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形问题是关系劳动价值论能否继续发展的重要且不可回避的问题,本人的论文是基于以下几点认识写的,pupil兄请多指正。
首先,“商品包括货币商品表现为商品价值进行交换”从历史上看先于“商品包括货币商品表现为商品生产价格进行交换”。(我不赞同将价值规律看成是马克思的“思想实验”)
其次,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不完全等同于历史上其它社会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它们还是“资本品”,资本家(人格化的资本)为追求“等量资本获等量利润”而使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竞争性地流动,商品价值转化为商品生产价格。
第三,货币商品(金或银)从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可以看出:既可用于第一部类的生产资料,也可用于第二部类的生活资料。因此货币商品同其它商品一样,其商品价值也要转化为商品生产价格,尽管货币商品还有另外的重要功能:价值尺度。这样,“商品包括货币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事实,从此在商品按照生产价格交换上再也看不出来了。在对货币商品的认识问题上有许多学者有误解,例如:博特凯维茨和罗莎·卢森堡分别认为货币商品应属所谓的黄金品第三部类或侈奢品第三部类,认为货币商品不参与价值转形。
第四,以前研究“转形问题”的学者,都忽视了工人(人格化的雇佣劳动)之间的竞争也会产生“相同的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工人通过追求“等量辛苦工作获等量工资”而使“剩余价值率在生产价格的形式上也相等”。实际上,在商品市场上有两类当事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者之间及各自内部之间有竞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也有两类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两者之间及各自内部之间也有竞争。
文章中如果令c1+a1=x1*c1, c2+a2=x2*c2, v1+b1=y1*v1, v2+b2=y2*v1,则可以将代数解a1, a2, b1, b2的形式转变为系数解x1, x2, y1, y2的形式,之所以提醒这种转变,是因为,目前国内其它转形问题的论文习惯上将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用系数形式表示,在系数形式上我的观点可以与这些观点更容易对比出差异。
对此没有兴趣,或觉得理解有困难的论友,请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