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享华 徐倩 张送萍 3月初,天则经济研究所发表报告称,考虑到土地、融资和资源等成本较低,2001年~2008年,国有企业实际上没有实现利润。表面上数万亿的利润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在享受着种种政策优惠,最后建议称,国有企业近期改革方案应当围绕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取消国有企业无偿或低价占有和耗费国有资源的特权,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
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虽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也以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研究工作而获得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其实更喜欢谈关于垄断的话题。
1966年,威廉姆森曾经供职于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这11个月的工作使他有充分机会经手一系列重要的反托拉斯案子。不仅如此,1987年,他还出版了《反托拉斯经济学》一书,他说这是给任何想了解他对反垄断和竞争策略观点的读者阅读的。
威廉姆森现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就公司合并、市场垄断、大型企业监管及国企改革等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近日书面专访了威廉姆森。在他看来,如果垄断性国有企业失去效用,就应该接受现实,让它私有化。
第一财经日报:一方面,你提到公司合并可以减少机会主义和信息成本,但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规模扩张从而形成市场垄断,你在理论中又提到垄断会使依赖垄断一方付出很高的代价。如何处理国家也就是行政权力和垄断企业以及公众利益的关系?
威廉姆森:著名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曾经说过自然垄断(以大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公司)并不存在明智的选择:“这样会导致以下三种糟糕状况的一种,那就是未经调节的私有垄断、由国家调节的私有垄断和由**经营的私有垄断。”
我同意以上说法。补充一些想法,尽管国有垄断有时需要作为一种过渡期的实体而存在,但这种垄断常常会变得高度政治化、官僚主义化,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根深蒂固。
日报:你曾提到大型企业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其效率更高,但大企业也存在滥用权力倾向,比如阻碍公平竞争或者进行政治游说等。管理这些大企业最好的方法不是“肢解”它们,而是直接监管它们的越权行为。
威廉姆森:大公司的存在有各种原因,其中之一是效率。一些大公司之所以会有垄断,往往是缘于其获得的**支持。但其实很多时候这种大规模没有理由永远存在。简而言之,这种公司的性质和服务宗旨需要经受考验。缺乏效率的大公司甚少为公众利益服务,可能主要为业主、经理、官僚和政客谋求利益。
最近的金融危机揭示出,**权力影响在美国银行业以及“商业巨头”行业非常普遍。我对监察效果表示严重怀疑。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竞争,而不是好心但却没有成效的监管。**必须头脑清醒,正视自己的局限性。不要依赖“善意”的监管,应该更多关注结构性补救措施,如将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银行分拆。
日报:除了中国的国企,外资巨头可能也会有类似问题,比如像家乐福这样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对入驻厂商收取额度较高的进场费等。有人认为这对小企业不公平,妨碍公平竞争,你怎么看待这类事件呢?
威廉姆森:我对家乐福不是很了解,故而不能作出好的判断。据我观察,家乐福的货架空间有价值是因为其办事有效率,而它能吸引大批顾客也是缘于他们低廉的销售价格。
小型企业会一厢情愿地希望家乐福将其货架空间便宜出售给他们,这也就更好理解了。如果家乐福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其货架空间,然后将所得补贴支付给小企业,这会如何?或者说,这是不是也可以视为一种绝佳的公共政策呢?
日报:你曾提过,“国有企业私有化并不是解决经济矛盾的万能钥匙。”那么,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你有什么建议吗?
威廉姆森:国有企业私有化确实不会是解决经济矛盾的万能钥匙。也许,国有企业应为经济或政治目的而继续存在。如果是这样,国家应该给予妥当的解释。但是,如果创建国有企业是为了过渡,当这种形式已经失去其效用时,就应该接受现实,即这样的企业可以用竞争的方式被私有化,而不是继续以原有的方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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