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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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茅老师的奇谈怪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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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 发表于 2006-4-27 06:17:00
以下是引用zxg0931在2006-4-27 0:28:00的发言:
哈哈,问一句楼上的,原材料是不是生产要素,如果是的的话,它们是怎么增加财富的,讨教了

你懂系统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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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4-27 06:55: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4-23 21:51:00的发言:
茅老师的“交换能够创造财富”及“制度能够创造财富”,如同马克思的”劳动能够创造价值“一样,都属于语言学和语义学上的谬误。

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形成价值。准确地说,交换能够有助于创造财富,而不是创造财富。对于制度也是如此。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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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 发表于 2006-4-27 07:47: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4-27 6:55:00的发言:

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形成价值。准确地说,交换能够有助于创造财富,而不是创造财富。对于制度也是如此。

如果价值指效用,则制度、交换都能够创造价值。比如医师在市场上将药材卖给评价最高的人,则同样一副药材的社会效用最高。如果不允许交换,这些药材由病患自己采摘配制,恐怕性命不保。通过分工、交换,市场挽救了一条性命,这就是价值的创造。

如果某人玩弄字眼,将创造替换成“实现”,则没有任何人道意义和现实意义。

最后,如果按照老马的说教,价值指劳动,则任何事物都无法创造价值,包括劳动。因为你“劳动创造劳动”,呵呵,用老马最喜欢用的一个词语:“同义反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7 7:55: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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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hesu 发表于 2006-5-7 09:22:00
如果我是你,我会认真地把课听完,最后确实有问题,就象茅老师请教。你这样就听20分钟是很容易造成误会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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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 发表于 2006-5-7 16:10:00
以下是引用淡泊在2006-4-23 21:50:00的发言:

1、财富意味着效用,所以效用即财富。

2、制度是生产力,所以制度创造财富。当然,若为坏制度,则其生产力为负,创造负财富。

制度怎么成生产力了??

在孤独中思考,在思考中成熟,在成熟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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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5-7 18:52:00
 茅于轼,1929年1月14日出生于南京,父亲茅以新是铁路机械工程师,伯父茅以升是桥梁专家。抗战时期转辗于大后方柳州、桂林、重庆。1946年毕业于重庆南开中学,同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1950年从机械系毕业,分配在齐齐哈尔铁路局,任火车司机、技术员、工程师。1955年调北京铁道科学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从事机车车辆性能研究。1958年被打成右派,文革时被赶往大同机车厂劳动。1975年开始从事微观经济学研究,1979年提出择优分配原理。1985年出版《择优分配原理--经济学和它的数理基础》,此书于1998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第二版。1985年调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6年赴美国在哈佛大学任注册访问学者。1987年回国,以后7年内担任非洲能源政策研究网顾问,每年去非洲2次。1990年应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经济系招聘任高级讲师,讲授研究生班的微观经济学。1993年从中国社科院退休,与其他四位经济学家共同创办天则经济研究所。现为该所法人代表。
做人晶莹剔透(诚信、光明)  做事水滴石穿(用心、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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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 发表于 2006-5-7 21:58:00
以下是引用岁月留痕在2006-5-7 16:10:00的发言:

制度怎么成生产力了??

制度制约生产函数,改变边际产量,具有生产力。

28
l李昆华 发表于 2006-5-8 02:50:00

呵呵。。。

我也听过茅老几个讲座。

楼主说的那几个问题,我也同意。不过茅老是用资源配置观点讲财富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理论假想把世界解释自洽了。(当然能否自洽与是否符合现实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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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你你 发表于 2006-5-8 16:49: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4-25 7:44:00的发言:

1,同样的客观存在,是否会因为我们用不同的概念去表述和分析,而变成不同的东西。或者说,用不同的概念体系,去表述同一个客观存在,什么是正确的结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一个人是否具有科学精神的试金石。


赞同仁兄的说法。但是这里所说的什么创造什么之类的,不是所谓的客观存在。而是老马等人依据不同的概念表述和分析客观存在的所得。如果你用不同的范式分析或批判这种“所得”,说不过去。不过也未尝不可。现在以至以前别人攻击论敌都是这么干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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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5-8 18:27:00
以下是引用倪你你在2006-5-8 16:49:00的发言:

赞同仁兄的说法。但是这里所说的什么创造什么之类的,不是所谓的客观存在。而是老马等人依据不同的概念表述和分析客观存在的所得。如果你用不同的范式分析或批判这种“所得”,说不过去。不过也未尝不可。现在以至以前别人攻击论敌都是这么干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存在)。

如果是表述,就有个与客观存在一致性的问题,不论你用啥"范式";如果是个人的主观评价,那就会因各人的伦理价值观的不同而观点不同.

后者和前者是不同的.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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