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你说一遍,请不要转移论题。
我们讨论的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谁负主要责任。
美国的次贷危机是由于大量的次贷合同(subprime mortgage )的借方违约开始的。 subprime mortgage 是一个借贷合同,是否有抵押并不影响这个合同的借贷本质。
1. 在借贷合同形成的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强迫对方的行为,借贷双方都是自己愿意的,一个要借,一个愿借,结果达成了借贷合同;因此,对于最终形成借贷合同,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2. 贷方已按照借贷合同的规定,履行了他的责任(把钱借给了借方); 但是,借方没有按照该借贷合同所规定的按时还钱。因此,是借方导致了该借贷合同最终没有履行完毕。所以,对于该借贷合同最终没有履行完毕,借方应负所有责任。
谁违约就是谁错。这是常识。
借方违约,贷方没有违约。这当然是借方错。这么清楚,容易的事,你也不懂?
另外:“如果借方违约,借方将其用贷款买的房子给贷方,以赔偿贷方由于借方违约说受的损失”,这是借贷合同中的,如果借方违约,借方将如何赔偿贷方损失的条款。这个条款是要在借方违约后才能起作用的。借方违约后,贷方并不能自己把借方从房子里赶出去。如果借方不出去,贷方只能到法院告借方,这就叫申请法律救助,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