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三部分。这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较为容易,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率以达94.7%。但后两项由于权属关系复杂等原因,确权工作进展缓慢。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集体土地要转变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进入市场,这其中必须经过一道征收程序。这意味着,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农村集体用地无法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入市流通,相关权益也无法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分配。土地流转的绝大收益为地方ZF所获,农民无法公平享受到土地作为一种权益带来的收益。破除城乡土地的二元结构,让农村集体土地能够平等地进入市场,土地确权则是要走的第一步。对于ZF来说,除了要尽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外,还要统筹处理好“小产权房”等由土地产权问题导致的公民财产权利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