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规律是用来解释商品交换的相对价格(交换比例)的,认为交换比率取决于商品生产所耗费的劳动量,商品交换总是趋向于劳动量的等量交换。
1.价值规律原理:人赤裸裸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的体力和脑力资源,人们耗费自已的脑力和体力于自然界,换回生存所需的粮食、衣服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人通过付出代价(主要是脑力和体力的)换的,如果再假设每个人都不比别人傻,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并且谁也不肯在交换中吃亏,那么不同使用价值(比如小麦和麻布)间的交换比例自然要取决于获得这些使用价值所要耗费的代价的大小(劳动量)。这就是推出价值规律的基本原理。
2.价值规律的局限:价值规律用于解释资源租金和资本利润时出现了明显的局限,资源和资本使用权与劳动劳动产品使用权的交换价格就是租金和利息,但这种交换明显不符合劳动量等量交换原则。究其原因人一出生就不是完全“赤裸裸”的,人在出生时就占有不同的资源和资本使用权,成长过程中还会不停的争夺,凭借这些使用权去“无偿”的换取劳动产品。从全人类角度看这种争夺似乎并不能提高人类财富总量(其实并非完全如此),因此这种争夺被认为是“非正义”的,如此一来对价值规律的违背就有了“非正义”的色彩。价值规律的局限源自其假设前提与现实不符,但价值规律符合社会正义,这个难题该如何解决呢?
3.剩余价值规律的诞生:出于维护社会正义的朴素动机,有良知的经济学家担负起了挽救价值规律的使命,“剩余价值规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所有资源和资本类型的使用价值与劳动产品类型使用价值间的不等价交换(违反劳动量等价交换原则)用剩余价值来解释,将这种不等价交换定义为“剥削”。但这种对“价值规律”的挽救方法也是有代价的,这种代价就是价值规律再也无法使用于具体商品,解释具体商品间的价格(交换比例),而只能用于解释社会总商品的价格(其实这一个底线也守不住),因为大部分商品价格构成中比例不同的包含着资源租金和资本利息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