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ca_go
1311 2

[公共产品] 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官僚机构来提供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本科生

2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818 点
帖子
41
精华
0
在线时间
9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16
最后登录
2014-5-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请问“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官僚机构来提供”有对应的原文吗,最初出自哪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公共服务 机构 逻辑 官僚 公共服务

沙发
haitianxxing 发表于 2010-11-11 15:19: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但没有任何逻辑理由官僚机构可以不提供公共服务。

使用道具

藤椅
克拉夫特 发表于 2010-11-12 09:09: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公共产品,如国防,治安,道路,交通 当然应由**即公共部门来提供。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2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