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正施实施八年之后,滴滴和优步的交易再次掀起了人们对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特别关注。
到底哪些合并交易需要提交审查,哪些可以不用提交,提交审查对交易进程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不提交审查又会有哪些后果,这些问题,往往是所有并购交易操盘者必须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伴随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加上创新企业成长和扩张的迅速,中国企业的并购数量正逐渐增加,这也意味着反垄断审查在经营者集中审查问题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原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尚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商务部是负责企业并购申报审查的,一个合格的并购,一定要经过批准才能实施和操作,这是一个强制性的义务。”
在前不久召开的“强国知识产权论坛上”,尚明公开表示:“现在有很多企业公然不申报就完成了并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我们曾经试图做出很多的努力,但是效果没有完全达到,所以在这里希望跟大家呼吁一下,当你们企业符合了《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条件的时候,一定得去申报,否则你就是一个违法者。”
八年只毙了两个案子
“在我们中国一说起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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