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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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基本框架,请反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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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7 23:45: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三李四大驾光临,不胜荣幸。

我觉得猫咪要求太高,这么短的帖子能讲清那么概念?本贴不过随手写的,意在引导话题转移到王斑竹说的“经济学问题实际是分配问题”上来。

就本贴背后而言,自由一套理论作支撑,逻辑和概念还是比较清晰的,当然人微言轻,一般人不会看。我的基本逻辑是:

1:人性是“自私+利他”。

2:经济活动(或经济学)有两个链条:一是“自私——个体——分工——谁创造就归谁”,二是“利他——群体——合作——分配”。这便是所谓的经济学DNA。这里随便说说,所有经典分配理论都是依照“谁创造就归谁”构建,这在实际上等于没有分配,剩下的不过是争论谁贡献多谁贡献少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与经典理论沟通?

3:财富的分配只能从利他链条上看才会有,此时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归大家共同所有。但是最终消费又一定是个体行为,这便有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于是有分配财富的行为。自然分配后的财富便个体的,是私有的。

4:群体有很多分配法则,它们就是经济学中基因,各自控制一定范围内财富流向。它们以我们还不知道的关系决定群体每个要素分得财富的量。目前本人认为它们间的关系服从叠加原理,但是具体是怎样的叠加原理,我还不知道。主贴讲到的按劳分配和按权分配间就存在叠加关系,职称工资和职务工资已经说明这一点。这不是贡献和效用能说明的,哪怕是傻瓜,当了局长,当然教授,他就有哪份岗位工资。经典会以意外拒绝谈论这些问题,但是这就问题。经典的范畴不能说明这些意外,但是我能说明。

5:所有分配法则都是依照分配定律进行的:即个体分得的财富与群体总财富和个体拥有的分配标准成正比,与群体分配标准总量成反比,即q=Qb/B。其中,分配标准b既有天然的,人们必须遵从,也有意识的,是人为的选择,主要由群体的制度和道德决定。比如按劳动的多少来分配群体财富,这个分配标准就是天然的,因为我们的财富主要是我们创造的,所以我们必须遵从这个分配标准;比如扶贫分配就人为选择的,主要满足人权诉求,越穷分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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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123456 发表于 2010-5-8 00:11: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请先对“自私”、“利他”严格下定义

西经里对“理性””(大概就是人们俗称的“自私”)是有严格定义的,这对大多从事经济研究的人恐怕是常识。阁下是否具有这样的“常识”?
“理性”概念可推导出阁下所谓“群体”与“合作”行为,不需要什么“利他”

终日而思,不如须臾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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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8 00:30: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经典理论基础上,即在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按资分配、按权分配、按效用分配、按稀缺分配、救济分配、教育分配、医疗分配等等微观分配规律基础之上,本人揭示出两个宏观上分配规律,一个是平均分配规律,一个是头规律。其中,头规律是指在有组织的群体中,一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它决定群体的财富(利润和生产资料)一定由少数人掌握,没有那种制度能改变这种现状。这个规律也决定职务工资和职称工资一定存在。不管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取得头的资格,他立马可能是亿万富翁。经典哪个范畴能够这样广泛地描述这种社会现象,我还没听说过。经典理论只能说在合法的、合理的、公平的、自由竞争等等条件下,通过自己努力取得头的资格,从而亿万富翁(即所谓的贡献论、革命论),这么多前提条件已经导致经典理论基本丧失解释能力。

平均化规律是指群体中同类要素获益均等,它主要以利润平均化、工资平均化、税率(拨款)平均化表现出来。它直接决定宏观上的三大价格规律:
一是价格互动规律:凡生产的率速度(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大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其价格降低,且降低率与其率速度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比率成正比;反之,其价格不断降低。工资水平因此而不断上涨。比如粮食、房子、矿产、汽车的价格不断上涨;比如电子、通讯、化工的价格不断降低。

这个规律决定一个价格现象(茅于轼的七问之一):在生产方式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同一商品的价格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比如理发、交通、工资、餐饮、飞机、火箭、软件、电器。

二是价格上涨规律:随商品品质(质量、花色、式样、功能、精神),生产对象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再次请问猫咪先生,经典宏观和微观理论中,有哪个范畴这么全面地描述这种价格现象?经典不过还在“商品不变”里打转转而已。

三是价格差规律:由于文化(当今主指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在各个部门发展的率速度不一致,商品实际价格将与其平均化规律要求的平均价格发生偏离(偏高、偏低、不变),且偏离率与其率速度和社会平均率速度的负差值成正比。当今最大的价格差就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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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8 01:18: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宿舍123456 发表于 2010-5-8 00:11
请先对“自私”、“利他”严格下定义

西经里对“理性””(大概就是人们俗称的“自私”)是有严格定义的,这对大多从事经济研究的人恐怕是常识。阁下是否具有这样的“常识”?
“理性”概念可推导出阁下所谓“群体”与“合作”行为,不需要什么“利他”

终日而思,不如须臾所学
基本假设是怎样,这是仁者见仁的事情,最终目的不过都是在于解释实际,为实际算命。西经需要怎么修改时西经自己事情,我无意也无能力去管它什么。

至于“理性人”假设,首先建议阁下先搞清楚什么叫科学假设,如果西经不能告诉你这个基本知识,我不怪你,但是请你去拜读我的劣作《经济学中应注意真假设与假假设http://www.*****.com.cn/articles/12382.html 。其次是,请将该定义中的“最大”给我去掉再跟我谈什么严格定义,否则我笑你数学基础太差。

其实很多基本概念是无法定义的,就那么回事,这是常识。一定要用“严格定义”包装自己,这只是为自己壮胆而已,但不尊重常识。

最终,自私和利他我都不能定义。如果你觉得西经伟大,对自私有严格定义,那么我就能要求你告诉我哪个定义是正确的。自己都搞不清白的东西,反问别人,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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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 发表于 2010-5-8 03:04: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6 23:07
在一定总财富下,首先分三大块:一是补偿生产消耗,这是保证生产规模不减小的必须;二是社会积累——利润,这是保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三终端消费——工资,这是保证生产最终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这三者间应该保证怎样的比例关系才合理,我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群体总产出高则人均工资高。以此工资有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由供求决定,由贡献决定等等,都不可靠,都不全面。

作为终端消费——工资这一块,每个人应该得到多少工资呢?在大的数学原理上讲,有人多得到则至少有一人少得到。现在是每个人该分的多少财富呢?

通常分配法则是按劳分配,劳动越多分得越多。但是我们要注意一点,如果总工资多则同样的劳动支出能分得更多财富(或工资更高),这表明马克思的理论只讲对了一半。确切说劳动量只是充当分配标准的作用。

再个就是按权分配,这是保证社会等级和创造性所必须。自然同样的劳动支出,权利大职称高就分得多些。
工资应该和总产出相等,因为如果工资少于总产出那么就会造成过剩,最后总产出就是因为人家买不起而卖不出去。(这里已经把那些用来扩大再生产的那一部分扣除了)

而按劳分配不过是马克思说的过渡阶段而已,它归根到底还是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最后是要破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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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123456 发表于 2010-5-8 09:55: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8 01:18

基本假设是怎样,这是仁者见仁的事情,最终目的不过都是在于解释实际,为实际算命。西经需要怎么修改时西经自己事情,我无意也无能力去管它什么。

至于“理性人”假设,首先建议阁下先搞清楚什么叫科学假设,如果西经不能告诉你这个基本知识,我不怪你,但是请你去拜读我的劣作《经济学中应注意真假设与假假设http://www.*****.com.cn/articles/12382.html 。其次是,请将该定义中的“最大”给我去掉再跟我谈什么严格定义,否则我笑你数学基础太差。

其实很多基本概念是无法定义的,就那么回事,这是常识。一定要用“严格定义”包装自己,这只是为自己壮胆而已,但不尊重常识。

最终,自私和利他我都不能定义。如果你觉得西经伟大,对自私有严格定义,那么我就能要求你告诉我哪个定义是正确的。自己都搞不清白的东西,反问别人,没意思。
先不要吹嘘自己数学多行,也不要动不动就叫人家去读你那什么“劣作”

既然数学水平高,先放下姿态、放下自己的理论把别人的理论认真学一下,有时间最好做做练习,这是为了真正理解别人的观点

关于“理性”的定义,各教材都差不多,自己去看


好好学习,可能的确有“基本概念无法定义”,但是毕竟人家用数学符号严格定义了,并由此建立了严谨的体系

“常识”是一种常见与拙劣的伎俩。在一个人看来是“常识”的,在另一个人看来恰恰是“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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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10-5-8 10:04: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王书记 发表于 2010-5-8 03:04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5-6 23:07
在一定总财富下,首先分三大块:一是补偿生产消耗,这是保证生产规模不减小的必须;二是社会积累——利润,这是保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三终端消费——工资,这是保证生产最终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这三者间应该保证怎样的比例关系才合理,我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群体总产出高则人均工资高。以此工资有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由供求决定,由贡献决定等等,都不可靠,都不全面。

作为终端消费——工资这一块,每个人应该得到多少工资呢?在大的数学原理上讲,有人多得到则至少有一人少得到。现在是每个人该分的多少财富呢?

通常分配法则是按劳分配,劳动越多分得越多。但是我们要注意一点,如果总工资多则同样的劳动支出能分得更多财富(或工资更高),这表明马克思的理论只讲对了一半。确切说劳动量只是充当分配标准的作用。

再个就是按权分配,这是保证社会等级和创造性所必须。自然同样的劳动支出,权利大职称高就分得多些。
工资应该和总产出相等,因为如果工资少于总产出那么就会造成过剩,最后总产出就是因为人家买不起而卖不出去。(这里已经把那些用来扩大再生产的那一部分扣除了)



而按劳分配不过是马克思说的过渡阶段而已,它归根到底还是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最后是要破除的。
"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应该多多使用这个概念。支持王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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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diedi 发表于 2010-5-8 11:17: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认为,自私和利他的概念应该从人的心里和生理需求方面来找。马斯洛的需求层次,我是比较认同的,也是比较全面的。正是这种心里和生理的需求决定了人本身的自私和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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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10-5-8 20:47: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论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内容是“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撇开这一点,某些自以为有“无产阶级专政”就可以限制乃至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人,其与马克思高下,真是不可以道里计。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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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10-5-8 21:17: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10-5-8 20:47
马克思论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内容是“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撇开这一点,某些自以为有“无产阶级专政”就可以限制乃至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人,其与马克思高下,真是不可以道里计。
禁止宗教当然不能让人大脑里的宗教思想减少,但是禁止传教士随意蛊惑人心,让他只待在教堂,却至少从经济社会条件里断了它做大的根基。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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