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0-1-10 10:43 
我对仅仅劳动时间一个因素确定的可成交范围趋向无穷大的证明:
2-4,交换比例范围的确定:双方劳动时间 ...
(1)不是我打击你啊,你写了这么多东西,其实就是重复了一遍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几乎每本《国际贸易》教材的理论部分都有。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分工的产生,也就是“为什么”要交换,而不是用来解释交换比例,也就是“怎么换”的问题。我劝你不要在这个上面耗费精力,最简单的道理: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吵了这么多年,从马歇尔到萨缪尔森,个个都是人精,如果比较优势理论管用,早就被拿出来了。当然这话你肯定不愿听,那权且放下。
(2)你所谓专业生产者和非专业生产者,他们生产的东西是同一产品吧?既然是同一产品,决定商品价值的就是两个生产者的劳动时间的均值,得到市场承认的只有一个值而不是你假设的两个。你肯定会说,那个是理论假设,问题在于,所谓非专业生产者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生产(不参与生产的原因就可以用李嘉图或者你的比较优势理论解释),那么,一个完全没有参加某产品生产的生产者你偏偏要假设他对该产品价值有影响,这不是臆想吗?你所谓生产效率的差异完全取决于你的假设,想假设多少都行。你后面的成交范围扩大,不就是基于此吗?
(3)你不愿意承认第二条,那也权且放下。你注意到没有,你的例子中有个问题:商品量纲不一致。所谓鹿/海狸=5/1,其单位不同能直接比吗?你说单位是“头”?那手机和水怎么比?单位怎么统一?
(4)第三条不愿意承认也行。那接下来:你的例子是两个人交换两个商品,就算是你此前的都成立吧,那实践中可不止两个产品相互交换,成百上千的商品交换比例你的理论是怎么算出来的?一个个假设专业生产效率和非专业生产效率?那要是三个人(成百上千的人呢)相互交换呢?你怎么折算的?你别说以此类推啊,你推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