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10日 10:09 来源:新京报 【字体:↑大 ↓小】
盲目征地也好,毁林造地也好,本质上都是“土地财政”使然。
日前,浙江龙泉市出现“农保田”造在高山顶上的怪事。这些新开发的“耕地”不仅破坏山林生态,而且无法种植庄稼,留下了光山头。(9月9日新华社)
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政府制定了“占补平衡”的用地政策。这些砍树造田的山上造地项目,就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置换在平原低洼地区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农保田”。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省内之间可以实行有偿调剂,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占补平衡”的初衷良好,但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走样,而且不仅没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反而破坏了山林和生态环境?从原始的利益动机上看,是政府主导的征地和“占补平衡”制度导致了地方政府的逐利冲动:
一方面,是城市化导致地方政府往往不顾当地实际需求大量征地,甚至大量储备土地。因为在城市化比较迅速的地区,征地和卖地往往带来巨额土地增值收益,从而引发地方政府对未来土地收益的巨大预期,因此征地往往不嫌其多,只嫌其少。
另一方面,则是另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造地”导致毁坏山林。在浙江龙泉,开发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市里统筹,每亩指标可卖8万-10万元,但开发费用一般每亩1.8万元。这样,新增一亩“耕地”指标,除去开发费用,就有数万元收入,这对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政府是不小的收益。
其实,盲目征地也好,毁林造地也好,本质上都是“土地财政”使然。只要根子仍在,这个问题将很难解决。虽然地方百姓也明知这样的行为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但同样也受着一定的利益诱惑。
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还应重新思考“18亿亩耕地”如何保护的问题。如果城市化真能有效解决“人的城市化”问题,进而真正减少农民,使农业的规模效益和整体效率都能提高,18亿亩耕地也许会自然得到市场机制的调整和保护。否则,不仅“18亿亩耕地”难保,这种耕地未保而山林又毁的荒唐事,还有可能继续。 □童大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