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原则上总部领导担任子公司一把手,或核心管理者,往往会导致总部的部门被架空,总部部门没法有效管理子公司,所以原则上我们反对总部高管层担任子公司一把手或核心领导人。但这种反对并不是绝对的,特殊情况下,需要总部核心领导人来担任子公司一把手,来传递文化,过渡特殊处理,克服改革困难,或带动高管层,以自身的一把手工程,驱动某些专项改革的,我们坚决要支持这种行为。同时,在总部的领导,担任子公司一把手,比如说董事长,或者是这种仪式性董事长前提之下的实权性总裁的时候,我们仍然要注意,即使在子公司里面所谓的一把手,他也是在治理框架之下的,所以这时候的所谓一把手的权限,仍然取决于你的管控体系怎么设计,而不是说一把手就是全抓全管,通盘性的。所以怎么设计,即使在这个情况下的总部各个部门,对子公司的管控履职平台,恐怕就是解开这个问题的一把尖锐的钥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