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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及管理办法_电子商务论文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全文字数:5481

浅析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及管理办法
【摘要】电子商务在各个领域的蓬勃发展,对传统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在现阶段尤其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网络侵权和网络犯罪等已经开始肆虐网络社会。网络内容提供商作为信息的采集、整理、管理,信息产品的开发、推广与销售者,发挥着网络中信息推广的作用。如何管理和界定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法律责任是保障网络信息合法,健康传播的首要条件。本文就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并对各国网络内容提供商的立法和所采取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在明确网络内容提供商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对我国目前的立法和管理措施提出一些建议,希望有助于以后对网络内容提供商的管理。
【关键词】网络内容提供商 责任界定 管理办法 立法对策

广义的网络服务供应商(ISP)可以分为四类:网络接入服务供应商IAP(Internet Access Provider)、网络联机信息服务供应商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s)和狭义的网络服务供应商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以及其他在线服务经营机构,如以网络服务方式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公告牌系统BBS(Bulletin Board System)站点等。网络内容提供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s,简称为ICP,是指拥有自己的主页,通过互联网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并以此为业的人(网站)。ICP通常通过选择和编辑加工自己或他人创作的作品,将其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其工作的重点是信息的采集、整理、管理,信息产品的开发、推广与销售,发挥网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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