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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学费为每人每年各专业费用为5000~6000元不等,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每人每年600元~1100元不等。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高职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获奖学生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比发放一次,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对家庭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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