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监督法和立法法等规定,全国人大的监督职责可分为监督宪法实施,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两高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等,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
梳理3月11日记者会的12个问题,着墨最多的是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这是近年来全国人大取得较大进展的两项工作,从中大致可窥全国人大积极稳妥的务实作风。记者会上委员的回答,也基本秉承了人大的“低调”。
12个提问并未涉及监督宪法实施、国务院和两高报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质询、撤职,以及特定问题调查等。加上提问涉及的几个方面,每项监督职责都有很多方面与公众息息相关。
不可否认,人大监督的每项工作都有很大改进空间。以询问和质询为例,自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几乎每年有3场专题询问,且在中国人大网全程直播,只是,与询问相关的质询却迟迟未能有效启动。与询问相比,质询是更为严格的监督手段。
虽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但涉及对具体权力的制约,无不充满各种博弈。以预算公开为例,就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