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8-8-21 13:00:00的发言:提供快餐与饮料,的确会更容易留人更久时间上网。
以下这点,看不太明白“第二,只“邀请”一家餐馆入驻而不是多家,是因为与多家达成协议的费用(包括清扫餐饮垃圾的协议)太高;而多家共抢同一地会令这些餐馆都有生存困境,这多家为了防止租值消散会倾向于与网吧达成分割服务领域的协议,或这几家之间达成分割协议。这些都是协议费用。于是,在一家网吧里,通常只会有一家餐馆在提供服务,这是网吧的选择也是餐馆的选择。”
仅仅说快餐店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是对的。但是,具体的展开,个人认为有问题,比如关于清扫餐饮垃圾这个事,其他条件相同的话,让承担清扫餐饮垃圾的快餐店来提供快餐就可以了,不存在交易成本上升的问题的,而且,多个快餐店竞争提供快餐,对网吧选择更优的快餐服务是有好处的。
另外,网吧里面吃快餐的人,毕竟不多的,现实中为了争夺网吧中的快餐生意而多家快餐店竞争,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以下推论,逻辑上不够严格与合理“多家共抢同一地会令这些餐馆都有生存困境,这多家为了防止租值消散会倾向于与网吧达成分割服务领域的协议,或这几家之间达成分割协议。这些都是协议费用。于是,在一家网吧里,通常只会有一家餐馆在提供服务,这是网吧的选择也是餐馆的选择。”
是这样,我们首先假设网吧不限制入驻的餐馆数量也不与任何一家餐馆达成什么协议。请注意,此时餐馆在利用网吧作为其营业场所。双方没有达成其他协议的话,网吧这个场地是公共产,多家餐馆可以出尽手段抢占地盘。无主的收入不会存在,而在抢占地盘的过程中会有租值消散问题。网吧只许一家餐馆进驻是响应餐馆方面为了减少租值消散的要求。
然后是网吧,请餐馆入驻,请几家呢?我认为餐馆入驻网吧是需要与网吧达成某种协议的,包括费用分担协议(清理垃圾的费用由谁支付),收入分成协议(是否由网吧抽取部分收入)。
让餐馆来清扫垃圾当然可以,但是这也是一种协议安排;有的网吧是自己雇佣清洁工的,餐馆要不要与网吧分担清洁费用是需要协商的,这是另一种协议安排。
现实中,到底有多少人在网吧里吃东西呢?版主可以自己找个网吧去看,我的观察是总有人边吃东西边上网,当然,吃的不一定是快餐。所以我说网吧鼓励网民吃东西,但要将快餐服务交给专门的餐馆去做。多家餐馆争夺同一家网吧是不可能,但这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的问题就是在问为什么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