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 发表于 2010-5-16 12:24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15 23:54 
那好吧,你谈谈你对分配基本框架的看法。
我的看法就是关于你对按权分配我是不认可的,这个是为社会不平等制造舆论。而按劳分配也只不过是一个过渡时期而已。
另外有能力不代表就应该要多分配,没能力也不意味着就该死。
这些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必须破除。
社会资源社会共有,不允许在上面设定私人所有权。
这不是你认可不认可的问题,而是的确存在。我想阁下误解的我意图,我谈的分配原则,并不考虑它是否合理,是否道德,是否合法,而只考虑它是否会出现。无论怎样的分配法则,如抢劫、战争、革命、按劳分配、按权分配、救济分配等,只要它出现了,被我们选中了,它就得遵循我揭示的分配定律。至于这些分配法则会导致怎样的后果,那是另一个问题,与分配理论无关。分配理论有义务说明某个分配法则的运作原因、运作原理、运作机制和运作结果是什么,但是没有权力说明社会该选择哪个分配法则,不该选择哪个分配法则。
分配法则有天然和意识两部分。天然的分配法则是任何群体任何制度都必须选择的,比如我揭示的平均化规律;意识的分配法则是由群体的意识——主要是道德、法律和制度来确定。
关于按权分配法则和按资分配法则,我认为他们是天然发呢配法则,主要有我揭示的另一个规律决定。这个规律就是头规律:有组织的群体中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这个规律决定我们的社会一定是等级社会,你没法改变。这样在财富不能充足到各取所需的程度下,这两个分配法则必定被遵循,任何群体任何制度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