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不如小型 大型项目运行后,单位成本,技术基础强容易形成支柱产业,但资金需求量大,管理经营难度大。而一般投资者,只要是做民间性质的投资就宜选择投资小、见效快、技术难度系数低的投资项目。 二、重工不如轻工 重工业投资周期长,耗资多,回收慢,一般不是民间投资本角逐的领域。无论是生产加工,还是流通贸易,经营轻工产品尤其是消费品,风险小,投资强度、难度小,容易在知期内见效,因此特别适合民间资本。 三、用品不如食品 政府除了技术监督、卫生管理外,对食品业的规模、品种、布局、结构,一般不予干涉。食品业投资可大可小,切入容易,选择余地大。 四、男人不如女人 西方商界有句名言:做女人的生意掏女人的腰包。市场调查表明,社会购买力70%以上是掌握在女人手里,市场目标对象定向女人,你会发现有更多的机会。 五、大人不如小孩 儿童消费市场大,随机购买性强,加上容易受广告、情绪、环境的影响,向这种市场投资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选择。 六、多元不如专业 品种丰富,大众买卖,这是一般投资者的思维定势。专业化生产及流通容易形成技术优势和批量经营优势,如近年闻名遐迩温州小商品市场、义乌服装市场等,无不红红火火。 七、做生不如做熟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投资者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就能拥有更多的信息,知道市场发展的方向,就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文章转自:http://bbs.jinku.com/thread-19031-1-1.html
以“创业投资”为名非法集资2亿金源鸿基4高管受审 今天(17日)上午9时30分,金源鸿基公司梅晓春等人集资诈骗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到底是“高科技企业上市前募资入股”还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随着审判的进行,一步步厘清。 借着“创投风暴”、“PE潮”,以“首家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投资银行”的身份高调亮相北京金融街的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每年都跻身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频频提及已在北京发改委备案,从2006年到2012年,长达六年时间,使得几百位投资者出资两亿多元人民币,他们手里拿着《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憧憬着金源鸿基有朝一日上市,获取巨额回报。但是随着四名高管被逮捕、公诉,极有可能最后会血本无归。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梅晓春以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所宣称的大庆龙华石油化工、芜湖联众石油化工、唐山金源鸿基镁电池、比特盾科技等多家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都是虚构的,公诉人陈禹桐: 陈禹桐: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骗这些被害人说,让他们以投资购买这些公司项目股份或代理投资能获得高额回报或到期保本回购为诱饵,先后在北京、长春、大连、鞍山等地,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并将人民币8600余万元非法占有。 公诉机关认为梅晓春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三名高管被控罪名不同。 陈禹桐:曹多武、梅晓冬、邹高峰在明知梅晓春以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报告简版http://www.zero2ipo.cn/p/research/201310150942479908.jpg[url=]报告简介:[/url] 本研究报告是在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之后完成的。报告中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对本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市场上的现状和趋势作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 本研究报告包括主体内容、研究方法和附录。其中主体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共九个章节: 第一部分是市场回顾,包括第一章,即对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及创投市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第二部分是统计分析,包括第二、三、四章,我们按照募资、投资和退出三个阶段分章节对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创投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这一部分包含了清科研究中心的大量一手统计数据。 第三部分是案例聚焦,包括第五、六、七章,我们仍按募资、投资和退出三个阶段分章节对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创投市场出现的一些重点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披露。 第四部分是专题研究,包括第八章。我们以《PE标杆机构研究——KKR集团》为题,梳理了KKR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旗下产品和LP分布,着重分析了KKR的PE业务板块,对其投资策略及退出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当前我国VC/PE步入“大资管”时代之际,清科研究中心通过对KKR发展及业务分析研究,希望对我国VC/PE机构的发展提供具有实际意义的参考。 第五部分是市场展望,包括第九章。在这一章中我们对今后创投市场的投资、募资和退出情况进行了预测,以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附录包括在本季度发布和施行的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清科行业分类原则,后者对本报告中所使用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还对清科集团和清科研究中心进行了简要描述。 大中华区著名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研究机构清科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出现出现小幅回升,募集方面,境内资本表现活跃,境内基金募集金额有所回升;投资方面回升较快,初创期投资案例占比大幅上升;退出由于受境内IPO尚未开闸影响,仍然维持上半年以并购退出为主的基本态势。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3年三季度中外创投机构共新募基金33支,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资本量为11.81亿美元;三季度共发生219起投资,投资总额18.42亿美元;退出方面,三季度共有16笔退出,其中并购退出10笔,IPO和股权转让退出分别3笔。 该数据和结论主要来自清科研究中心的中国创业投资2013年第三季度调研和《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报告》。本研究中心自2001年起对中国创业投资市场进行季度和年度全国范围(含外资)调研与排名,并推出季度和年度研究报告。 VC三季度新募基金33支,募资总额11.81亿美元 2013年三季度,中国创投市场共新募集基金33支,新增资本总量11.81亿美元,环比增长26.2%。在当前国内整体经济走势不太明朗的大形势下,境外资本投资热情仍然不高,持续上半年的状态,目前境外投资者对中国未来经济增长内在动力的可持续性及改革政策方向的实施效果保持观望,投资者处于持币观望状态,投资热情不高。三季度新募集完成仅1支外币基金。在当前基金退出渠道受阻的情形下,不仅使创投机构募集难度加大,同时对LP投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相对上半年,境内投资者活跃度有所上升,为2013年募集最高点。三季度,人民币基金共募集完成32支,募集总额71.83亿元人民币(约合11.65亿美元),环比增长27.2%。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63.jpgVC市场投资案例数219起投资总额18.42亿美元2013年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219起,其中披露金额的189起案例投资总额为18.42亿美元。投资案例数环比增长28.1%,投资金额环比上升111.9%。2012年以来国内创投行业进入盘整期,投资活跃度一再下降,本季度投资为2012年四季度后投资最活跃的时间段。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64.jpg互联网、电信及增值业务、生物技术/医疗健康投资维持前三三季度,互联网行业投资依然高居榜首。随着互联网的概念不断延伸,例如近年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电视等一系列新概念的产生,吸引了大量创投机构的投资,竞相挖掘优质项目。三季度,中国创投市场共发生49起互联网行业投资,涉及投资金额4.05亿美元。2010年以后创投机构在电信及增值业务行业投资角逐不断升温,该行业拥有超过PC互联网用户数的庞大受众群体,手机已经成为大众的必需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用户使用习惯的改变以及3G、4G通讯技术的运用,该行业的发展潜力不断展现。越来越多的创业者跻身于该行业,也为创投机构提供了丰富的优质项目源。电信及增值业务行业三季度共发生投资42起,投资金额1.36亿美元。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三季度共发生25起投资,涉及投资金额1.87亿美元,位列第三。我国拥有接近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且即将步入人口老龄化。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同时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发展行业。目前我国医疗服务和普及相对落后,人均医疗开支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随着国内产业政策的倾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建设等相关问题的落实,医疗行业蕴藏重多投资机会。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65.jpg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66.jpg早期投资比重逐步上升约半数投资于初创期项目自2012年底IPO关闸,年内是否能重新开启,证监会仍没有给出确切的消息。但企业境内报会审查力度加大将是开启后的必然趋势,无疑会影响创投机构的投资退出。创投机构通过选择投资中后期项目并短期内实现IPO退出获利的模式正逐步改变。从三季度的数据可以发现,创投机构投资已经理性回归,更多关注早期投资项目,初期项目成为创投机构投资的重头戏。三季度初创期项目共发生107起投资,投资总额4.13亿美元,分别占投资总数和总金额的48.9%和22.4%。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68.jpg三季度退出遇冷,并购退出成主流2013年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共发生16笔退出,退出案例数环比下降33%。并购退出为2013年创投机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三季度并购退出共发生10笔。境内IPO大门依然紧闭,并购退出成为创投机构选择的主要渠道。过去几年创投机构主要依靠企业上市退出这一渠道,此次IPO关闸,不仅给创投机构投资过热带来冷静思考,也使我国创投市场更加成熟化,探索更加多元化的退出。此外,三季度还有3笔股权转让退出和3笔境外IPO退出,VC支持的企业中,智美控股集团和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主板和美国纳斯达克上市。http://pic.pedaily.cn/201310/20131012@28371.jpg
【名称及出版时间】:第一创业-2010年光伏行业投资策略-100120.PDF【来源】:第一创业【文件格式】:PDF【页数】:21【内容提要】:目录1、2010年:调整,巩固,充实,提高.....................................................................................31.1、欧洲市场呈下降态势........................................................................................................................31.2、中国将成为世界太阳能重要的发动机...............................................................................................61.3、日本、美国:货币收紧前的爆发......................................................................................................72、2011年:恢复数量上的增长................................................................................................82.1、美、日、中市场不会骤降.................................................................................................................92.2、花一样的钱,办更多的事.................................................................................................................92.3、我国市场:对货币政策弹性较小....................................................................................................153、重点关注逆变器市场..........................................................................................................173.1、逆变器——待开发的处女地...........................................................................................................173.2、重点推荐九州电气、科华恒盛........................................................................................................19
标题:2007年中国创业投资市场研究报告ChinaVentureCapitalMarketAnnualReport2007作者:投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ChinaVentureInvestmentConsultingCo.,Ltd格式:pdf页数:99页研究范畴:本报告将围绕以下方面对2007中国创投市场进行研究分析。本报告研究中国创投市场,其投资地区仅限于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行为本报告对中国创投市场规模,投资行业、投资地域、融资企业发展阶段以及中外资投资的不同特点进行分析,挖掘创投市场热点,揭示创投市场变化趋势。行业分类参见“行业分类表”。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只包括创业投资,含部分投资金额较大的天使投资案例,不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本报告统计投资金额包括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投资金额,未披露金额将根据创投机构特征及被投资企业特征进行估测,给出相应的投资金额。在计算比例时,由于四舍五入,各项比例累加之和未必是百分之百,如出现各项累加之和为99.9%、100.1%的情况。研究方法:本报告以创投数据研究为主,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对中国创投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研究。本报告中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CVSource数据库,其次是VC和融资企业访谈所得信息,包括已公开披露信息和应VC机构要求未公开披露数据。本报告中数据研究成果均来自于以上数据的综合研究,对信息进行了反复交叉验证,以保证数据的精准。CVSource数据库:ChinaVenture对创投机构、海内外媒体和咨询服务机构等进行大范围动态监测,监测数据每天及时更新完善;定期与创投机构深度交流获得未公开披露数据。行业资深人士访谈:ChinaVenture采用深度访谈方式对创投机构、融资企业等业界资深人士进行深入交流,对行业动态进行全面了解。
首先在准备和创业投资人洽谈融资事宜之前,应该准备4份主要文件,提前递交《业务计划书》,并争取得到创业投资人外延网络(network)的推荐,这通常是使本企业的《业务计划书》得到认真考虑的重要一步。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承担这种推荐任务的可以是律师、会计师或其它网络成员,因为创业投资人最容易相信这些人对业务的判断能力。 这4份文件是: 一《投资建议书》(BusinessProposal),对风险企业的管理状况、利润情况、战略地位等作出概要描述; 二《业务计划书》(BusinessPlan),对风险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市场推广计划、财务状况和竞争地位等作出详细描述; 三《尽职调查报告》,即对风险企业的背景情况和财务稳健程度、管理队伍和行业作出深入细致调研后形成的书面文件; 三《营销材料》,这是任何直接或间接与风险企业产品或服务销售有关的文件材料。正式和创业投资人接触之前,一般需要提前向创业投资人递交《业务计划书》,及其《行动纲要》(ExecutiveSummary)。其次在和创业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创业企业家还需做好4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一大堆提问题以考查投资项目潜在的收益和风险。 一般来说,创业投资人所提的大多数问题都应该在一份详尽而又精心准备的业务计划书中已经有了答案。值得提醒的是,一些小业主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业务非常清楚并认为自己的资历很好,这样的错误务必要避免,否则会让你非常失望。企业家可以请一名无需担心伤害自己的专业顾问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虽然请这样一名顾问的费用并不低,但和有可能吸引到的投资额相比,付出一点代价通常是值得的,毕竟给创业投资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的机会只有一次。 (2)准备应对创业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企业家千万不要认为这种查验是对管理层或个人的侮辱。比如:虽然您10年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让你自豪,创业投资基金的经理依然可能会问你:你既没进过商学院,又不是律师或会计师,也没有毕业文凭,你凭什么认为你可以将这项业务开展得合乎我们所设想的目标?对这样的提问,大多数人可能会非常气愤并反应过激,而作为一个企业家,在面对创业投资人时,这样的提问确实很有可能会碰到,因为这已构成了创业投资人对创业企业的管理进行查验的一部分,因此需要提前作好准备。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创业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风险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很必要,因为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你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前,企业家要做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决策就是:为了满足创业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说,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创业投资人来作出这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 第三,企业家还应该掌握必要的应对技巧。引资谈判通常需要通过若干次会议才能完成。在大部分会议上,创业投资人和企业家就企业家先前递交的《业务计划书》进行探讨、询证和分析。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要尽可能让创业投资人认识、了解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如果能提供一种产品的样品或半成品的话,这种认识和了解就会变得更加直观并且印象深刻;二是要始终把注意力放在《业务计划书》上。有时候会议往往会延续数小时之久,这时企业家有可能会变得非常健谈,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就可能会谈到一些关于未来的宏伟计划,并提到某些在《业务计划书》中并未提及的产品。这一点千万要避免,因为这样的谈话会使创业投资人认为你是一个幻想者或是一个急于求成的人。
创业投资促经济升级创业板领A股进黄金年代 “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5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形成的这个决议无异按下了A股进入“黄金年代”的按钮,而引领者将是创业板。 笔者一直以为,在中国经济主动降速而谋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之后,相比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作用将被弱化。在应对危机的时刻,货币政策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四两”指的是政府投资、财政拨款,而“千斤”则是巨额的民间资本。 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若干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也一直在创造条件让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垄断领域。但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垄断领域,仅是促进民间投资的一个方面。民间投资最重要的方向是创业、创新、开拓新的经济领域。 5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创业投资的助力和催化。 中央财政推出倍投计划以及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信号,将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有利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可以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 通过财政杠杆撬动新兴产业投资,既是经济转型的积极举措,也是稳增长的新动力方向。可以看出,政府有意加大稳增长力度,但着力点并非传统产业,因此,汇聚众多新兴产业的创业板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创业板要想抓住这个机遇,首先需要弥补自身的短板。 笔者在5月7日《证券日报》刊发的文章《不要把创业板办成第二个纳斯达克》中对当前的创业板“短板”进行了概括:一方面波动性上升,另一方面则是流动性仍显不足;GDP增速虽已主动下滑,但企业的创造力还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 现在推出的政策即是着手弥补创业板的这些“短板”:日前推出的创业板两项新政一是放宽创业板上市条件,上市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二是放行创业板再融资。前者给民间资本释放的信号是,投资项目可以百花齐放。后者告诉民间资本,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直接注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这为激发创业板活力创造了条件,也为其承接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做好了政策准备。 新兴产业倍投计划和拟设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则从中央层面补上了创业板的流动性“短板”。 创业板的“短板”现在已经被补上,那些对其发展前景心存疑虑的人可以放心了。大家都说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那么把创业板看作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晴雨表”也是恰如其分的。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曾撰文指出,要依靠股市实现美国的经济复苏。之后美国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股市表现非常突出,经济复苏前景也变得乐观起来。 因此,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把股市拉起来将对前者产生积极影响和意想不到的效果。把股市拉起来的突破口就在创业板,而中小企业板以及未来上交所推出的新兴产业板也是重要的发展方向,蓝筹股则更多体现为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创业板的重大历史机遇已经降临,它将引领A股进入“黄金年代”,一个全新的牛市已隐约可见。投资者们准备好了吗?
一、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内涵 创业投资外资模式主要是指国内创业投资与国外资本合作,共同组建创业投资机构或共同投资于国内的创业企业,或者政府引入国外创业资本直接投资于我国创业企业的合作模式。 与国外资本进行合作,共同展开创业投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首先,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内资金并不充裕,投入到创业企业中的资金就更加少,所以,在创业投资中引进国外资金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我国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基金的管理经验不足,在一些十分专业的创业投资项目上显得无法驾驭,因此,有时会丧失一些绝佳的投资良机。第三,引入国外资本的同时也能将国外创业投资的管理经验引进国内,为今后我国创业投资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机会。创业投资的外资模式不仅仅体现在创业企业吸引国外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而且还有中外创业投资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投资国内的创业行业。 二、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有利条件 (一)拓宽创业资本的来源。现阶段我国创业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于资金的需求巨大,由于很多资本不熟悉创业投资而不敢贸然介入,所以创业投资的资金缺口很大,许多好的创业项目因为无法获得创业投资而夭折。国际创业投资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创业投资资本——主要包括个人资本以及养老金、大公司或金融集团资本和共同基金等,它们在全世界游走寻找着有最好回报的创业项目。我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很多新兴行业孕育着巨大的商机,一个成功的创业企业能给创业投资带来丰厚的回报。我们不应该只是被动等待国际创业资本的进入,而是应该积极地将国际资金引入急需创业资金的创业行业,拓宽创业资本的来源。 (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创业投资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各方面的发展应该比较成熟。而在我国创业投资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发达国家有很多的管理投资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创业投资有五大环节:第一,资本募集与组织架构的建立;第二,项目筛选与尽职调查;第三,投资安排与价值评估;第四,项目监控与增值服务;第五,投资退出与收益分配。在这五大环节中有很多具体的管理知识与技巧,是国外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在引进和学习管理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学习与国外创业投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降低创业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利益的有效制度环境。淘金者.taojz.com (三)通过海外市场完成创业投资的退出。我国创业投资市场当今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创业投资没有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即在创业企业发展到成熟期时,创业投资没有方便的退出变现渠道。“投资投到最后变成董事长”——这是创业投资行业中最无奈的一句笑话,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现阶段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问题所在。中外合作创业投资的好处是:在国内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善之前,通过国外合作方借道海外市场完成退出。国外创业投资机构通常具有较好的全球证券市场营销网络,他们能够帮助国内创业企业改善公司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达到海外上市的要求,从而实现创业投资的退出。国外证券市场大多都设立了二板市场,但是,国际投资者对于我国的创业企业不了解,所以不敢轻易投资。此时,外国合作者就可以凭借其在海外的影响力,向海外投资者宣传我国的创业企业,以实现创业企业在海外的成功上市,进而完成创业投资的退出。(四)政府推动。中外合作创业投资也是政府积极推动和利用FDI的一种方式,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各项政策以吸引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来我国进行创业投资。2001年8月28日,国家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管理总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2003年2月18日,国家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颁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使外资进入国内创业投资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同时在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上增加了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为外资创业投资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另外,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创业投资机构也可以在初期以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展开投资合作。这些有关有利于外资创业投资机构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外资创业投资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国家商务部于2004年2月18日发布了经修订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规定》明确表示创业投资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创业投资活动不受公司注册地点的限制。 三、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创业企业直接引入国外创业投资。创业企业直接引入国外创业投资,是指创业企业自身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介绍或直接与国外创业投资机构联系引进国外创业投资资本。这种形式的特点是:1.一般来说都是创业企业发展到成长期,需要进一步的拓展,由于缺乏资金,所以引入创业投资;2.创业企业所在行业大多都是极具潜力的朝阳产业,这些产业在国外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长,并且培育出多个快速成长的优秀企业;3.创业企业的创始者拥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具有远见卓识和企业家的战斗精神,能够用自己的企业业绩和个人的分析能力说服国外创业投资者;4.这种合作形式由于创业企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大大降低了创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所以比较成功。文章来自:www.taojz.com (二)中外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于某一创业企业。中外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于某一创业企业,是指国内创业投资机构与国外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于某一创业企业。这种形式的特点是:1.合作的方式比较灵活、松散,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而结成战略性投资伙伴,各自主要依据对项目风险的把握程度来决定投资量的大小;2.双方合作的程度比较低,只是在项目公司董事会层面进行交流和沟通,并没有共同组织一个投资管理团队来进行深入的合作;3.这种合作比较简便,相对容易达成合作意向并开展合作;4.由于海外创业投资的股权退出基本上来自海外资本市场,同时国内创业投资机构大部分都有国有股份,这种合作办法往往会带来退出操作上的不便利。 (三)合资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合资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中外双方共同出资在国内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来共同管理这个合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这种形式的特点是:1.双方等额出资成立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再等额出资在境内发起设立一只创业投资基金,由这家管理公司来负责投资管理,具体管理人员由双方委派;2.项目投资决策由双方共同来完成,每个项目投资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时认可;具体以哪一方的名义实际对外出资,根据项目公司的具体需要而定,但各自的对外投资总额以各自在基金中的承诺出资额为上限;3.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按投资比例收取项目管理费,项目增值退出时还可收取额外收益分成;4.这种合作办法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项目公司的国际化或本土化。 (四)中方将资金委托给国外创业投资机构管理。中方将资金委托给国外创业投资机构管理,是指国内某一创业投资机构(通常是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专业选择,选定一个国外优秀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将资金全部委托其进行管理。不过这种形式通常会要求委托方只能将资金投入到国内的创业投资市场。这种形式的特点是:1.中资创业投资机构一般为政府独资,由政府出面进行谈判,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由政府来承担;2.这种合作模式是在政府背景的创业投资机构出现投资效率低下、管理水平不高、激励机制落后的情况下产生的,目的是提高创业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创业投资资金的最大效能;3.投资决策和管理全部由合作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负责,中方只是通过外资管理团队的配套投资资金进行约束;4.中方在合作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不利于中方在实践中进行学习和借鉴。四、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国外借鉴 以色列创业资本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创业资本大部分来自以美国为主的境外。以PWC公司的调查数据为例,在2000年第4季度注册的创业投资单位中62%注册地是以色列;到2001年第1季度注册地为以色列的比例则下降为56%,境外注册地主要为美国;到2001年第2季度注册地为以色列的比例进一步下降为51%。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创业投资资金主要来自国外。目前,在以色列的国外创业投资资金来源中,大约有56%来自美国,33%来自欧洲,11%来自亚洲。 英国政府对国外投资者在英国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实行特别的税收优惠,国外资本纷纷投资于英国的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外国资本在1994、1995、1996年分别占英国创业投资基金资产总额的41%、45%和43%,到1998年这个比例增加到73%。美国有着全世界监管最严厉的证券市场,因此,其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也是十分健全。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在信息产业的领头羊地位也吸引了大量的国外资本投资于美国信息产业的创业企业。 新加坡政府与美国和欧洲很多成功的创业投资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并且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条件吸引他们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为了更进一步地放开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新加坡政府还帮助本地创业投资机构与国际著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推动他们共同在新加坡进行创业投资。1999年,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全球创业投资13.5亿新元,其中有将近30%的创业资金投向了新加坡本地。 五、推动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建国以来,我国借鉴了前苏联的发展模式,采用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改革开放后,国家认识到单一计划作为资源配置方式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开始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然而,由于计划经济的观念在我国的行政体系中沉淀已久,一些政府官员总是带有计划经济的思想。在一些市场可以很好发挥作用的领域,有些政府官员出于政绩等各种目的需要,往往会运用行政权力对现实经济进行干预。根据国外的经验,政府在创业投资领域只要为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提供完善的环境条件即可。然而,个别地方政府官员总要行政干预创业投资机构,影响了创业投资绩效。鉴于此,一些国外创业投资机构、资金望而却步。为了促进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发展,我国政府应当减少对创业投资领域的行政干预,为创业投资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二)健全创业投资法律法规体系。一些专家认为,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导致了创业投资在具体操作上无章可循,更难与国际接轨。国外的创业投资机构习惯于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环境中运行,当他们在我国从事创业投资时,发现我国的创业投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因此,当他们进入中国市场时总是心存顾虑,或是驻足不前,不愿冒然进入中国市场。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创业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有利于我国创业投资市场的规范发展,而且还能吸引国外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进入我国,通过外资模式促进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 (三)加强创业投资信用体系建设。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是经济体系良性运行的润滑剂,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减少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保障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创业投资领域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创业投资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在不确定性面前,创业投资机构可能会理性地选择不投资。这样,来自国外的创业投资机构、资金对于中国的情况更加缺乏了解。如果我们有一个完备的信用体系,国外的创业投资机构就会减少很多信息的不对称,由此才能促进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有力发展。 (四)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创业投资的目的在于创业投资机构能够将创业资本从创业企业中成功地退出,以达到其投资收益回收的目的。创业投资的成功退出,对创业投资行业的持续发展是必需的,唯有这样,才能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创业投资浪潮,实现资本增值。2004年“中小板”推出,为一些创业企业的退出提供了一条途径。然而,由于种种资格审批依据很严格,数量也严格控制,目前“中小板”仍然不能满足创业企业退出的需求。国外创业投资机构、资金在中国的创业投资也面临着在中国当地市场退出难的问题。所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可以推进我国创业投资外资模式的发展,达到全面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功效。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不足两年交易经验者需特别程序申请 证监会8日发布了《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同时发布相关配套文件,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投资经验是否两年以上,自然人投资者可通过不同的程序,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目的并不是要限制某一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企业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和要求,使投资者能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目前初步构建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由三个层面组成:一是证监会制定的《暂行规定》;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三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根据测算,绝大多数投资者都能满足创业板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根据深交所《实施办法》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原则上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需要与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其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 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但仍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证券公司需与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之后还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的意见,对《暂行规定》和配套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mysky321金钱+20奖励2009-6-98:50:34
Name:ChinaVenture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退出统计分析报告ChinaVentureCapitalandPrivateEquityMarketExitStatistics&AnalysisQ12010PDF18第一部分: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情况及政策法规........11.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退出综述.....................................11.1中国企业IPO综述..................................................................................................11.2中国企业并购综述...................................................................................................2第二部分: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退出分析..........................42.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IPO分析................................................................................42.1中国企业IPO数量和融资金额分析.........................................................................42.2中国企业IPO数量和融资金额行业分布.................................................................72.3中国企业IPO数量和融资金额分析.........................................................................92.4VC/PE背景中国企业IPO投资回报率分析...........................................................103.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并购分析...............................................................................113.1中国企业并购分析.................................................................................................113.2VC/PE背景中国企业并购统计分析......................................................................13图目录图2.1-12008Q2-2010Q1中国企业IPO规模比较..............................................................5图2.1-22010Q1中国企业IPO数量交易所分布比例..........................................................6图2.1-32010Q1中国企业IPO金额交易所分布比例..........................................................7图2.2-12010Q1中国企业IPO数量行业分布比例..............................................................8图2.2-22010Q1中国企业IPO金额行业分布比例..............................................................9图2.3-12008Q2-2010Q1VC/PE背景中国企业IPO融资金额.........................................10图2.4-12008Q2-2010Q1VC/PE背景中国企业IPO平均投资回报率..............................10图3.1-12008Q2-2010Q1中国企业并购规模比较.............................................................11图3.1-22010Q1中国企业并购数量按行业分布................................................................12图3.1-32010Q1中国企业并购金额按行业分布................................................................13表目录表2.1-12010Q1中国企业IPO规模...................................................................................4表2.1-22010Q1中国企业IPO融资金额分布.....................................................................6表2.2-12010Q1中国企业IPO行业分布............................................................................8表3.1-12010Q1中国并购市场规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