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gsun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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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逻辑下的黑格尔——偶然性和必然性冲突的的自我浅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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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4 14:59:5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13:02
是啊,以前有个人天天问我说“剩余价值论”我也是这样回答他的,三言两语哪里讲得明白。最后我还是讲到那 ...
“剩余价值论”马克思第二版跋里一句话就讲清楚了,“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那绝不是定义的表达方式。

6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4 15:08:46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11:10
1、哦,否定一因一果。但就一因必然引起一果而言,您认为是错误的么?
2、哦,是啊,的确我逻辑不好,又 ...
“一因必然引起一果”就叫宿命论。由于它忽略了其余原因条件,因此是逻辑错误。如果明知有错而刻意为之,那就是骗术。

任一结果背后都不止一个原因条件,人类根本没有能力完整罗列这些原因条件而无一疏漏(请记住,我不想重复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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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4 22:23:3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4 14:59
“剩余价值论”马克思第二版跋里一句话就讲清楚了,“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那绝不是定义的表达 ...
这里没有要与您讨论剩余价值论,只是想和您说,您应该像我一样,虽然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什么宿命论,但也应该积极地去说明,循序渐进地去说明。三句话不够咱就用五句话,五句话不够写十句。而不是试图将自己的理解带进棺材。那样就真的是谁也不理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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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4 22:38:5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4 15:08
“一因必然引起一果”就叫宿命论。由于它忽略了其余原因条件,因此是逻辑错误。如果明知有错而刻意为之, ...
我说“一因必然引起一果”,您的理解可能和我的不一样。此处的因和果都没有具体的指向。而您的因果中,应当是有明确的指向的。就是说,您在此处的理解是“什么因,必然引起什么果。”而我讲“一因必然引起一果”只是极为抽象地说每件事都必然引起其它事情的发生。
关于是否是一因一果,或者是一因多果,或者是多因多果,还是必须相对地,立于一个狭隘的界限内看。也就是说,必须使因和果本身具体化为某一具体事件。那样它就变成了一个具体事件分析。如果只是分析具体事件,那么对于一个时间,我们是的确能够找出所有的充分必要条件,来明确使其实现的。

至于您说的人类根本没有能力完整罗列原因条件,应当是从最宏观角度,即从不能穷尽究极因的角度来说明的。您没发现当您立在最宏观之处,其实本身就是站在全面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了么?因为假使您要说明不明穷尽,就必须说明无穷,您说明无穷时,不就是立于最大的全面了么?尽管这个全面是不能表述的。
然后您有没有发觉,当您站在这个不能究极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从而提出没有究极因时,这难道不是恩格斯提出的当我们站在更广阔的领域,就会发现一切事物,都不像我们当初在片面、狭隘、的角度,比如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那样真实么?逻辑只能证伪,不能证真的道理,难道不是因为片面的逻辑放在更为全面的角度看便会失真的阐述么?这些难道都不是恩格斯在他关于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中试图告诉我们的东西么?

65
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4 22:55:2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4 14:57
大众能够讲的就是形而下的常理,但形而上的难题就讲不上来了,那就要去请教道理学家。现在写书人读书人满 ...
我依然坚持逻辑是所有人都可以学习的东西,它只是一项知识,而不是什么天赋。
您一直都很夸大阴暗面,甚至所有的著作者都被您笼上了一个“挖坑大师”的名号,我不知道您怎么理解挖坑这个词汇,但就我的理解来讲,挖坑本身就是一种充满恶意的的做法,如果他是为了便于说明而采取的必要表达手法那没有什么,但如果只是为了打脸,我觉得这是不道德的作为,即使在学术上有很大的建树,我也看不起这种人人格。
您一直在讲说哲学是道理学,但您所看的那些,被您解释做“挖坑”的学问,在我看来,就不符合道理的基本解释。“挖坑”绝对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做法,“打脸”也不是讲道理的做法。那么,这些哲学家,或者您说的道理家,是非要使用如此不道理的手段,去讲道理么?您应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您所理解的道理家在它的著作中处处采用不讲道理的手段讲道理。那么究竟是道理家讲的道理错了,还是您没有真正理解道理家的道理,这您需要好好思考。

66
曹国奇 发表于 2021-11-4 23:07:4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3 12:06
“一因一果”就是因果不分,这样就混淆了“因、果”这对概念,这就叫荒谬。

“第一因”也是同样的荒 ...
不懂你在说什么。

6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5 11:24:43 来自手机
曹国奇 发表于 2021-11-4 23:07
不懂你在说什么。
任一结果都不止一个原因条件。这样说能够理解吧?

6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5 14:01:24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22:23
这里没有要与您讨论剩余价值论,只是想和您说,您应该像我一样,虽然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什么宿命论,但也应 ...
黑格尔和马克思其实都已经讲清楚了,“这不是用来理解的”。理由就在黑格尔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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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5 14:06:48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22:38
我说“一因必然引起一果”,您的理解可能和我的不一样。此处的因和果都没有具体的指向。而您的因果中,应 ...
“一因”其实就是忽略了其余因,这样就不能够用“必然”这个词语了,否则就是语文不及格。严谨的语文表达应该是“很高概率导致某个结果”。这是语文水平的问题。

7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5 14:09:03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22:55
我依然坚持逻辑是所有人都可以学习的东西,它只是一项知识,而不是什么天赋。
您一直都很夸大阴暗面,甚 ...
挖痛大师,我只点了黑格尔、马克思、鲁迅,就这三位。
黑格尔之前还有谁,这我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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