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高校、医院全员聘任制 》点评
(《人社部研究高校、医院全员聘任制 》点评)
据报道:“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分类改革后,围绕高校和公立医院即将启动的,或是一场力度更大的改革。 按照人社部等方面的计划,未来中国事业单位编制将严控总量,对小学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层卫生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充编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管理;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公立医院,未来仍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但会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转为全员合同聘任制。(来源:经济观察网2016-01-31 作者:降蕴彰 原标题:人社部研究高校、医院全员聘任制)
《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5-07-31 来源:CN人才网)。
学习《宪法》可以得知,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同样的是,坚持改革开放,就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那么,某事项需要不需要改革,先要看这个事项的制度是不是完善,不完善就需要改革,如果完善的,没有问题的,就不需要改革。因此,学习《宪法》也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衡量社会前进的尺度是什么?是一切不完善的制度都进行完善或逐步地进行完善,这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的改革就是社会前进的尺度。
如果简单地讲,改革就是社会前进的尺度。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要求人们认识事物应防止从一个倾向转变为另一个倾向。只有改革开放的工作热情是不够的,还要有科学求实的谨慎态度,防止把只需要完善的制度(不可以取消的制度)当成是可以取消的制度。因为有认识上的偏差,于是,以完善制度为目的的改革就变成了改变原来的制度和取消原来的制度,这样的改革就有可能失误的结果。据《人社部研究高校、医院全员聘任制》一文报道,高校、医院改革后,未来仍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但会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转为全员合同聘任制”。
这里试问,原来高校、医院的管理制度有什么不好?需要完善的原制度不是一定要改变的制度,不是一定要变成全员合同聘任制的制度。
如果说高校、医院原来的制度确实需要改变,应该拿出有理有据的调查报告,提供人们学习领会。如果拿不出有理有据的调查报告提供人们学习,就应该征文,征文《如何进行以完善制度为目的高校、医院改革?》。人们知道,正确的办法、方案、措施、政策总是围绕“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过程。因此,可以肯定,不正确的、有可能导致失误的管理办法、方案、措施、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总是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1-31
(本文欢迎读者指导、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