯顿大学人类学系专职教授和系主任

  STEPHEN J. SCHULTE是Schulte Roth & Zabel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和专职律师

  Stewart E. Sterk是卡多佐法学院的资深专职教授,有Chair的(H. Bert and Ruth Mack Professor of Real Estate Law)

  Frank H. Wu是美国霍华德大学(Howard University)法学院的专职教授

  徐公近来在法思网上发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充斥着“致命的自负”和“肤浅的谬误”。如果有足够的闲暇,我会一一来点评一番。这次就先告一段落。

附雅典学园上的回应:

【徐国栋】 2003-1-13 2:45:15

  谢谢Maxim的上述批评,这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而且作者需要花大量时间,我的文章的疏漏之处已经发现的有遗漏了副教授的职称。并且欢迎Maxim继续写出批评文章;进而写出比我高明得多的介绍美国大学制度的文章。

【maxim】 2003-1-13 6:49:55

  呵呵,读到徐先生的回复,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请原谅我的用语有些不够礼貌和审慎。之所以会这么“冲”,主要是因为前些天见了你批评老贺的文字。偶和老贺是朋友么。见谅见谅!!!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我虽然气你没来由地批评老贺及“政法大学的前辈法学家”(一位你我都知道是谁的、我所敬重的前辈),但这种气愤只影响到我的口气(formality),而没有影响到批评的着力点(thrust)和实质内容。

【徐国栋】 2003-1-13 2:59:17

  没关系,你的这种表示太套路,衷心希望继续批评我的文章,被打中了要害的感觉是畅美的。老鹤是批了,对否大家评说,如果是为这,你也可另写文章谈像West走穴一样的事情的是非,不必藉着那个原因在另外的地方开战嘛,尽管你的这样的批评是我衷心求之不得的。我自命为观察家,一边生活一边观察写作而已,也尝试性地发表出来,将来结集出版要修订的。我痛感自己来美前没有多少背景资料可以利用,写这些东西,也有给后来者一个方便的想法。

【徐国栋】 2003-1-13 3:45:56

  对Maxim帖子的答辩:

  第一,“faculty一词至少可做“系”和“系里的教师”,后一种就是俺理解的“系人”;

  第二,“Adjunct Professor在“词典”上被译为“副教授”???哪本词典????”,在俺常用的《新英汉词典》第14页’

  第三,“……“兼职教授”,他们往往从事律师、法官等其他专职,或者是其他学科的专职教授,被法学院聘请为“兼职教授”,而不是像徐公所说的那样是“打工仔”,需要打好几份工才能养活自己”。俺的说法的依据是也在哥大当教授的程星先生的文章“教授就是大学”,下面援引,你的说法对还是他的对,提出来作为比较,可由更对美国大学有了解的人裁断:

  “真正在大学里无权无势又无钱的,其实不是终身教授或正为终身而奋斗的教授们,而是一群顶着“兼职教授”头衔的隐身人。这些人平时在教授大会上没有选举权,在系里课程设置的讨论中从不露面,连一年一度的圣诞晚会都不在被邀之列。”

  “真正的“固定兼职”(perma-temps)在高校的日子就不太舒服了。比如B教授在新泽西南部的一个社区学院已经“固定兼职”二十年。尽管她的英语文学课深受学生的喜爱,但她承认自己对学术研究毫无兴趣,因此,留任也好,跳槽也好,都无法求得终身教职。就这样二十年来,她每门课挣一千三百元,年收入不足三万,没有医疗、退休或任何其他福利待遇。由于学校不给兼职教授配置办公室,她就在自己的老爷车窗上贴上这样的标签引以自嘲:“兼职教授办公室”。47岁的C教授拥有牛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两个哲学博士学位,并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过讲座教授。无奈哲学专业的终身教职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某年一个小学校公开招聘,一下子收到800个申请。因而多年来C教授一直在大纽约市区同时在几个大学担任兼职教授,每天坐着火车“赶场子”。他自讽为“道路学者”(Road Scholar),因英文中“道路学者”的发音与一个著名的学术奖“罗得学者”(Rhode Scholar)谐音。”

  第四,Clerk写成Clergy是我的笔误,特向读者致歉。

  第五,关于致命的自负问题,还是让我们共同避免吧!呵呵

【maxim】 2003-1-13 5:12:30

  既然你不断引用程星的文章,我就把他的文章先贴在这里再说。相关部分用蓝色文字显示。

  程星:教授就是大学

  (本站注:考虑到文章版权问题,程先生的文章请点击上面链接,相关部分见下文。)

对徐国栋的答复的答复

【maxim】 2003-1-13 10:33:53

  首先我要指出:程星文章中的相关部分有两段:

  兼职教授是一个成份复杂的群体。大致有两种情况。很多带应用性的学院或专业为了扩大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面,有意识地雇佣专业领域里的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希望他们能在教授专业课程的同时,传授书本知识以外的职业技能,并利用他们的职位给学生介绍实习以致将来就业的机会。这类兼职教授在MBA、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专业尤其普遍。比如首都华盛顿一所著名大学的外交学院,就利用其地理上的优势,聘请许多职业外交官为兼职教授;哥大师范学院聘我的动机也不仅仅是像其他教授那样教一些关于方法论的课,而是希望我将自己多年高校管理的经验融进教育研究方法论,让那些已经身居高位的学生们学会如何用研究来指导和改善他们所从事的学校管理工作。

  真正的“固定兼职”(perma-temps)在高校的日子就不太舒服了。比如B教授在新泽西南部的一个社区学院已经“固定兼职”二十年。尽管她的英语文学课深受学生的喜爱,但她承认自己对学术研究毫无兴趣,因此,留任也好,跳槽也好,都无法求得终身教职。就这样二十年来,她每门课挣一千三百元,年收入不足三万,没有医疗、退休或任何其他福利待遇。由于学校不给兼职教授配置办公室,她就在自己的老爷车窗上贴上这样的标签引以自嘲:“兼职教授办公室”。47岁的C教授拥有牛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两个哲学博士学位,并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过讲座教授。无奈哲学专业的终身教职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某年一个小学校公开招聘,一下子收到800个申请。因而多年来C教授一直在大纽约市区同时在几个大学担任兼职教授,每天坐着火车“赶场子”。他自讽为“道路学者”(Road Scholar),因英文中“道路学者”的发音与一个著名的学术奖“罗得学者”(Rhode Scholar)谐音。

  第一段指出兼职教授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很多带应用性的学院或专业为了扩大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面,有意识地雇佣专业领域里的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希望他们能在教授专业课程的同时,传授书本知识以外的职业技能,并利用他们的职位给学生介绍实习以致将来就业的机会。这类兼职教授在MBA、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专业尤其普遍”。他虽然没有提到法学院,但法学院恰恰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带有应用性的学科。法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大多是专业领域内的成功人士”,而不是阁下所说的“打工仔”。在这一点上我和程星并无矛盾,倒是我们都和你很有矛盾哟!!!

  其次,程星所说的“perma-temps”并不是指的法学院的“Adjunct Professor”,而是教育质量较低的社区学院里的兼职教师。这一点,会读中文的人读完前面的文字都能理解。

  第三,由于你在文章中专门谈的是哥大法学院,所以我在对你的批驳中指明道姓地列出了哥大法学院近乎全部挂“Adjunct Professor”头衔的人士的身份,对此你不予置评,反倒避重就轻。而且,面对铁的证据,你却偷换概念,想把它变成一个“可以商榷”的问题。

  第四,我承认国内有些英汉词典可能会把“Adjunct Professor”翻译成“副教授”,正像这些词典会把英国大学中的“reader”翻译成讲师一样。但这是中西文化无法深层沟通的结果,有一定学养的学人都不会轻易接受,而会到具体语境中去理解这些词的含义。

  第五,我说faculty有机构和人员两重意思,这恰恰是对你的批驳。因为你只强调了“人员”一个意思,而且还以“发现新大陆”似的心态为这重意思赋予了“系人”这个生造的词。汉语中明明有“教师”、“教员”、“教员之总称”这样的词,为何生造一个词?您难道不知道奥康的剃刀(Occam’s Razer)所要求的“俭省原则(principle of parsimony)”,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如无必要,勿创新词”?作为一位法学家,在语词泛滥的年代不去致力于精简语言,维护汉语传统,反去生造没有必要的“滥词”,该当何罪???

  此外,这位程星(David Cheng),只是哥伦比亚大学本科生部学生事务处里面主管Research and Planning的一名助理主管(Assistant Dean)。属于徐公所说的Staff(办事员),而不是什么哥大教授。但此君近来却频频以“哥伦比亚大学本科生院副院长,教授”的身份在中文网站上发文,实乃欺瞒国人。关于他,我们只能在哥伦比亚大学本科生部学生处处长办公室的网页找到一行介绍http://www.studentaffairs.columbia.edu/dean/)。不是作为Dean,而是作为Assistant Dean。

【紫霞】 2003-1-13 7:15:46

  徐老师的答复实在是有些避重就轻,强词夺理哟。Maxim看来是个很认真的人。

【徐国栋】 2003-1-13 13:12:36

  首先,我仍然谢谢Maxim的批评。而且感谢他花时间写这么长的帖子向我和其他网友介绍对哥大的各种制度的知识,这是我平常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寻求的。对于他帖子中提出的5个问题,除他已经认帐的第四题外,分别作出如下回答:

  第一, 关于兼职教授。Maxim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显然超过我的。他介绍的哥大法学院的那些成功的兼职教授的背景我不知道,因此,他的“法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大多是专业领域内的成功人士”的断语值得认真考虑。我想提请他注意的是,我文章的标题是“哥伦比亚大学阶级状况调查报告”,没有限定为法学院,因此,我援用的程星的对兼职教授的“打工仔”性质的介绍(为了避免版权麻烦,我专门用了一个最显眼的注释符号说明了这方面介绍的著作权归属)是否适用于哥大的其他部门,这点请Maxim先生考虑,并对包括我在内的读者作出说明,以广知识。

  第二,“程星所说的‘perma-temps’并不是指的法学院的‘Adjunct Professor’,而是教育质量较低的社区学院里的兼职教师”。我认为程星的文章讲到了两种情况:第一,“一群顶着‘兼职教授’头衔的隐身人。这些人平时在教授大会上没有选举权,在系里课程设置的讨论中从不露面,连一年一度的圣诞晚会都不在被邀之列。”第二,“固定兼职”(perma-temps)教授,他提到“47岁的C教授”“一直在大纽约市区同时在几个大学担任兼职教授”,我是第二手资料的利用者,如果用错了是我的责任,从程星的上下文来看,“固定兼职”教授与教授互换使用,我以为是一回事。Maxim认为“固定兼职”教授只在社区学院使用,能否提供制度上的证据?

  第三,“由于你在文章中专门谈的是哥大法学院,所以我在对你的批驳中指明道姓地列出了哥大法学院近乎全部挂‘Adjunct Professor’头衔的人士的身份,对此你不予置评,反倒避重就轻。而且,面对铁的证据,你却偷换概念,想把它变成一个‘可以商榷’的问题”。首先说明,我的文章没有限定写哥大法学院,这点前面已经指出;其次,我认为你提出的这些成功人士作为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的例子已经证明了你主张法学院是例外的观点。

  第四,“我说faculty有机构和人员两重意思,这恰恰是对你的批驳。因为你只强调了‘人员’一个意思,而且还以‘发现新大陆’似的心态为这重意思赋予了‘系人’这个生造的词”。我的文章第一句中讲的“同志,当你听到系这个词会如何想”的话,讲的是中文中“系”的意思(我手头无中文词典,哪位网友查一下登出来,看看有无“人”的意思),然后谈它在西语中的意思,试图说明中西方文化的差别,所以,你举的英文中“系”一词有什么意思的例子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用!“教师”、“教员”、“教员之总称”这样的词要么太泛(中国大学的行政人员和教师都被泛称为“教师”,连法思网的广大网友都这么个习惯,你从来不涉及的我的文章主题是在大学实行等级制度的必要性,由此需要一个新词把教书的与搞行政的区分开来),要么太罗嗦,而且跟“系”这个词没有词源上的联系,因此我创造系人一词,大家能否接受,可以在实践中检验,有无必要造新词的“必要”性,个人主观理解不同,造得不好,当何罪,由你定,誓不皱眉。你判了,可以由法思网担任执行人。

  第五,关于程星,谢谢你介绍他的背景。“教授”不是我给他的,他文章中说到自己被哥大师范学院聘为教授。

  但Maxim的批评也有一些缺陷:

  其一,他文章的标题是“板儿都成了民法学家了”,而他谈的是我文章中对美国大学制度的介绍不确的问题,美国的大学制度与民法学家有什么关系?我表态接受批评后,他又藏不住本真,说为老鹤“报仇”而写此贴,这就使他这篇文章的意气性大增,我批评贺卫方可没有意气之词。再说,批评有对错之分,他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反驳我的批评或接受,然而他却回避这个问题,曲线救友,这不是正常的战法。当然,他对我关于美国校园文化的批评,也是我欢迎的。

  其二,Maxim的结论是“徐公近来在法思网上发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充斥着“致命的自负”和“肤浅的谬误”,但他的论证只针对“话说系人”一篇,在逻辑上,这叫头大脚小。他应该在评论完全部文章再做这个结论才对。

  其三,对于哥大的知识,看来我不能与Maxim比,但我文章的主题似乎不是Maxim关注的对象,批评集中在论据上,主要在我援用的程星的论据上(我无意把责任推给程星)。我倒是希望Maxim把注意重点放在论点上,然后再对文章作出评价。

再答徐国栋先生

【maxim】 2003-1-14 2:41:40

  徐先生在答复中再次想把针对具体问题的批评解读为意气之争,对此我再次声明:意气可能影响到我的语气,但并未影响到我的语法和语义。下面,我对徐公再作答复。

  第一, 关于兼职教授。Maxim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显然超过我的。他介绍的哥大法学院的那些成功的兼职教授的背景我不知道,因此,他的“法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大多是专业领域内的成功人士”的断语值得认真考虑。我想提请他注意的是,我文章的标题是“哥伦比亚大学阶级状况调查报告”,没有限定为法学院,因此,我援用的程星的对兼职教授的“打工仔”性质的介绍(为了避免版权麻烦,我专门用了一个最显眼的注释符号说明了这方面介绍的著作权归属)是否适用于哥大的其他部门,这点请Maxim先生考虑,并对包括我在内的读者作出说明,以广知识。

  徐公虽然说明了“打工仔”这一说法来自程星,但在行文中却处处以哥大法学院为例,岂不有误导读者之嫌?实际上,美国教育体制的主要特色之一就在于它的多元化特色,每一类学校、每一所具体学校、甚至每一所学校里的每一个系,都有自己的不同制度安排,包括是否聘用兼职教师、给予兼职教师何种待遇及何种称谓等等。徐先生试图在没有深入研究的情况下,凭别人的一篇论文和自己的肉眼观察,就得出一些一般性的结论,难免错误百出。而且,认真的渎者只要比较一下程星的原文和你对他的引用,就会发现:虽然程文是你唯一的证据,你对它的利用也是断章取义的。事实上,在哥大这样的精英学校,只有法学院、商学院和医学院这样的“职业院系(professional schools)”才会成规模地聘请专业领域内的成功人士作兼职教师。像哲学系http://www.columbia.edu/cu/philosophy/deptinfo/text/deptinfo.html)、政治学系http://www.columbia.edu/cu/polisci/faculty/)和历史系http://www.columbia.edu/cu/history/htm/h_faculty_profilen.htm)这样的人文、社科院系根本就不会去聘请兼职教师,何来“打工仔”?

  第二,“程星所说的‘perma-temps’并不是指的法学院的‘Adjunct Professor’,而是教育质量较低的社区学院里的兼职教师”。我认为程星的文章讲到了两种情况:第一,“一群顶着‘兼职教授’头衔的隐身人。这些人平时在教授大会上没有选举权,在系里课程设置的讨论中从不露面,连一年一度的圣诞晚会都不在被邀之列。”第二,“固定兼职”(perma-temps)教授,他提到“47岁的C教授”“一直在大纽约市区同时在几个大学担任兼职教授”,我是第二手资料的利用者,如果用错了是我的责任,从程星的上下文来看,“固定兼职”教授与教授互换使用,我以为是一回事。Maxim认为“固定兼职”教授只在社区学院使用,能否提供制度上的证据?

  你还是以程星来作挡箭牌,而且,我说的很具体,他说的很抽象,又不提供证据。“纽约市区的大学”?纽约市区是社区学院、“函授大学”和“野鸡大学”最为集中的地方,授予方鸿渐“哲学博士”学位的那个克莱顿大学不就在哪儿吗?而且,我已经说过美国没有一个统一的高校管理体制,你还让我提供“制度上的证据”?

  第三,“由于你在文章中专门谈的是哥大法学院,所以我在对你的批驳中指明道姓地列出了哥大法学院近乎全部挂‘Adjunct Professor’头衔的人士的身份,对此你不予置评,反倒避重就轻。而且,面对铁的证据,你却偷换概念,想把它变成一个‘可以商榷’的问题”。首先说明,我的文章没有限定写哥大法学院,这点前面已经指出;其次,我认为你提出的这些成功人士作为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的例子已经证明了你主张法学院是例外的观点。

  法学院是例外?我可没这么说,也不这么认为。你先到我提供的哥大哲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的网站上去看看,再来与我讨论。这些系根本没有兼职教师。倒是只有法学院等职业教育院系才有大量的兼职教师。如果你连哥大其他院系的情况都没有去了解过,却去做所谓整个“哥大”的阶级状况分析,岂不是痴人说梦?

  第四,“我说faculty有机构和人员两重意思,这恰恰是对你的批驳。因为你只强调了‘人员’一个意思,而且还以‘发现新大陆’似的心态为这重意思赋予了‘系人’这个生造的词”。我的文章第一句中讲的“同志,当你听到系这个词会如何想”的话,讲的是中文中“系”的意思(我手头无中文词典,哪位网友查一下登出来,看看有无“人”的意思),然后谈它在西语中的意思,试图说明中西方文化的差别,所以,你举的英文中“系”一词有什么意思的例子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用!“教师”、“教员”、“教员之总称”这样的词要么太泛(中国大学的行政人员和教师都被泛称为“教师”,连法思网的广大网友都这么个习惯,你从来不涉及的我的文章主题是在大学实行等级制度的必要性,由此需要一个新词把教书的与搞行政的区分开来),要么太罗嗦,而且跟“系”这个词没有词源上的联系,因此我创造系人一词,大家能否接受,可以在实践中检验,有无必要造新词的“必要”性,个人主观理解不同,造得不好,当何罪,由你定,誓不皱眉。你判了,可以由法思网担任执行人。

  这里是最大的要害:语词要么来自于传统,要么来自于分析上的必要性。你的“系人”显然不是来自于传统。那么,它是由分析上的必要性而导致的“创新”吗?我认为不是。“教师(faculty)”和“行政人员(staff)”已足以表明两者之间的区分,这两个词体现了现代社会专业分工所导致的“功能化头衔”(与传统社会的身份性头衔相对)的产生,而且已有其传统支撑。“系人”是头脑混乱的产物:系是个实体性的名词,表示机构(institution),人也是一个实体性的名词,表示行动主体(agent),那么,“系人”这个词究竟是在用“系”来界定“人”,从而使“系人”称为“人”这个总类下面的一个分目呢,还是在以“人”来界定“系”,从而使“系人”成为“系”这个总类下面的一个分目?你的回答肯定是前者。如果是这样,“系人”这个词恰恰应当与“系花”(此处指真正的flower,而不是指PLMM[漂亮姑娘]。如果指后者,则应当包含在“系人”里面)、系楼、系刊等相对(要知道,任何语词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而是必须进入一个分类体系中。孤立的语词是死亡的语词),指系里的全体人员。这样的话,它恰恰无法体现教学和教学辅助人员之间的“功能”区分。

  第五,关于程星

  程星博士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苏州大学,1990年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取得教育学博士学位。现在,他除了担任哥大本科生部学生处的“处长助理(Assistant Dean)”,的确也担任哥大师范学院(Teachers College)里面的“组织与管理系”的兼职助理教授(Adjunct Assistant Professor)。他的文章恐怕是以自己的经验为蓝本的。哥大师范学院虽然冠以哥大之名,但在哥大中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不具备哥大的“精英化”特点。它的特点是以继续教育或者说成人教育为主。你与其说法学院、商学院和医学院是哥大中的“特例”,不如说师范学院是哥大中的特例。

  至于你下面的评论,乃是邀请我对你的其他文章提出批评,这是以后的事。这里专门针对“系人”一文。

【徐国栋】 2003-1-14 11:19:52

  谢谢你对我的文章的扎实批评。希望你能继续批评其他的文章。

【babylilly】 2003-1-15 6:13:26

  这样认真的讨论在学人网站上也并不多见呀,对两位前辈都衷心佩服的说。

【Xiao】 2003-1-15 9:23:39

I was very inspired by the fact that there were still people who live in America but read "Dreams in the Red Mansion". I guess I should be the "person outside the threshold". -- This is the first time that I speak up here.

I have been browing through the articles in this website for some time. Some I like and some I do not. Some I agree with and some I do not. But I do feel grateful toward Professor Xu for writing these short articles about Columbia. I am a Columbia alumi. There I have spent three most wonderful years of my life. I love this school with all my heart. But for all it has given me and all I feel about it I have never taken time to write anything about it or thought it worthwhile to share my experiences with others. I truly appreciate what Professor Xu has done for me, for Columbia and many who are interested in knowing about Columbia and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Of course, he might be wrong about many things. In the case of adjunct professor, he might be very wrong. But if he had never written about it, we would have never had the chance to discuss and argue with each other. That is the whole point of learning and sharing.

My personal feelings aside, I think we should also appreciate Professor Xu for his contribution in the academic discussion here. Being an outsider, I do not feel capable of giving critique to his academic paper. But, he thinks. He writes. He feels passionate about things he believes. He speaks out his mind without reservation. It seems to me that this is what a true scholar should be.

The nobility fell apart. It was Ban Ers that worked for the new world.

  (xiao的大意是说:真没想到一位居住在美国的人(他指的可能是maxim)会读红楼梦!对此他很激动。他是第一次在这里发言,虽然他以前常常来此浏览文章。他赞扬了徐国栋先生介绍哥伦比亚大学的热诚,他本人曾在哥大就读三年,对介绍自己母校的帖子感到亲切。他说,徐先生虽然犯错不少,但精神极为可嘉!最后一句话颇为精彩:“王侯之家终成荒冢,开拓新世界还要靠板儿呢”!——本站注:此中文大意由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网友译出,特此致谢。如有误读,责任由本站承担。

【maxim】 2003-1-15 9:55:27

  楼上朋友的话深得我心呀。其实,我将徐公喻为板儿,一方面是笑他跳出专业领域来说话的时候常常显得很幼稚,另一方面也是褒扬他心口如一,快意性情呀!!!进入大观园这个陌生领域的板儿在贾府丫环眼中都像个“小土豹子”,但回到他自己的天地中呢?他就是质朴本真的板儿。当刘姥姥因王熙凤对她们家做的那一点点“骆驼身上拔一毛的善事”而把巧姐救出劫难,当板儿赶着驴车、载着一老一小两位女性回家的时候,他是个堂堂的男子汉呀!!!

【彭扬武】 2003-1-15 10:05:37

  maxim同志做事不公平。别人用英文写的东西不符合你的胃口,你就批评他“你在法思网这个中文学术网站上发言,却满嘴鸟语,难道你非我族类?”这位先生用英文写作,说的话对味了,倒没有批评的意思了。

  违反了平等原则。^_^。

【maxim】 2003-1-15 10:13:53

  彭扬武同志呀,你冤枉我了呀。我之所以痛斥那位仁兄,是因为他胡言乱语,言之无物,说他“非我族类”乃属添油加醋,烘托气氛之举耳。

【徐国栋】 2003-1-15 12:30:56

  既然气氛已经缓和下来了,我就把压下来不说免得人家看笑话的话说出来,你把我比成板儿,那你是什么人?贾政恐怕是美国人。你顶多是个系人(袭人)什么的,而且我猜度很懒,知道的不写,让我们初来乍到的写。最近老一辈写英美法词典的事情对留英美的人恐怕都是一个批评:查大陆出版的专门关于英美法的著作,除了经贸大学的老师有作者外,记得多是从台湾引进的。我国留美的人最多,但写的东西与人数不成比例。所以平儿、袭人、晴雯们,莫在园子里越住越懒,也写点让国人分享你们的收获。

  希望Maxim以后继续提意见,我在哥大认识的同胞多数只比我早来几个月,苦于求教无人。春节有中国人的聚会,如果参加,希望认识一下。不打不相识,希望以后有东西写成后让你看一下的机会。

【greatstone】 2003-1-15 20:56:54

  建议换个话题。楼上几位要真有什么本事就把看家的活儿贴出来让大家瞧瞧,吵这样的话题有啥意思。

【傅蔚】 2003-1-15 22:59:01

  贴篇东东:算是与诸位教授助兴,凑巧的是本文作者恰好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呵呵

  朱伟一:西方政要眼中的学者虚名

【maxim】 2003-1-16 1:05:30

  甚为同意上面这篇文章的观点。其一,一个人或一个学校的声誉有赖后人前去评说。美国的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在60年代前每每被人比喻为“南方哈佛”,但杜克视之为奇耻大辱,后来,杜克终于自豪地宣称“杜克就是杜克”。无独有偶,加拿大的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被美国的一份刊物称为“加拿大的哈佛”,而其校长还表示同意,这在美加两国都广受批评。有牛人曰:“美国人为何从来不敢把加国无可争议的老大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讽刺为‘加国哈佛’?”一个学校的尊严,恰似一个人的尊严,一半来自“自尊”,由此可见一斑。其二,学术自由乃强国之本:一国若仅有经济之富强,而在思想上极为贫弱,则很难被人视为真正的强国。反之,一国若屡出思想巨匠,则即使在经济上比她强的对手也不敢将她小视。美国学界之追逐福柯、德里达、哈贝马斯、布迪厄,即是明证。

  另,那位Greatstone同志,我对你的这句不着边际的议论——“建议换个话题。楼上几位要真有什么本事就把看家的活儿贴出来让大家瞧瞧,吵这样的话题有啥意思。”——极不欣赏。认真的讨论被你一句话概括为“吵”,而你自己又不贡献自己的智识。若是大家都像你这样,学术就永远无法进步了。对小问题、具体问题的较真儿恰是治学之道。我想你恐怕没有读我们前面的发言吧?里面充满着分析哲学和中国古典文学的机锋呢!不认真的人是品味不出的。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使用道具

藤椅
闲人 发表于 2004-7-9 16: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版主贴的这个信息量挺大,对了解真正的大学结构非常有帮助。俺的读书体会是:

1、国外的大学之所以能够教授治校,是因为这些教授都是在某个领域的领头人。比如评价一个行为经济学方面的终身副教授和教授时,都要发函给研究行为经济学的大牛,请他们评价这个人在行为经济学领域的地位,如果都是认定该同志在行为经济学领域是A级,那么改大学才会给他终身教职。

这一点显然在中国做不到。一是你想找评价的权威?找不到,你若研究行为经济学,国内没有人评价你,结果都是让那些做西方经济学流派的人评价你,甚至让政治经济学的人评价你,结果你做得在国内最好,仍然可能被评为不合格。此即外行评价内行,在国内是100%会出现的。

二是找国外的人评价?你的水平又不够格。

结果,你发现你的成果没有权威认可。

2、国内的教授基本上不了解前沿研究动态,此时让在位的教授评价一些前沿的论文,就无法下手。结果,国内的教授在投票的时候是按照关系和感觉,正直的人按感觉,不正直的人按关系,反正都不是学术。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国外的同行评议,国内是长者评议,所以是外行评议。

如果要实现同行评议,那么年轻的学者比教授们学术水平更高,但你总不能让年轻的评价年纪大的吧。

3、所以,因为国内的评价体制无法选拔出学术精英,也就没有权威可言,也就没有相应的权力。

一句话,教授没有办工人员有权是教授自己没本事。

4、顺带说一点,国外选导师是按照学术研究的需要,比如你想做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就找这方面的大牛,这些大牛总是年轻人。据说阿罗是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系最轻闲的,因为没有人选他做导师,学生们怕选他做不出论文。

国内则不同,选导师是按照名气和资历,而不是学术。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学术水平和名气、地位成反比。但国内学生就喜欢选名气大的、地位高的。这不是学术,而是利益。

面对渐渐忘却历史的人们,我一直尽力呼喊!

使用道具

板凳
一刹春 发表于 2004-7-9 18: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教授没有外国教授有本事,所以国外可以教授掌权而国内只能教工掌权,这个逻辑恐怕不通吧。因为一来没有比较中国教工和外国教工的本事,二来制度安排是不是应该看本事也成问题。

最大的问题本来是没有形成教师间良性的竞争秩序,现在的竞争是扭曲的,是论资排辈的,硬指标是不灵的;当然同行评议是一个很重要的竞争规则,但同行评议开展的困难不意味着不要竞争。

但是,教工掌权产生什么新问题呢?问题是,即使形成了竞争,也没东西可争,因为权力和资源都在教工手里。

所以从教工掌权转变为教授掌权是使竞争得以可能的先决条件。事实是,这个条件实现了,竞争也必然会有很大问题;但更大的事实是,这个问题不先解决,竞争秩序是空谈。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使用道具

报纸
闲人 发表于 2004-7-9 19: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是当然的。问题的根源还在于教育部对学校的垄断,只要是行政垂直控制,无论何种学校都会官僚化
面对渐渐忘却历史的人们,我一直尽力呼喊!

使用道具

地板
nie 发表于 2004-7-9 20:0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大概地看了一下徐国栋的文章,说得难听一点,简直是胡说八道地卖弄。到美国4个月了,才弄懂这些东西,我不出国门一步都比他清楚的多。且随便看一句,“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这个词也通常被译为副教授。他们往往出身名门正派,绕过了讲师这一关直接奔教授而来。”——连副教授(associate prof.)和助教授都分不清楚,试问按照徐的逻辑,“讲师”又该如何翻译?“jiang shi”?!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使用道具

7
daiyangapp1314 发表于 2013-10-11 10:40: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看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