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业第十一章的第一节讨论垄断的低效率时,说垄断是低效率,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这没有异议。但是谈到具体的改进措施时,先举例说增加一单位产量,“让消费者和垄断厂商都从中得到了好处。垄断厂商的利润进一步增加,因为最后一单位产量给它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支出的成本”
这里问题来了!垄断厂商是按MC=MR来定产量的,加了一单位产量的话,必然使MC>MR,这是确定无疑的!书上竟然用P来和MC比较,而不是用MR和MC比较。试想如果P=MC,厂商的净收益=0,对厂商来说福利是下降的,帕累托改进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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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h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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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业经济学] 请教,高鸿业书上这段话是不是有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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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请教,高鸿业书上这段话是不是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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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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