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行政部门及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在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监测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使学生掌握环境监测、质量评价的方法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本专业研究特色是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环境监测及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主要课程:环境学概论、生态学、环境监测及实验、环境质量评价与原理、环境工程学、景观生态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政策与法规、"3S"技术、有机污染分析技术、生态监测与评价、城市生态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