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  学院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校级奖项,奖学金金额分别为3000、1600、1000、600元/学年。  为困难学生提供相应数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志愿优先。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 0419-2307251、2307160、2304413  传真电话: 0419-2306455  网 址: www.lnxxxy.com  7、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 院 全 称: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24、26号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 学 层 次:高职  学 习 年 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3 年。  办 学 形 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8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1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32 万元;图书 26.6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560502 工程造价 3年 620201 财务管理 3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2年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3年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房地产营销方向) 3年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620405 电子商务 3年/2年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640106 酒店管理 3年 660108 商务英语(英韩双语方向) 3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580103 数控技术 3年/2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2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2年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2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2年 590108 软件技术(开发方向) 3年 590108 软件技术(测试方向) 3年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2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2年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  学院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校级奖项,奖学金金额分别为3000、1600、1000、600元/学年。  为困难学生提供相应数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  七、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志愿优先。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 0419-2307251、2307160、2304413  传真电话: 0419-2306455  网 址: www.lnxxxy.com  7、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