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庄严地向全社会宣布:“我们组织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应对自然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105个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各省(区、市)也完成了省级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设法制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回顾国家总体预案工作及预案体系的形成过程,很自然地联想到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直接领导下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的难忘岁月。 一、抗击非典斗争的两点重要启示
2003年那场意想不到的非典疫情来得那么突然、那么难以判断、那么迅速、那么严重。但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取得了伟大的胜利。面对非典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负责、靠前指挥、充分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我们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全民动员、群防群控;我们社会各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全民族万众一心、迎难而上,伟大的民族精神成为克敌制胜的强大精神支柱;我们坚持依靠科学、运用科学,使科学技术成为战胜疫病的有力支撑;我们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紧急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使法律法规成为应对危机的有力保障;我们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统筹安排、促进发展,为应对危机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我们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在第一线,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最前面,众志成城谱写了一曲送瘟神的壮丽凯歌。
在这场严峻的斗争中,党中央、国务院认真总结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教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和能力。正如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7月28日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的:“总结经验,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汲取教训,也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而且往往是更重要的途径”。“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真正使这次防治非典斗争成为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由此。我们得到两点最深刻的启示:一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更加注重协调发展;二是要更加注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仅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还要在全社会各个方面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大力增强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们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此后,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也都明确指出,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决定》并在“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一条中专节进行了阐述。
二、精心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紧张有序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7.28讲话”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2003年下半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两次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处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而且,基本摸清了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据当时的初步统计,已有应急预案事件,正在制订的应急预案31件。涉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合计126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了一定的基础,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不平衡。华建敏同志明确做出了要加快制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围绕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三个方面抓紧抓好有关工作的部署。2003年12月成立了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国务院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列为国务院2004年工作重点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