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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与矫治 法律论文

发布时间:2015-04-10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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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犯罪是各个国家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职能部门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这部法律,对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少年犯罪工作,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一、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事实证明,少年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 这一时期受到的教育和自身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其成长以后影响很大。缺乏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是少年发生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自身原因,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引导,在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习惯,这是减少青少年发生违法行为的一项治标治本的措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因此,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切实抓紧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制观和是非善恶观。
二、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防范体系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犯罪主体日趋低龄化。青少年犯罪形式也由过去的小偷小摸向抢劫、诈骗、杀人、强奸、贩毒等恶性犯罪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 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社会不良文化的存在、家庭教育方式的缺陷以及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松散等方面。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青少年自身。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应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文化环境改变。
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现代城市社会,文化传播呈现多元化局面。传统的电影、戏剧发展平缓甚至出现下降趋势,代之而起的是电视、录像、VCD、DVD、舞厅、电子游戏、迪厅、网吧等。这些文化活动极易吸引青少年参加,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和黄色音像制品,赌博游戏也极易腐蚀青少年。因此,要坚决打击并杜绝一切违禁的消费现象,要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淫秽物品的制造和传播,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娱乐场所,尽可能不让青少年接触或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尽可能多建立一些以科技和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娱乐场所,如儿童游乐场、青少年俱乐部、体育场馆等等,引导青少年把注意力投放在有丰富科技知识或健身内容的娱乐活动上。
四、家庭公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
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并对孩子的思想品德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气氛,能够培养孩子正常健康的性格气质、人生观和道德观,较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特别是对于步入青春期的青少年要进行人生观、道德观的教育,不断防止和克服青少年沾染上违反道德坏的意识、坏习惯、坏毛病,使青少年安全地度过人生的“危险期”。家庭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家长都要重在教子做人,同时要做好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教育,避免误入歧途。
五、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
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学校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使之制度化,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很不够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层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面临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这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六、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生的管理水平
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但从学校产生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在一些中学里,有不少学生被视为“差生”,这些学生一般难以得到老师的关怀与鼓励。毕业时,他们大多以失败者的心态步入社会,对社会、对他人容易产生敌意。并且所谓“差生”往往也是学校除名、劝退的对象,他们流落到社会上之后,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拉下水。例如,16岁的刘某初中未毕业就辍学混迹于社会, 父母离异对之管教较少,他在所谓“兄弟”们那里得到“畸形的温暖和帮助”,学到了残忍与大胆,多次伙同其他同案犯实施盗窃、抢劫、作恶多端而成为社会的害虫,最终被绳之以法。为此,笔者认为教育工作应顺应时代的潮流,一是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多方面人才;二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除因病和明显的智力原因外,学校不得开除(含除名、劝退)未成年学生”的规定,同时明确“谁的学生谁必须接受”的原则;三要把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中学教育阶段,在中学试行法律知识普及合格证制度,取得合格证,才能颁发毕业证书;四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普及高中教育,将义务教育的年龄提高到18周岁,使未成年人都有学可上。
七、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纵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二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
1、受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的侵蚀,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青少年罪犯在犯罪前大多数无视自己的经济条件,经常出入酒店、舞厅、卡拉OK厅、抽好烟,喝名酒,穿高级服装,以吃喝玩乐为最大追求,以高消费显示自己的派头。这些人一旦手头拮据,便实施盗窃、抢劫。例如少年犯张某,因与其同学攀比,追求高消费,走上了盗窃犯罪的道路,开庭审判时,他毫不隐晦地说:“家庭给我的钱不算少,但还比不上别人家的多。我要人家有的我要有,人家没有的我也要有,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去偷。”
2、法制观念淡薄。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法的意识在他们头脑中几乎全无,往往在行动中我行我素,不计后果,甚至犯了严重罪行还全然不知。某中学学生王某,在向其在信用社上班的嫂子借钱未能如愿,就在一个夜晚伙同两名同学乘其嫂子与另一女职工值班之机,持枪抢劫了信用社。审判人员提审时,他说:“我不懂得什么抢劫不抢劫,谁叫他们不借钱给我呢?我就是要报复报复他们一下,出出气。”
3、判别是非能力差。
青少年阅历浅,涉世不深,思想单纯,一旦交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就会是非不辩,良莠不分,走上犯罪的道路。某厂青工杨某,曾两次盗窃被拘留,他以交朋友为幌子,与某中学的学生结成帮,以吃喝引诱该校的初中生与其交往。其中的一些人,在他的影响和勾引下,由小偷小摸发展到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一步步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八、少年犯罪的客观因:
1、家庭原因。有些青少年犯罪与家教不当,家境不好有直接关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看,不少都有一定问题。有的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放任自流;有的父母因望子成龙心切,一旦不顺就恶语相伤,棍棒相加,采取粗暴的教育方法,致使子女出走,失去管教;有的父母忙于外出赚钱,长期对子女撤手不管。钱某,由于父母过分宠爱,不加管教,从小就养成了偷窃、打架等恶习。其物质欲望越来越高。当他的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时,就进行盗窃,先后窃得公私财物近万元。
有些青少年犯罪与家长行为不端有密切关系。退休工人田某夫妇长期赌博。他们的子女在上学时就学会了赌博。因赌博先后被公安拘留过,但他们仍不思悔改,继续聚众赌博。在赌博输款后,他们就去盗窃,结果有的被治安处罚,有的被判处徒刑。
有些青少年犯罪与父母离异也有很大关系。父母的离异不仅对孩子的心灵是个极大的打击,而且使孩子在思想上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在生活上得不到照顾,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王某上小学时父母离异,王随父生活,其弟随母生活。王的父亲好吃好赌,很少顾及王某的学习和生活。王初中还未毕业就辍学在家,经常外出游荡。在一次斗殴中王致人重伤,被判刑3年。
2、社会原因。对待业、辍学在家的青少年缺乏管理。一些待业和辍学在家的青少年,父母白天上班管不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又无专人组织他们学习,对他们进行教育。有的青少年在无人管教的情况下,行动自由散漫,天天东游西荡,一遇可乘之机,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不健康的影视、网吧、书刊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充满暴力、色情的书刊、黄色网站、淫秽的录像、VCD、DVD光盘充斥文化市场。这对涉世不深,生理上早熟,心理上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无疑具有相当的毒害和腐蚀作用。根据粗略统计,一个学生每年节假日就有170多天,再加上平时课余的很多时间也是生活在社会中,未成年人与社会接触机会增多,很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例如:刘某某平时对本人要求不严,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看黄色录像,深受黄毒影响,一次看完录像后,在市区的一条路边持刀将一名下夜班的女工强奸。
3、学校原因。歧视差生。有的学校对后进学生往往置之不理,使他们受冷遇。有的甚至借故将后进学生赶出校门,推向社会。这些学生产生自卑感后,常常破罐子破摔。在犯罪的学生中,后进学生占85%.
忽视德育。有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对学生德思想教育工作,致使有些学生数理化成绩是高分,而在政治上是非不分,道德品质很差,一遇到不良环境就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寄读生的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家长为使子女能考上大学,想方设法将子女送到升学率较高的学校读书,这些远离父母的学生在外寄宿,家长管不到,学校又不管。有些人在这个自由自在的小天地里,为所欲动,无法无天。据有关资料统计,寄读生犯罪占学生犯罪的60%.
九、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完善社会个中教育管理机制
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来看,青少年受教育期也是极容易产生问题的“危险期”,而且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刻不容缓。在办好重点学校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尤其是普通中学。改变不合理的快慢班,正确对待“后进生”和“双差生”,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道防线”。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在青少年当中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起法制观念。
实践证明,综合治理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将“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写入其中,我们要严格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加卓有成效。作为政法部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感化、教育、挽救工作,深入学校、社区搞好法制宣传,社会、学校、家庭应积极参与,尽职尽责。为了祖国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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