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1-4-23 12:20 
论坛来了个马经博士,他居然没听说过马经“劳动没有价值,不能成为商品,不能买卖”的基本论调,不知道这是 ...
楼主对马的经济理论的理解,一是逻辑混乱,二是眼界狭隘。说什么劳动不能成为商品是马的思想,把二重性分析中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使用关系的内容随意曲解泛化,对于劳动成为商品可举例如下:<br>
如果你请一位保姆或修理师等,为家里保洁两天或调试电器,你付了钱,购买的是他们的劳动,付的是劳动的钱,但如保姆属于家政公司或修理师属于电器公司,保姆或修理师只能拿到工资即出卖劳动力的钱,这个钱少于你付的购买劳动的钱。<br>
如果一个企业付给工人的钱只是劳动力的钱,这个是私有企业,如果付的全部劳动的钱,它则是公有企业或合作社类的企业。<br>
机器可以购买,机器的运转或生产也可购买,不过那是代工范围,与马的理论分析的场景不同。<br>
希望楼主反马之时,重新夯实基础,把思维理清,把资本论的前几章反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