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末,这种“共有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这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凡是人类产品,都有人类劳动,都由人类劳动所创造。
---------那么,进一步来说,这又是什么东西,什么意思呢?
----------这就是说,第一,针对个别劳动来看,个别劳动之间有共性。第二,特别是,针对社会劳动来看,社会劳动有无差别的均质态,而人们经过交换,所换得的劳动,那就是无差别的均质的劳动。
那么,
张三搞纺织劳动,是1天。李四搞烧烤劳动,也是1天。这都是个别劳动。
这2个的个别劳动,相等吗?不相等吗?
就共性来说,有相等。就个性、差异来说,不相等。
那么,
张三搞纺织劳动的1人天,比方说,换得了无差别的均质的社会劳动的2人天,
李四搞烧烤劳动的1人天,比方说,换得了无差别的均质的社会劳动的2人天,
则针对这个交换结果来看,针对无差别的社会劳动来看,
张三的1人天个别劳动=无差别均质社会劳动的2人天=李四的1人天个别劳动。
以上,是物物交换的场合。
那么,在货币货物交换的场合,
比方说,例如是,
张三的纺织劳动的1人天的个别劳动(之市价之价钱)=货币的7元=李四的烧烤劳动的1人天的个别劳动(之市价之价钱)
那么,
就有问题:
全社会的总的均质社会劳动,与全社会的总的货币,2者之间是什么数量关系?
部分的无差别的均质社会劳动,与部分的货币,2者之间是什么数量关系?这里的部分,例如说,直接参与了交换的那部分。
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