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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师范大学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海南师范大学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小学教育2014523----文科二批历史学2014523----文科二批教育学2014524----文科二批学前教育2014524----文科二批思想政治教育2014524----文科二批英语2014525----文科二批日语2014526----文科二批汉语言文学2014526----文科二批公共事业管理2014526----文科二批广播电视学2014529----文科二批新闻学2014529----文科二批人力资源管理2014529----文科二批汉语国际教育2014529----文科二批金融学2014531----文科二批经济学2014532----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535----文科二批法学2014536----文科二批

  • 海南师范大学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海南师范大学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汉语国际教育2015590591589文科二批英语2015587602583文科二批思想政治教育2015584585583文科二批汉语言文学2015585590583文科二批经济学2015589589588文科二批会计学2015591591591文科二批新闻学2015587588585文科二批公共事业管理2015586588585文科二批学前教育2015584585583文科二批广播电视学2015586587585文科二批教育学2015586594583文科二批新闻学2015587588585文科二批公共事业管理2015586588585文科二批历史学2015585586583文科二批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2015584584583文科二批英语2015587602583文科二批思想政治教育2015584585583文科二批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2015584584583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592593591文科二批

  • 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  二、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迎宾大道99号邮编:571158  三、办学性质  海南师范大学属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形式。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即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四、2007年招生计划(见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五、收费标准  学费:文史类专业中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教育学、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及民族预科班为420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为46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为60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为8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为5700元/年。  住宿费:500—1200元/年。  六、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考生的高考分数和志愿相同时,以所报专业相应的单科成绩为依据录取;  4、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能录取;  5、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文化成绩,与其他投档的考生一样,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符合生源省的相关要求后,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体育术科分数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分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专项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录取。  8、除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在湖南、江西、海南、山西等省有男女比例限制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和男女比例限制。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七、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励学生的进取精神,我校在本、专科学生中设置了若干奖学金,主要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黄华康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等。对生活贫困的学生,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提供帮助。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学校网站主页:www.hainn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www.hainnu.edu.cn/zhaosheng/  联系人:欧阳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871065880571(传真)

  • 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  二、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南校区)邮编571158、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园区海涛大道校际一号路(桂林洋校区)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师范大学。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四、招生计划(见“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五、收费标准  学费:(见“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500、800、900、1200元/年不等。  六、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4、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5、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省考生采用本省2008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证,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联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省联考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取得本省体育术科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7、除舞蹈学专业在部分省有男女指标限制外(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计划一览表”),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性别限制。  8、我校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奖、助学金情况  学校设有自主设立和社会设立的奖学金两类,其中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有:黄华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等等。对生活贫困的学生,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提供帮助。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http://www.hainnu.edu.cn/zhaosheng/  联系人:欧阳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871065880571(传真)

  • 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  二、学校地址  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园区海涛大道校际一号路,邮编571127。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师范大学。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四、招生计划(见“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五、收费标准  学费:(见“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500——1200元/年不等。  六、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3、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4、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5、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省考生采用本省2009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证,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联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省联考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取得本省体育术科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7、除舞蹈学专业在部分省有男女指标限制外(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性别限制。  8、我校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奖、助学金情况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自主设立和社会设立的奖学金两类,其中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有:黄华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等等。对生活贫困的学生,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提供帮助。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http://www.hainnu.edu.cn/zhaosheng/  联系人:欧阳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871065880571(传真)  十、本办法由海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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