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特征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与物质的存在都有一组矛盾体构成,矛盾普遍存在,贯穿于一切事物与物质的自始至终。这里讲的事物与物质词义相近,都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而存在。事物与物质内的矛盾如果改变,事物与物质的性质也随之改变。甲事物内与乙事物内的矛盾无矛盾联系,只有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处在矛盾状态,才有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离开矛盾的特征来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往往会产生偏差,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离开矛盾的特征来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会杂乱,既是讲到哲学问题,也只是哲学术语的堆积、附会,不是通过正确的哲学方法得到的正确结论。为什么长期以来制定的一些监督制度、条例、规定在廉政建设上效果有限,是因为这些制度没有建立在辩证法原理之上。建立在辩证法原理之上的监督制度、条例、规定,应该是“管理者通过行政制度管理被管理者,被管理者通过代表大会制度监督管理者”,简单地讲“管理者管理被管理者,被管理者监督管理者”,由此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辩证关系,两者在正确的轨道上互为依存互为制约,共同发展。
前面讲矛盾普遍存在,贯穿于一切事物与物质的自始至终,比如:亮相对暗,白相对黑,远相对近,快相对慢,都由矛盾的双方相比较、相衬托而显示存在。
再比如,小陈讲他要出门,没讲他去的地方是多少路程,别人就不知道他去的地方,当他讲去的地方有二里路,别人就知道他去的地方有多少距离,远还是近。小陈讲他要出门,去的地方是多少路程,这里能够知道是由里程告诉的,如果用光度 ,用颜色,用速度来测量来衡量小陈讲他出门的距离,而不是讲有二里路,结论就模糊了。可以测量事物重量和形态属于自然科学,不可用物理尺度测量的理论与思想正确与否,是属于社会科学,在自然科学方面人们的认识容易达成一致,社会科学却不能。
自然科学方面人们的认识容易达成一致,社会科学却不能,这是因为人们对事物表示看法时往往是从“怎样讲对我有利”的角度来表示看法,“对我个人有利”则讲,否则不讲,有的甚至为了“对我个人有利”表示看法时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等,给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认识真理带来困难。
给人们认识真理带来困难,有的本是简单的道理变得复杂,已经清楚的道理又变得不清楚了。消极的哲学观也是消极的工作态度,总是不按正确的工作方法办事,思想方法答非所问、张冠李戴,满足于似是而非一知半解,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以“对我个人是否有利”的角度来判断事物是非曲直,“对我个人有利”就认为正确,就赞成,“对我个人不利”就认为不正确,就表示反对。这样,自私自利者就不能以公正的心态接受正确的方法,也就不能学好哲学应用哲学。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及生产关系某些还不完善的地方)与生产力的矛盾,由旧社会旧矛盾通过共产党的领导进行革命、改变和改造过来。经过共产党的领导,新生产关系代替了新生产关系。
什么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关系是指它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全过程中、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部四个环节中所发生和结成的各种经济关系。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统一构成为生产方式。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Cicada_Li语。引自百度)
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瞄准理论前沿,学习、理解和掌握理论,解答和解决理论问题,以确保工作达到预想的结果。曾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简历了从旧生产关系到新生产关系的伟大转变。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是因为有共产党的领导,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以及正在建立健全的法治工程。
生产关系某些不完善的、与生产力还不完全相适应的地方是法律与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存在官僚主义与腐败问题,由建立健全法律与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某些还不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局部方面存在干群矛盾,解决办法是按哲学方法,管理者由被管理者选举产生,如公办学校、医院和国家办的企业,这些单位的管理者由这些单位的被管理者选举产生,从而达到干群矛盾辩证统一,真正实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伴相随、相辅相成。历史上曾经讲“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今天是,“干群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更好”。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