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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平台-专利是保护智财还是阻断创新?
· 2011-08-15
· 中国时报
· 【张瑞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81500345.html
如果你早上溜狗,利用雷射笔的指针来让狗追逐,那么要小心有人告你,因为你可能已侵犯了美国一个叫做「自动宠物雷射玩具和运动器」的专利(编号5,443,036)。
为了遏止Android系统在手机和平板计算机市场的蚕食鲸吞,苹果计算机在欧美各国对韩国三星和台湾的宏达电都提出专利侵权的案件。另外苹果计算机更联合微软和甲骨文等公司以高价标下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Nortel)的大量专利,气走Google。
针对北电专利竞争失利一事,Google在官方部落格发表评论,表示此为微软、苹果及甲骨文等公司联合囤积竞购专利以阻止Google及旗下Android平台发展的可能,而随后微软也针对Google说法表示反驳,双方在社群网络上相互激辩,美国司法部也已针对北电专利并购案是否妨碍公平竞争进行调查。
套句罗大佑的歌词「知识产权这东西我明白,但专利是甚么」,一八四四年法国通过专利法之前的一段说明值得令人省思:「每个有用的发现,套句康德的话,是『对社会的一个服务』。所以社会应该给这位提供服务的仁兄一些报酬,亦即可以独自开发和利用此发现一段时间。」
快转到现代,在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专利权争夺战下,小公司和消费者都变成了大鲸鱼和专利保护法下的磨石心,「对社会的服务」之高贵的原意早已远矣。其所引发的金钱损失(消费者花更多的钱来弥补这些专利的公司成本),所造成的各种创新机会的消逝,可以说是以全人类的进步做为代价,变成「对社会的不服务」。
想想看现在无所不在和非常方便的因特网,如果你不能一天没有网络,你就应该感谢当初那些发明网络联机各种通讯协议的英雄,他们没有把那些协议拿去申请专利,否则今天绝对没有如此开放和全世界相连的网络,苹果、微软、Google等公司也不会如此庞大到反过来吃定消费者。
现在一个简单的DVD播放器就牵涉到无数的专利,已被宣告寿命将终的个人计算机绝对是专利缠身;现在流行的智能型手机更是专利如山高,据说有好几十万个。很多小公司或很多的好点子在面对这种专利丛林下,通常只有打退堂鼓的分,社会因而所损失的机会成本难以估计。
美国一大堆没有价值的次房贷(subprime loan)造成二○○八年世界金融市场的大崩盘,现在一大堆有的没的专利就像那些次房贷一样,基本上没甚么价值,当初就不应该被通过。但现在这些次专利被像武器一样到处飞舞,会不会拉下世界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呢?
除了信息科技,其他领域也都会有类似的状况,例如新兴的DNA相关专利的问题,到底这是上帝的发明或是人类的发明?其实罗大佑的歌词已说得很明白:「妳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妳,姑娘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作者为东华大学资工系教授兼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