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项耻辱的职业中给诸位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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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K·加尔布雷斯
斯佩克特主席,格雷厄姆副主席,分委员会各位委员,作为前任议会的一名成员,十分荣幸为你们递交这份陈述以归入档案。
我从一项耻辱的职业中给诸位陈情。经济学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广泛地教授,却因为没能解读金融危机背后的力量而一败涂地。包括“理性预期”、“市场法则”和“有效市场假说”在内的许多概念,使经济学家们辩解预测会稳定价格,卖家会保护他们的声誉,货物售出概不退换是有质量作保证的,因此大范围的欺诈不会发生。并非所有经济学家相信这些,但大多数却相信。
因此,对金融欺诈的研究没有引起重视,实际上到现在也没有形成研究机制,经济学家与犯罪学家的通力合作少得可怜,在各个主管部门中只有少数专家和非常少的研究人员。经济学家们已在他们所考察的历次危机中淡化了欺诈的角色,包括储蓄与借贷体系崩溃、俄罗斯转轨、亚洲金融危机与互联网泡沫,现在他们还在这样做。4月17日,在纽约,一次由莱维经济学研究会主办的会议上,前任财政部次长彼得·费希尔提起欺诈问题时仅用了“调皮捣蛋”这个字眼。而就在这一天,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欺诈的罪名起诉了戈德曼·萨克斯。
确实也有例外。1993年,乔治·阿克洛夫与保罗·罗默发表了一篇名为《掠夺:为利润而破产》的著名文章,破例描述了了解欺诈行为的监管人员的经历。密苏里-堪萨斯城大学的犯罪学家兼经济学家威廉·K·布莱克是金融犯罪与金融危机关系的首席系统分析师。布莱克指出,当你能够控制记录账务的制度时,会计造假肯定会出现:“抢劫银行最好的途径是划归自己名下。”储蓄与借贷体系崩溃的情形正是商业正常的目的被赤裸裸的掠夺与挤榨所取代。这在法庭上得到证实:在那次崩溃之后出现了超过一千起重大案件。其它金融欺诈历史上值得一提的案件包括詹姆斯·斯图尔特犯罪集团在博伊斯奇-米尔肯地区的欺诈案,库特·艾琛沃德的“傻瓜阴谋”和安然公司的丑闻。但在历史与规范分析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规范的分析告诉我们控制欺诈要遵循特定的模式。有些业务增长迅速,报告有高盈利的能力,并且为顶级会计公司所证实,而且它们的偿付状况极好。同时,它们急剧地降低标准,在普遍认为诚实经营存在很大风险的市场中拓展业务。在金融部门,它们采取了宽松的,不,破坏性的证券形式,致力于把坏账传递下去。在20世纪8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查尔斯·基丁发觉一张存储-借贷表格无外乎一张“盗窃的执照”。这与在过去的十年里,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的表演基本上如出一辙。既然已经发给盗窃执照,窃贼们就该忙活了。因为他们的戏演得如此漂亮,迅速就在市场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剧中的反派把正派驱逐殆尽。
在危机之前抵押贷款融资部门的复杂性强调了另一个欺诈的制造者。在已经建立起来的体系中,原始的抵押贷款文件在放贷者的记录里自生自灭了,它们当中许多不是被销账就是被替换掉。这些记录只要一查,就会发现到处存在文件缺失、滥用事实以及欺诈。目前为止,我们对此只得到极其有限的证据。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菲奇评级机构的一项对小样本下高利率人民币的研究被发现“几乎在每个卷宗都存在欺诈、滥用事实或文件缺失。”一年前,多吉特代表曾力劝盖特纳部长彻底检查并通报现有抵押贷款记录中涉及欺诈的内容,但却被冠冕堂皇的借口所拒绝。
当次级抵押贷款被打包并进行安全认证时,评级机构没有能够检查现有贷款的质量。他们代之以统计模型,目的是为了取得像人民币为投资者所接受一样的评级。当一个人认为价格将总会上升时,以资产抵押的贷款往往可以进行再融资便是顺理成章的了,因此借方的实际条件是无关紧要的。这套系统当然只在现有的假定之下是运行良好的,但在这个预先设计好的市场中,这些以评级为收入的机构没有理由去关心这些假定能否成立。同时,抵押贷款的发明者现在有了一套规则可以给他们所能找到的条件最差的借方放贷,明明他们没有能力偿付却依然认为这些债务是安全的。信用之基从而轰然倒塌,因为这个系统正是为其倾覆而设计。
在这个毒品制造过程中的第三方便是一个“保险”的幻象,是由市场以信用违约掉期(CDS)的形式提供的。从准确意义上讲这些已然是末世的融资工具了:直到信用问题发生之时它们仍在为发行人产出现金流。如果问题足够严重,发行人随即破产,这时政府面临勒索:它必须收拾残局,否则整个体系就会崩溃。信用违约掉期把低迷的楼市行情通过整个金融部门向全世界传播开来。他们同样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的手段去缩减市场,这样最主要的操盘手可以逃脱并借助他们先前出售的衍生工具在楼市崩盘之前再赌一把。
现代金融经济学对此一无所知。把股票、债券、期权、衍生品等其资产可以大体上以面值接受的金融工具视为安全资产,以其回报与风险将其量化是必要的。这个量化允许用标准的公式对其价格进行估算。但公式里面的一切取决于那些金融工具要成为它们所代表的对象。如果不这样的话,又可能去用哪些公式呢?
旧制度经济学把保证安全理解为法律中的契约。诚然只有以司法体系为后盾这个说法才能成立。有些欺诈是不可避免的,但在一个功能齐全的司法体系内绝对很少发生,它必须是,也确实仅仅是个小问题。如果欺诈,甚至是欺诈的意识来统治这个体系时,在安全环境下市场的根基便荡然无存。保证安全成为一句空话。更进一步地,为衍生品创造、评级、销售担保的制度亦统统作废,同样也包括司法体系自身,只要它没有做出适当的回应。
控制欺诈往往以失败告终。但是公司的失败并不意味着欺诈的失败:犯罪分子们在离开时往往装的盆满钵满。某种意义上讲,这就需要明里暗里以各种方式去犯法。这就是犯罪与政治的结合,因此,金融危机是美国法制内部的分崩离析。
扪心自问:抵押贷款发行方、评级机构、支付方、保险公司和监管代理机构一直不知道房地产融资体系中欺诈行为大量滋生,这可能吗?这与包括增长与收益率在内的各项统计指标与欺诈活动所表现的恰恰相反,与迄今为止对档案的每一项检查结果恰恰相反。而人们恰恰在用“骗子贷款”、“武士贷款”和“有毒垃圾”这样的词语表达他们对抵押贷款的看法。我也曾经听到过这样的描述,“IBG,YBG”,潜台词就是“我完蛋,你跟着完蛋。”(I’ll be gone, you’ll be gone.)
如果还存有疑虑,对出问题的公司与代理机构之间的内部通讯进行调查能使之真相大白,何况电子邮件记录正在揭示真相。政府已经掌握了包括美国国际集团(AIG)、房利美与房地美、财政部与联储在内的经鉴定的文档记录。这些文档应该被能够胜任的权威机关全面调查,并适当地公之于众。比如,美国国际集团是否有意发行信用违约掉期来抵制戈德曼先前代表约翰·保尔森先生设计的金融工具并使之失效呢?如果是的话,为什么呢?或者再问一遍:房利美与房地美到底是否如它们所愿使劣质的人民币升值呢?还是这样做是屈从于约翰·保尔森先生的压力呢?如果是的话,保尔森部长知道吗?如果他知道的话,为何不表现出来?在最近一篇文章中,托马斯·佛格森与罗伯特·约翰逊认为“保尔森之举”是为了延迟选举之后一场不可避免的危机。内部的资料是否支持这种观点呢?
让我们假设你们即将开始的调查即确认普遍欺诈的存在,涉及巨额抵押贷款、为数众多的评估者、支付者、分析师与公司主管人员,也包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暗中进行协助的政府官员。那么什么才是合适的回应呢?
一些人看上去相信“银行业的信心”能通过新一轮经济的利好消息,通过股价上涨,通过稳住政府高层,同样通过对现有欺诈、权力滥用、造假与事实隐瞒放松监察得以重建。只要你们坚持自己的调查工作,你们就会揭示出真相。我相信你们会粉碎这些人的幻想。
但是你们必须行动起来。真正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从经济到政治体系的积弊。也许今天我们对于应付失策所致后果的坦陈见解仍然太少,就像当初只有少数人预见到金融危机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让我建议国家来面对这个确已存在的威胁。司法系统必须恪尽职守,否则市场体系就不能恢复。必须对金融部门和丧失公众信任的政府官员进行彻底的、透明的、有效的、严厉的清查措施。融资者必须在骨子里感受到法律的威力。对于靠法律而生活的公众而言,他们必须清楚地、确信无疑地认识到这一点。谢谢。
詹姆斯·K·加尔布雷斯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