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上很多人谈价值创造问题,说这个创造价值,那个创造价值,这个为什么能创造价值,那个为什么不能创造价值,总之是怪论丛生!但是,这些人只是在毫无根据地胡说八道而已,你连价值是什么都没扯清楚,有什么资格谈价值创造?
价值,从交换角度来看就是贵贱度,购买力——所谓创造价值,不是创造产品,而是使得创造出来的产品变更贵而已。
价值,从分配角度来看,就是分配权的大小——所谓创造价值,不是创造产品,而是参与创造出来的产品的分配而已。
由此观之,最大的错误论调就是把产品创造与价值创造混为一谈!
人们说是在讨论“价值是谁创造的”,但实际上总是在讨论“产品是谁创造的”,劳动价值论者干不过要素论者,就再把话题改成“产品是谁主导创造的”,“产品是谁有意识创造的”。
总而言之,都没有抓住要点,而其根源就是不知道价值是什么东西。
懂得了价值的实质之后就简单了,“什么东西创造价值”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什么东西能让让产品变贵?或人们凭借什么东西能让产品变贵?人们凭借什么东西能参与产品的分配?
那么这个问题是不是太简单了?根据事实说就行了:当然是那些有权参与分配的要素了!也就是劳动,土地,资本。
太阳是不是生产要素?是的,没有太阳发光,人类的多数生产是不可能进行的,但太阳创造价值吗?——不创造,因为它不参加(或者说没有人凭借它参加)产品的分配。
同时另一个常见的错误认识也得以澄清:利用价值论作为分配的依据,谁创造价值谁才好参加分配。
正确的认识是:价值论不是分配依据,只是如实反映分配的现实罢了。
要素价值论,无非是说:这些要素可以参加产品的分配,令产品更贵。至于这些要素参加分配,令产品更贵是不是合理的,价值论可就不管了!
最后,既然谁让产品变贵,谁参加产品的分配谁就创造价值,那么谁创造价值就是可以随分配制度变化的!
斯密早已指出:
蛮荒时代,只有劳动者参加产品分配,价值量(产品可以买到的劳动量)就是耗费的劳动量,劳动价值论成立;
文明时代,地主和资本家出现了,二者也参加分配,产品就更贵了,因为产品价值里面除了劳动者的分配权之外,又增加了这二者的分配权。因此,产品不但能买到生产它耗费的劳动量,还能买更多的劳动量。
自然学派要废除资本和土地的分配权,那么将来,产品又变便宜了,劳动价值论就又成立了!
但无论创造价值的东西如何变化,普适的价值论是不会变的:谁有权参与产品的分配,谁就创造价值。这就是分配权价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