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高层次核心期刊由于来稿量太多,而导致编辑部往往按照编辑们个人的口味喜好来选录稿件,理工科出身的编辑比较喜欢数理推演类的,人文类出身的编辑比较喜欢论述探究类的,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而且似乎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期刊有办刊自主权,有权决定自身的风格定位嘛.但我却认为这种现象和理由都是不对的,学术期刊是公共资源,编辑审稿选稿是一种公共权力的赋予实施,必须对作者负责,对学术负责,决定是否选用发表的标准只能是两条:第一,该稿是否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期刊办刊宗旨,如果不符的话当然可以退稿,第二,在剩下的来稿中一视同仁按统一的标准量化评分,根据本刊的录用率(或最大发稿容量)决定一个淘汰比例(例如25%),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前25%的论文入围,就这么简单,绝不应该存在其他任何自己设置的标准;如果编辑因为专业面所限无法评审自己不熟悉类型的稿件,也有责任有义务请与稿件同类型的专家来审(例如文科类编辑将稿件送理工类专家评审),其前提是:在任何一个学科领域内(比如宏观经济学领域内),不论论文属于什么样的风格,其价值或质量都是可评可比的;另一方面,学术杂志就应当'杂"一点,应当提倡海纳百川,各种风格的稿件都采纳一点,而不应当那样"立场鲜明",党同伐异,惟我独尊,只一味要求作者来适应期刊而不顾期刊自身承担的责任,毕竟作者是上帝呀!
不知大家有什么高见,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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