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0-27 20:26
“原因”、“结果”,这是割裂开了来的、不同的概念。但这不是我的逻辑,而是常规逻辑(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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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大概明白,您是说原因作为概念,必然与结果作为概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是,恩格斯谈原因和结果时,绝不是在说,原因的定义是什么,结果的定义是什么。
而是试图告诉您,这个内容,或者是一个逻辑,在此处处于原因的地位,充当原因的职能。
正如您在您的无限因果里面,您在运用追根溯源时,比如对于结果而言,直接因是原因,而这个直接因又是由某个次因引起的。
那么在次因与直接因的关系考察中,是不是次因还是原因的职能,而直接因却已经变成结果的职能了?当然,如果您非要把所有这些都置在一个逻辑内,全部讲清楚,那也可以,但您会发现语言做不到,因为那太冗长了,而且没有必要。
您老是讲说辩证法反对割裂,那么我问您,为什么生产方式会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划分,这种划分不是对生产方式的一种割裂么?为什么社会主义会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划分不是割裂么?如果没有割裂,何来的联系?联系本身就是需要对立的双方,这双方难道不是割裂的?如果原因和结果不是截然区分的,那么因果联系又要如何产生呢?恩格斯说原因和结果是一对范畴,一对难道不是二分么,二分难道不是割裂么?辩证法不是反对割裂,而是在必须割裂的地方,它割裂得更彻底,所以才有对整体的两分法。而形式逻辑只有整体本身,反对割裂整体。正因为整体不可割裂,所以才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说法。
顺便说,您老是提片面是定义的规则,那您知道,片面本身就是相对于全面而言的么?只有对于同一“面”,才有片和全的形容和描述。片面本身,和全面就是一对联系的范畴,这种联系,事实上也是道经中有无同出的道理。
就是因为它擅长割裂整体,所以才有诡辩的骂名。因为知道自己对整体割裂,所以才懂得将割裂的各方进行联系,从而恢复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