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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与私有财产

发布时间: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欧美的大学研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不多,撇开曾经的意识形态上的偏见不说,我想是马克思动摇了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基础——私有产权上。从马克思哲学的三个来源看,他的经济学思想吸取的是当时工业化走在前面的英国。作为交易存在的基础是产权私有,这是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马克思怀疑的正是这个源于自然法的权利推论。如果以私产永久合理(可以设想为1000年)来看,的确不怎么的道。如果这个种产权安排方式合理的话,那么需要两个前提:起始状态是公正的,过程是公平的。但从人类历史看,这种时代从来没有过,那凭什么把非正当和非正义的财产合法化?如果承认其合法性,那么曾经家国一体的封建国家,国王及其后代拥有整个国土上的财富。私产如果永远有效的话,那么凯撒的后人可以追溯罗马帝国时代他们家族的家产了。这的确是个大问题。其实我们如果以时间为轴细看,私产事实上的有效性不过几代人,最终以各种方式流转出家族。因而我们不必追查初始的公正性,只需保证在有限时段间它的交易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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