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gsun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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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与“劳动者消耗的价值”的关系(三)——从剩余产品到剩余价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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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3 12:41:35
qi509 发表于 2021-11-2 17:42
“ 我的剩余,更精确地说,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者消耗的价值”的差额。这就是题目提到的东 ...
您是怎么想出:工资对应你所能购买的东西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

……………………………………
我说的不够清楚么?
好像没人对这个有疑问啊?

32
qi509 发表于 2021-11-3 18:26:00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3 12:41
您是怎么想出:工资对应你所能购买的东西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

…………………………………… ...
这是你29楼自己说的呀:“ 我的剩余,更精确地说,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者消耗的价值”的差额。
要简单地说,就是您买回来的东西,没有用完,那自然就是“剩余”,没有什么其它的解释。 ”。

“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就是“你买回来的没有用完”,难道不是你的工资所能购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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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4 10:46:46
qi509 发表于 2021-11-3 18:26
这是你29楼自己说的呀:“ 我的剩余,更精确地说,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者消耗的价值”的差 ...
您这理解思路也是一绝。
首先“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等于买回来的东西,无论从什么角度理解,这两个意思都绝对不对等。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就是对应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的价值,
当然,此处的剩余,,在我原意中是要指剩余产品。此处就应当理解为是“劳动者创造的总产品”与“劳动者消耗的总产品”的差额,如果非要说买回来的东西,那么应当说是“劳动者消耗的总产品”,但此处实际我是没提到买回来的。虽然我们在文中提到工资可以对应“劳动者消耗的总产品”。
如果非要指剩余价值,也没有什么问题,直接按我那句话的本意去理解就好了。
在这句话中,我没提到什么买回来的东西。不要自己添加内容。
——————————————————————————————
错了错了。我刚刚回去看了29楼,发现我的确是说了。
就“你买回来的东西,用不完,就是剩余”这句话本身,是用来解释剩余的本意,但放在此处是错误的,引起误会了。

抱歉抱歉!!!!!!

把这第二句删了,您只看第一句理解就行,第一句是契合本帖的。第二句请略过,谢谢。

34
qi509 发表于 2021-11-4 12:33:26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10:46
您这理解思路也是一绝。
首先“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等于买回来的东西,无论从什么角度理解,这两个意思 ...
那也不对 。

我已经问过你了:4小时的必要劳动是怎么得出来的?

你及你全家的其他人的(工人)的日工资=多少个小时?

你始终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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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4 22:14:29
qi509 发表于 2021-11-4 12:33
那也不对 。

我已经问过你了:4小时的必要劳动是怎么得出来的?
我的回答是:4小时的必要劳动只是举例。不是精确计算的结果。
你说的“你及你全家的其他人的的日工资=几个小时”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我早就回答您了,具体的理由我在22楼和26楼都有阐述,如果您认为那里不是答案,那您先对22楼和26的内容作一个你不认可的具体缘由阐述。

36
qi509 发表于 2021-11-5 12:28:36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4 22:14
我的回答是:4小时的必要劳动只是举例。不是精确计算的结果。
你说的“你及你全家的其他人的的日工资=几 ...
举例的目的是什么?

你怎么不举例:12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呢?

既然,“  你及你全家的其他人的的日工资=几个小时”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那,必要劳动时间有从何而来?
22和26楼我已经回复你了。

我问的的问题你无法答复,就已经说明你所说的那些问题统统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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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5 16:32:04
qi509 发表于 2021-11-5 12:28
举例的目的是什么?

你怎么不举例:12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呢?
您认为不成立就不成立吧,如果您分不清此处的逻辑证明究竟是什么的话。

我的确也可举例说12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的。然后我让工人工作14小时,2小时处理生活事物,6小时睡觉。反正不超过一日24小时的界限内,如何分配一天的劳动时间,都是可以被强制的。

如果您明白劳动力价值的由来,那么您就会知道,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导致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人每天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而且从趋势上讲,这个变化是必要劳动时间在一天的工作日中的比重越来越小。资本主义初期可能工人一天工作12小时,有8小时的时间是必要劳动时间,但到了资本主义的繁荣期,工人一天工作8小时,可能就只有4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所以,非要搞清楚有几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是没有必要的,在此处我们只需证明必要劳动时间小于一天的工作时间,就可以了,剩余劳动时间就被证明是存在的了。至于它是1小时,或者仅仅是30分钟,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要大于零,剩余劳动就存在。

不要沉迷于这些数字游戏。

38
qi509 发表于 2021-11-5 17:33:25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5 16:32
您认为不成立就不成立吧,如果您分不清此处的逻辑证明究竟是什么的话。

我的确也可举例说12小时的必要 ...
“ 我的确也可举例说12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的。然后我让工人工作14小时,2小时处理生活事物,6小时睡觉。反正不超过一日24小时的界限内,如何分配一天的劳动时间,都是可以被强制的。 ”——--

你又错了。

你凭什么让工人工作14小时?

你可知法律是干什么的?

你可知工会是干什么的?

工人干多少个小时是谁随便说了算的吗?
必然导致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人每天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  ”——————

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确实不同。但是 ,各个历史时期的生活标准又是什么?都包含什么?各是多少?

就拿19世纪马的时代来说,那时候,工人生活标准又是什么?都包含什么?各是多少?没有这个怎么得出的必要劳动时间?

现在,工人生活标准又是什么?都包含什么?各是多少?又怎么得出的必要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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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6 12:16:22
qi509 发表于 2021-11-5 17:33
“ 我的确也可举例说12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的。然后我让工人工作14小时,2小时处理生活事物,6小时睡觉。反 ...
您大概不知道什么叫PUA,也不知道什么叫“加班是福利”,您不知道资本家可以操控人性规避法律。

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您对数据的执著已经妨碍您的逻辑思考了。
您大概以为,整个世界就像一台精密的仪器,围绕着那些美妙的数学公式在运行。

对这个问题,我承认您赢了,我的逻辑证明不如您的数学证明,不值一提。因为我显然是无法计算出,或者无法探知,在历史也未曾留下详细资料可以证明的什么工人的生活标准,几篇面包?几斤面粉?主食几千卡能量。抱歉,我并没有这种能力。
大概您能向我们证明这一点,否则的话,我们应当可以反向认为,您是不赞同什么必要劳动时间的。

40
qi509 发表于 2021-11-6 13:11:18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6 12:16
您大概不知道什么叫PUA,也不知道什么叫“加班是福利”,您不知道资本家可以操控人性规避法律。

不过问 ...
我反复问你的原因就是要告诉你: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必要劳动时间”。

所谓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很荒谬的概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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