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方预期自己借入资金用作投资后所取得的利润,高于利息后才借入的,何来受剥削?借鸡下蛋不是,何来受剥削?
预期错误,谁应该承担风险,当然由预期错误者承担,这是当初借贷合同的约定呀。如果你要借出资金者承担风险,那这就不是借贷,而是直接投资了。
借入方预期到借入资金用作投资所取得的利润低于利息支出,还要硬借,最后付不起利息甚至本金而被追偿,能怪谁?
高利贷的存在,恰恰是金融不发达的结果,或是金融受限制的结果。民企通过正式渠道借不到钱,国有银行因导向而惜贷,民营银行和融资机构被制度限制而得不到发展,这样就造成了两种乱象:或是民间集资者用高利息引诱人们投资后跑路;或是有资金者钻空子发放高利贷再雇佣黑社会逼债。谁之过还不清楚吗?利出一孔的体制,必然生出各种乱象。
CLM0600的剥削说法,根本就不值得理睬,不过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在作怪,还自以为多么正确,其实就是想无偿霸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反咬一口说别人霸道,贼喊捉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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