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内投资者转战境外市场的案例越来越多,相关的风险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7月26日,证监会官网就非法证券期货发布风险指示,提醒投资者,通过“老虎证券”、“富途网络”、“积木股票”等网络平台购买境外股票无法律保障。
有关风险提示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发布。这篇发布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专栏下文章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老虎证券”、“富途证券”和“积木股票”被点名。证监会表示,通过有关渠道进行美股、港股等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建议投资者不要参与,以免遭受损失。
实际上,根据《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证监会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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