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简章_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网 北京电影学院14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3-09-24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热爱电影事业,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或独立艺术创作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4、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院系及专业 文学系、影视技术系(具体接收专业及研究方向请参见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申请生源专业限定 文学系: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 影视技术系: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相关专业 四、申请材料 1、《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或GRE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1 份; 5、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或体现自身艺术创作水平的创作作品。 六、申请办法 申请者于2013年9月30日(含)之前,将填好的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送达或用快递寄至文学系或影视技术系。(1)文学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收件人:郭争争老师;(2)影视技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技术系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收件人:李璐老师。9月30日之后将不再接受申请(邮件以我院收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七、复试 接到进入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照各院系“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八、拟录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下列复审内容由所在母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办理: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十、其它 1、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龋 2、此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有关国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等信息。 3、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考生可随时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北京电影学院网站:www.bfa.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82283276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东南C出口南行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_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网 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含初试、复试)、体检、思想政治审查、发放准考证等时间已确定,现将安排予以公布: 一、初试:2013年4月14日―15日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4月14日上午08:30―11:30业务课一4月14日下午13:30―16:30业务课二4月15日上午08:30―11:30外 语 除此之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5日下午13:30―16:30。(考场安排及考试注意事项,将会在考前一天于研究生部网页公布,请考生届时查看) 二、复试:2013年4月17日 初试结束后,4月16日下午16:00之后公布进入复试者名单和复试安排,并办理复试手续 三、体检: 4月18日,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四、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审查: 进入复试的学生,在参加完复试和体检之后,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4月30日之前),提交《报考攻读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考生领取准考证: 请准考考生在2013年4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院研究生部(C楼210室)领取准考证。函报的考生需携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持学士学位证)验证。 提示: (1)《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博士生考生报考材料审核结果公示》已于2013年1月在研究生部网页公布,请报名材料未齐全者,于规定时间补交相关材料。报名材料限期内未到者,不准予参加博士入学考试。 (2)请各位考生经常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网页”,查看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等信息,有关事项我们会及时在网页上发布。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3月6日
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考研网上报名公告_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网 所有报考考生请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查阅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龋
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_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网 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网上报名: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 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考生须重新报名、交费。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 “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应选择“推荐免试”方式)。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 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6.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影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确认时提交。 7.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考研报名招生公告_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网 1.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选择“推荐免试”方式)。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2.有关“报考类别”的解释:定向生是指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委培生是指学生在毕业后回委托单位;非定向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公费生和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是指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方向。 3.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若导师是联合招生,请填写所有导师的姓名。若因没有填写导师而影响考试和录取,责任自负。4.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本院不接受现场交费。 5.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影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并在来本院现场确认时提交。 6.考生一律亲自到北京电影学院本院参加现场照相。7.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全部都在北京电影学院本院举行,本院不设任何分考点。 8.本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电影学院旗号开设的辅导班均属假冒。 9.本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10.本院不向考生提供导师个人电话。 11.我院只接受本院的“推荐免试生”,不接受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申请。 12.本院的专业考试更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考虑到以往许多考生将“参考书目”误认为是“考纲”,将复习备考的重点仅仅局限在参考书的范围内,为了避免误导考生,并且更有利于对艺术人才的选拔,本院不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 13.有关本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院研究生部主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index.htm。14.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动态”栏“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