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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577

  学校批次:第三批 A线

  学历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录取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学院面向广东省全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2、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属于外语类专业,按规定考生必须加考英语口语,成绩等级要求达到D级或以上级别。

  3、各专业基本体检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酒店管理专业招收的考生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2)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58米;(3)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

  三、录取规则

  1、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优先录取该批次第一志愿考生,在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原则上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在某些专业生源过多而某些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生源多的专业的上线已出档考生中,从低分到高分,选择有填报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调整到该生填报的其它志愿专业。

  4、我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

  5、关于退档,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学院在录取过程将予以退档:(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市招生办同意,签名并盖章取消报读学院志愿;(2)考生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违法犯罪行为;(3)身体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四、奖学助学措施

  我院奖贷助学制度健全。(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规定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2)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分等级给予补助。(3)开设“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4)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机构。(5)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奖学金每生每年最高1000元。(6)2008年度,学院分别有13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08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26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2000元。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理科类及外语类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

  六、毕业条件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名义颁发全国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 (邮政编码:510800)

  联系部门: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86867108

  电子邮箱:xzzy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xz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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