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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广西扶绥城南新区双拥路东109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组建招生工作委员会,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电话:0773-5896248,邮箱:jiwei@glut.edu.cn)。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16年学校预计招生9600人,其中本科约56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招生批次有一本(广西部分专业)、二本、高职专科等3类。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各省级招考院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录取总规则为: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身体条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填报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类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标准要求男女生分别在4200px和3900px以上,英语口语水平较高。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受办学条件限制,外语语种方面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条 我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年初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学分学费收费标准及所修学分进行结算,高职专科按学年制收费。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  1.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类7000元/生·学年;  3.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应用型本科6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应用型本科7000元/生·学年;  4.其他理、工、经、管类6000元/生·学年,文、法类5500元/生·学年;  5.高职专科理工类8000元/生·年,文史类7500元/生·年,艺术类9000元/生·年;  6.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CU)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学项目(专业:市场营销BCU班)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23000元/生·年;2年后转入BCU学习者,学费按英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者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按1200元/生·年统一预收,入学后再根据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结算。  第二十四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缓缴与减免、勤工助学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www.glut.edu.cn;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cn/zsw;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cn;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广西扶绥城南新区双拥路东109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组建招生工作委员会,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电话:0773-5896248,邮箱:jiwei@glut.edu.cn)。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16年学校预计招生9600人,其中本科约56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招生批次有一本(广西部分专业)、二本、高职专科等3类。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各省级招考院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录取总规则为: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身体条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填报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类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标准要求男女生分别在4200px和3900px以上,英语口语水平较高。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受办学条件限制,外语语种方面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条 我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年初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学分学费收费标准及所修学分进行结算,高职专科按学年制收费。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  1.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类7000元/生·学年;  3.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应用型本科6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应用型本科7000元/生·学年;  4.其他理、工、经、管类6000元/生·学年,文、法类5500元/生·学年;  5.高职专科理工类8000元/生·年,文史类7500元/生·年,艺术类9000元/生·年;  6.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CU)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学项目(专业:市场营销BCU班)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23000元/生·年;2年后转入BCU学习者,学费按英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者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按1200元/生·年统一预收,入学后再根据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结算。  第二十四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缓缴与减免、勤工助学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www.glut.edu.cn;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cn/zsw;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cn;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桂林理工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桂林理工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1956年,正值年轻的共和国大规模开展工业化建设的火红年代,为满足祖国建设需要,国家重工业部决定在广西组建桂林地质学校。同年11月,桂林理工大学这颗植根于八桂沃土的庄严生命宣告诞生。  功崇惟志,天道酬勤。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己任,共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名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所培养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践能力强而倍受社会称赞。学校占地面积1700多亩,现设52个本科专业,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在校生16800多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人文、社会学科、农学6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优势凸显。拥有专任教师100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50多人。其中,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授、专家120多人。19名教授被国内重点院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广西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全国优秀教师、优秀骨干教师4人,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教育部优秀教师资助计划5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12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3人,广西优秀专家、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9人,省部级“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13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22人,八桂学者2人,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2个。学校还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聘请13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其中有多位长江学者和两院院士。  学校现有4门国家级本科精品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重点专业,1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立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4个广西重点学科,3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这些具有浓厚“桂工”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专业及科技创新平台,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海纳百川,取则行远。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可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入校就读。同时,还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与36所高校签订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协议。由英国皇家宝石协会设在本校的FGA考点的考试通过率连续5年名列世界各考点第一,被国际珠宝界传为佳话。  辉映着世纪的光芒,紧跟改革开放的时代步伐,新一代桂工人光前裕后,继往开来。坚持“育人为本、教学立校、科技强校”的办学理念,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服务社会,把学科建设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作为打造办学特色品牌的切入点,走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近年来,学校教师共发表论文3700多篇,近400篇被SCI、EI、ISTP收录。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700多项,获专利授权42项。曾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诸多奖项,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特色激发活力。学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绩卓著,毕业生就业工作捷报频传。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连续六届比赛总分名列广西高校第一,连续六届获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奖”,并连续被确定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广西唯一发起单位。进入新世纪以来,全校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年均达90%以上,稳居广西高校前列,被连续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社会声誉不断飚升。被授予国家级“绿化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学校”、“文明小区”、“绿色大学”,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卓尔有大为,出海扬风帆。正确的办学定位、特有的学科优势、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技术水平,使桂林理工大学在科教兴国,服务广西经济的征途上阔步走向辉煌的明天!  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6079  图文传真:0773-5892796  网址:http://www.glite.edu.cn  Add:12#JianGanRd.GuilinGuangxi  Postcode:541004P.P.China  Tel:86-773-5896079  Fax:86-773-5892796  website:http://www.glit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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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理工大学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桂林理工大学院校类型:理工类桂林理工大学所在地:广西桂林理工大学学历层次:本科桂林理工大学招办电话:0773—5896575、5895303桂林理工大学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电子邮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址:http://zj.glut.edu.cn/zsw/

  • 桂林理工大学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贵州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桂林理工大学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贵州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广告学2014465----理科二批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014465----理科二批材料科学与工程2014469----理科二批信息与计算科学2014469----理科二批化学工程与工艺2014472----理科二批环境工程2014473----理科二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2014474----理科二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14475----理科二批市场营销2014475----理科二批电子信息工程2014476----理科二批测绘工程2014476----理科二批金属材料工程2014477----理科二批地质学类2014477----理科二批地质类2014478----理科二批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014481----理科二批软件工程2014481----理科二批物流管理2014482----理科二批资源勘查工程2014483----理科二批地下水科学与工程2014487----理科二批土木工程2014493----理科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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