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问题的提出
在展开论述这两个问题之前,先有必要简单的来解释一下“理性”与“无理性”以及这两个问题的含义。
理性,在这里并不是指人的理智、智慧、知识,而是指在选择策略的时候,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②]。
无理性,就是指没有按照“理性”的预期了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
所以第一个问题的含义简单的讲就是个体按照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原则去选择自己的策略,最后导致整个集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
第二个问题的含义就是一些策略实现了短期的最大利益,然而,从一个更长的时间来考虑,他并没有带来最大的利益。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③]。
要理解这个问题,先必须理解这里“集体”的含义。这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
首先,这里的集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你选择不同的个体,就会有相对应的不同的集体。就像你选择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家庭、企业、国家是可以作为相对应的集体的。当你选择家庭、企业作为个体,国家就可以作为一个集体。国家作为一个个体,世界就可以作为一个集体。
其次,集体也是我们观察、研究问题的一个范围。就像你以个人作为一个个体,你可以选择家庭、企业、国家作为集体。对于研究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这个问题并无本质的影响。只是受限于研究者的知识、观察的经验,以及便于更好的研究、论述问题,对于问题的不同方面、不同的层次,我们可能选择不同的集体。并不影响得出的结论具有一般性,可以应用于选择另外的集体来研究。
最后,这里的集体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指集体中每一个个体之和。个体是集体存在的前提,也是集体的全部。没有可以凌驾、舍弃任何个体的集体。集体利益并不是抽象的、超越于个体利益之上的利益,而是指具体的个体的利益。杰里米·边沁在《伦理与立法原则导论》一书中的说到 “共同体是个虚构的实体,它是由被认为属于这个共同体的成员之个人构成的。那么,共同体的利益还能是什么呢——无非是构成它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而已。” [④]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我们所研究的集体利益包含所有个体的利益而不是所谓的大多数的利益,对于宣扬牺牲个体利益来促进集体利益的提法我持怀疑的态度,这里的集体的含义已经发生变化。按此逻辑,最终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历史不只一次告诉我们这个事实[⑤]。
所以个体理性导致集体的无理性就可以解读为集体中的个体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为原则选择自己的策略,最终却事与愿违,并没有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甚至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一个集体,无论规模,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很容易掉进这种陷阱。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大量的这方面例子。中国有一个故事家喻户晓,那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喝”,这个故事非常形象的描述了这个问题。所有的个体理性导致集体理性的例子都和这个故事有非常相似的地方。尽管每一个例子里的个体、集体有着天壤之别。
下面是贾谊《过秦论》里的一段话。
“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约从离衡,兼韩、魏、燕、楚、齐、赵、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瘳、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师,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延敌,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诸侯已困矣。于是从散约败,争割地而赂秦。”[⑥]
苏洵在《六国论》里写到“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⑦]
苏辙在《六国论》说“乃贪疆埸尺寸之利,背盟败约,以自相屠灭,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矣。至于秦人得伺其隙以取其国,可不悲哉! ”[⑧]
李桢的《六国论》独辟蹊径,“彼六国相图以攻取,相尚以诈力,非有昆弟骨肉之亲,其事又非特财用之细也。而衡人方日挟强秦之威柄,张喙而恐喝之,即贤智如燕昭者,犹且俯首听命,谢过不遑,乃欲责以长保纵亲,以相佐助,岂可得哉!
所以然者,何也?则以误于欲为秦之所为也。六国皆欲为秦之所为,而秦独为之,而遂焉者,所谓得天助云尔。”[⑨]
以六国作为一个集体,显然,被秦国所灭的结果是无理性的。因为六国中的齐、楚、燕、韩、赵、魏,谁也不愿意出现这种结果。原因贾谊、苏洵、苏辙、李桢做了自己的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然而,真正深层的原因是六国掉进了个人理性导致集体无理性的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