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本科独立学院。 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本科部分专业限定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要求,但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 (2)要求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 (3)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为最大限度保障进档考生利益,综合考虑考生分数与志愿的关系,我院录取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级差录取,第一、第二专业级差分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级差分为2分,第三、第四专业级差分为1分。 8.颁发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邮编:23003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8号咨询电话:0551-5127392、5128317网址:http://www.ahujhc.cnE-mail:ahdxjhxy@126.com)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肥西路3号(龙河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专业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尚未完成计划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单科成绩调剂到相应的专业。 8.入学后,非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1-5127392、5108764 网址:http://www.ahujhc.cnE-mail:ahdxjhxy@126.com)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肥西路3号(龙河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专业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尚未完成计划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单科成绩调剂到相应的专业。 8.入学后,非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1-65127392、65108764 网址:http://www.ahujhc.cnE-mail:ahdxjhxy@126.com)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专业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的相关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入学后,非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首页1[2]下一页尾页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专业录取条件如下:(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7.录取时,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的相关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8.入学后,非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1-65127392、65108764)网址:http://www.ahujhc.cnE-mail:ahdxjhxyzs@ahu.edu.cn本文来自: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团委信息网详细出处参考:http://zs.ahujhc.cn/onews.asp?id=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