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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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是谁等候在造币厂的门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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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20: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麻烦sungmoo解释一下“发行”二字好吗?
我想,只要我们大家搞清楚了这个“发行”,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里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如果楼主当真不明了“发行”,何来主楼那些说法呢?

(请先注意:这个问题,与我是否应该解释“发行”二字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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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32: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2:08 《商业银行法》里有定义: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是企业,而央行不是。关于“央行”,也有一个《中国人民银行法》,其中规定的央行职责当中,没有央行可以以借贷图利的授权。所以,央行不可图利,商行可以公开图利。如果央行用借贷方法把造币厂的钞票借给商行,实际上是违法的。
请看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
http://www.pbc.gov.cn/publish/tiaofasi/272/1383/13831/13831_.html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再请注意,央行同样可能发生利润与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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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34: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这个《条例》当中只谈到钞票从印钞机到发行库,却闭口不谈钞票是怎么出了发行库。
“12号令”只是谈已经进入经济体的货币,跳过了发行这个环节,因此和“发行”不沾边。
那就很有趣了:既然《条例》里并未说明,楼主又何以如主楼那般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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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1:01: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本主帖说的“造币”,就是指造“钞票”,不是广义的货币概念
如果就是指“钞票(包括硬币)”——现金,央行的“货币政策”(虽然这里用了“货币”二字)远远不只涉及现金。

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央行若真地贷款给商行,也不必总采用现金交易方式。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14 13:21 自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推出以后,全世界的造币厂都在疯狂印钞。
简单说,所谓“量化宽松政策”本身就并不只基于现金,而是基于更广义的货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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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2 07:12: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2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麻烦sungmoo解释一下“发行”二字好吗?
我想,只要我们大家搞清楚了这个“发行”,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里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如果楼主当真不明了“发行”,何来主楼那些说法呢?

(请先注意:这个问题,与我是否应该解释“发行”二字无关)
不必回避吧?既然你认为如此简单,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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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2 07:15: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3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2:08 《商业银行法》里有定义: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是企业,而央行不是。关于“央行”,也有一个《中国人民银行法》,其中规定的央行职责当中,没有央行可以以借贷图利的授权。所以,央行不可图利,商行可以公开图利。如果央行用借贷方法把造币厂的钞票借给商行,实际上是违法的。
请看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
http://www.pbc.gov.cn/publish/tiaofasi/272/1383/13831/13831_.html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再请注意,央行同样可能发生利润与亏损。
1、缴存准备金之类,只是把发行出去的货币再以某个的名义收回来,这已经跳过“发行”过程了;
2、我在主帖当中已经说了,贷款是名义上的,因为商行无法加息归还,所以,贷款是假,送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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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2 07:17: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1:01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本主帖说的“造币”,就是指造“钞票”,不是广义的货币概念
如果就是指“钞票(包括硬币)”——现金,央行的“货币政策”(虽然这里用了“货币”二字)远远不只涉及现金。

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央行若真地贷款给商行,也不必总采用现金交易方式。

****************************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14 13:21 自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推出以后,全世界的造币厂都在疯狂印钞。
简单说,所谓“量化宽松政策”本身就并不只基于现金,而是基于更广义的货币的。
量化宽松只是一个起因,结果是加速印钞。
如果要考虑广义货币,信用也是有额度的,同样也是遵从货币守恒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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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2 07:20: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3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1:56 这个《条例》当中只谈到钞票从印钞机到发行库,却闭口不谈钞票是怎么出了发行库。
“12号令”只是谈已经进入经济体的货币,跳过了发行这个环节,因此和“发行”不沾边。
那就很有趣了:既然《条例》里并未说明,楼主又何以如主楼那般清楚呢?
没有那般清楚了,是根据其中的矛盾(把无法加息归还叫做借贷)推测所谓的借贷实为送钱。
我自己理解的“货币发行”应该是“货币所有权的赋予”。如果我向银行贷了一万元,恐怕不适宜称为因为向我发行了一万元吧?
还是请你给大家讲讲是怎么发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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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8:13: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2 07:12 不必回避吧?既然你认为如此简单,请不吝赐教。
请不要回避前面指出的问题。

你是否承认前面问题里所指出的?(再次提醒:那个问题,与我是否回答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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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8:16: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2 07:15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22 00:3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1 22:08 《商业银行法》里有定义: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是企业,而央行不是。关于“央行”,也有一个《中国人民银行法》,其中规定的央行职责当中,没有央行可以以借贷图利的授权。所以,央行不可图利,商行可以公开图利。如果央行用借贷方法把造币厂的钞票借给商行,实际上是违法的。
请看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
http://www.pbc.gov.cn/publish/tiaofasi/272/1383/13831/13831_.html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再请注意,央行同样可能发生利润与亏损。
1、缴存准备金之类,只是把发行出去的货币再以某个的名义收回来,这已经跳过“发行”过程了;
2、我在主帖当中已经说了,贷款是名义上的,因为商行无法加息归还,所以,贷款是假,送钱是真。
(1)退一万步讲,即使“贷款是假,送钱是真”,也不是你所说的“违法行为”(这点你是否承认?请你明确回答)。

(2)再者,你又凭什么说“贷款是假,送钱是真”?你前面的种种说法,已经表明你不可以再用主帖作为依据了。现在,你反复用主帖来证明你的“贷款是假,送钱是真”,这就是你的逻辑?

你要真地想认真讨论,就应该老老实实说明何以“贷款是假,送钱是真”(提出新的理由,而不是反复依据所谓“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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