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华:请检查一下我对马论的理解。
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有二:
一是为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于是杜撰了抽象劳动。依抽象劳动必然得出资本家剥削工人。耗费劳动只是对抽象劳动的进一步说明而已。
二是在建立劳动价值论时是从“财富的量”上引伸出价值的。见《资本论》1——10页。
显然马的这两个出发点没法自洽。马为什么要丢弃“财富的量”而突然搬出抽象劳动呢?因为他在此时仍信奉“谁创造归谁所得”,而财富是人与资本共同创造的,这样一来,从“价值是财富的量”没法得出剥削论。其剩余价值论是为了说明剥削论的。
显然依抽象劳动便有反比,但是在反比下是不可能有转形的,因为价值已经反比降低了,拿什么多的价值来转形?如你所说,价格波动中心已经是生产价格而不是价值,但是这里问题是生产价格怎么得来。这里仍得坚持“价值是财富的量”,再丢弃“谁创造归谁所得”,建立分配理论,通过分配理论说明生产价格,通过分配理论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马的转形就价值分配。
我建立分配理论时并不知道马在《全集46传223页》提出平均分配思想,其大意是说财富是全社会共同创造的,所以要在全社会平均分配。显然依平均分配而非“谁创造归谁所得”,从“价值是财富的量”同样能得到剩余价值(剥削)论。这能解释实际,如某人10年前搬一块石头有100工资+100剩余价值,10年后他还是搬一块石头有工资300,这用马论是不能解释的,但是用平均分配很好解释。在平均分配下,是因为10年后社会总财富多了,要分此人300。10年后资本家仍剥削了剩余价值(利润)。
从“价值是财富的量”便有正比,正比下的转形(即平均分配)两个总量必然相等。通过数学也可反推,两个总量相等时将有唯一解——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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