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6-1 10:55 hohai_abc 发表于 2011-6-1 10:18
你贴的这段话里,我只给你点出一个词来,你自己去理解好了,什么叫事后。
另外请注意,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不是资本论的目的,而是资本论到底有没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剩余价值该归工人所有,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剩余价值就应该归资本家所有。如果资本主义已经被敲响了丧钟,那还是不是资本主义了?马克思与恩格斯也许过分的乐观的估计了资本主义灭亡,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该归工人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怎么有能力去得到自己的剩余价值呢?所以他们只能事后得到偿付,这个事后就是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
1.这里的“事后”是指劳动以后,而不是指资本主义以后。2.在马克思那里,剩余价值是"诈骗"、"盗窃"和"掠夺",既然如此,这种"诈骗"、"盗窃"和"掠夺"的东西怎么会是要求在资本主义以后给工人?马克思虽然承认资本主义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他从头到尾都认为工人没有资本家照样可以生产,因此资本家是多余的,否则他也不会把这部分价值称为剩余价值。
3.你87楼所给的链接中并没有论据。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价值论从来没有像这样被当作劳动的自然法理论来看待。相反,按照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归资本家占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完全正当的。在生前最后一篇经济学著作———《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 马克思写道:“这个蠢汉(指阿·瓦格纳———引者注) 偷偷地塞给我这样一个论断:只是由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合理地为资本主义企业主所得’。然而我的论断完全相反: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必然成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按照商品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规律, ‘剩余价值’归资本家,而不归工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 第19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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