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告诉您马克思是反推的概念。
正确的、依照时间轴发生的事件顺序是,
1、某人某天生产了某些产品。
2、今天他消费了其中一部分。
3、剩下了一部分。
上述3件事必然按顺序发生,然后我们就得知,消费的部分的必须产品(不管这个产品是在哪个时间段生产的),剩余的部分是剩余产品。
但是在古代,您如果问那个原始人说,您用了哪些时间生产了必需产品,哪些时间生产了剩余产品。
您认为,连基础数学都不懂的原始人,会怎么回答您?
马克思在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概念,绝不是如此机械的理解的。
您要知道,倘若您给一个资本家打工,假如您一天打工8小时,其中4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4小时是剩余劳动时间。但您今天只劳动了4小时,您认为,资本家会给您全部的日工资么?因为4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超过4小时外的才是剩余劳动时间啊,如果您是这样机械地理解的话。
事实是,您劳动了4小时,那么同样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依然会按比例发生,即您只能得到一半的工资。
也就是说,您的4小时里,只有2小时为自己劳动,其它2小时还是要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
所以,您问工资有什么用呢?您问劳动几个小时有什么用呢?一切在剩余价值率已定的情况下,都是按比例发生的。就算您只劳动一分钟,也要半分钟为资本家占有。
您不是喜欢《资本论》第三篇么?您可以再详细研究,尤其是——西尼耳的“最后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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