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山东统计年鉴2010》(除特殊标明外,本文中所引用的山东省相关数据皆来自于不同年份的《山东省统计年鉴》)对山东省农村4200户家庭的调查,测算出2009年平均每人全年总收入8683.82元,平均每人全年纯收入6118.7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72%和8.46%。其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0.23%,家庭经营收入比上年增长3.65%,非生产性收入也比上年增长22.30%。
(二)农村消费结构得到优化。2009年山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为6886.82元,比上年提高9.01%。恩格尔系数从2005年的39.76%降低为31.79%。随着2007年山东省家电下乡试点的开始,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也出现大幅度增长,2009年山东省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0.74台,比2006年增长了12.59%;拥有冰箱54.95台,比2006年增长了63.46%;拥有洗衣机71.86台,比2006年增长了44.96%。到目前为止,家电下乡产品已经增加到手机、空调等九类,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农村消费结构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支持农村力度不断强化。山东省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实行粮食、良种、农机购置、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村镇建设发展迅速。投资完成105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7%。一是农村路水电气建设步伐加快。近几年来,全省共安排535亿元推进村村通建设。截至2009年底,山东省共累计改造农村公路12.82万公路,村镇道路硬化率已经达到65%。全省通铁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6%,通客车行政村比例达到99.8%(新华网,2010-02-23)。全省农村通自来水率已达88.7%,农村户用沼气达200万户。二是开展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省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37.64亿元,兑付补贴资金15.95亿元。不仅有效地拉动了农村需求,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中国商务部网站,2010-11-08)。
二、山东省农村消费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农村居民整体收支有待提高。农村消费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买力的高低,增长速度取决于购买力的增长速度。而直接决定购买力水平的因素就是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就目前来讲,农民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农村消费品市场没有足够的购买力作支撑。一方面,农民收入明显低于城镇。2000-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01%,低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4.43个百分点,城乡收入之比由2000年的2.56∶1扩大到2009年2.91∶1(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用这两个指标计算出的城乡收入差距要小于实际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另一方面,山东省农村居民收入同江浙地区仍有很大差距。2009年,江苏、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003.5元、10007.3元(本文中浙江省和江苏省数据分别来源于《2010年浙江省统计年鉴》和《2010年江苏省统计年鉴》),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5804元、7375元。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8.77元,人均消费支出4417元。山东省收入和消费支出虽然高于全国水平,但是与苏浙相比还是存在差距。收入是消费的决定因素,收入差距也决定了农村消费支出的差距。
(二)农村居民收支结构有待完善。2009年山东省农村人均总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占比为51.14%,其中来源于第一产业的收入占比为75.73%,第三产业收入占比为17.73%;工资性收入为2496.57元,占总收入比重为40.80%。2009年,浙江和江苏农村人均总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占比分别37.85%和46.91%,其中来源第一产业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3.85%和58.53%,第三产业收入占比分别31.23%和26.64%;工资性收入分别占总收入比重为51.91%和43.49%。从收入结构来看,山东省农村人均收入过度依赖于家庭收入,而且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收入比重低,第三产业发展落后。从支出结构看,2009年山东省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为59.54%,食品支出仍是最主要的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中第一产业生产费用支出占比88.04%,而第二产业生产费用支出占比6.49%,比2008年略有下降(下降了5.15元),第三产业生产费用支出占比为4.90%,仅比2008年增加了14.48元。从中可以看出,第三产业投入很少,农村的第三产业发展仍然处于较低层次,不利于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
(三)农民收支的地域差距明显。从收入来看,2009年,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13299.41元,威海市、烟台市、东营市和潍坊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也超过万元,而菏泽市仅为6512.66元,不到青岛市的1/2。菏泽市、聊城市、泰安市、德州市农村居民收入不足8000元。从支出来看,2009年,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9870.86元,威海市、东营市和潍坊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超过8300元,而德州市和菏泽市仅为4547.12和4864.21元,分别比青岛市低了5323.74元和5006.66元,为山东省最低的两个市,聊城市和泰安市刚刚超过5000元。可以看出,山东省农村人均收入和支出都存在着较大的地域差距。
(四)农村消费环境相对较差。从农村消费环境的角度来看,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农村消费的扩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影响农民购买积极性。部分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制约着市场容量的扩大,一些耐用消费品的使用,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供水条件、供电设施以及道路交通条件差。二是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商品供应体系,农村的购买难问题在许多地方并没有得到解决。对于农村居民来讲,购买大件商品和价值相对较高的商品,一般都会选择到城市购买,这主要是基于在城市购买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以及对当地商家的不信任,这使得本来就不够充足的农村购买力大量地流入城市。三是农村市场销售网络建设不健全。农村缺少规模大、信誉高、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的商业企业,以及农村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造成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没有保障,消费者对农村市场没有信任感,市场的发展不健康。
(五)农村金融服务相对落后。农村金融作为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部门,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山东省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尚不够完备,农村金融体系相对落后,农村居民能享受的金融服务局限于储蓄,缺乏灵活多样的资金融通途径和获取资金的来源。欠发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落后的消费信贷意识,使广大农村居民难以实现基于生命周期假说的消费增长。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滞后和金融服务的匮乏,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限制了农村居民的长期消费水平,也抑制了农村地区的短期消费倾向。
三、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的几点建议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购买力是农村市场的决定性因素,而农民购买力取决于农民收入水平,因此,增加农民收入是开拓农村市场的治本之策。一是支持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在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和农民补贴,确保粮食、油料、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稳产增产的基础上,整合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以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农村现代物流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的农业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把山东省的农业优势转化为工业和服务业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收。二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增强农民增收的动力。三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配套设施改革,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此外,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教育,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
(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有效启动农村消费品市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二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国务院已对试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政策框架是:2009年在全国10%的县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各级财政全额支付。下一步在山东开展试点的地区,财政要安排好补助资金,并加强养老基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四是支持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只要后顾之忧解除了,农民才会放心消费,积极消费,潜力巨大的农村消费品市场就会得到有效启动。
(三)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山东省通过相继实施的“村村通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农村消费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要使农村消费环境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必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农村水、电、路、通讯等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加大电网改造力度、整顿农村电价,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农民对家电的消费,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和大型农机具进入农村创造条件。二是健全农村市场体系,拓宽农村流通渠道,逐步构建以城镇为中心,以农村集贸市场为依托,合理布局的农村商业辐射网络。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物流配送体系,从而减少中间环节,使不法商贩无机可乘。三是建立市场信息网络。通过在乡村一级建立市场信息网络或通过广播电视,使农民了解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搞活农产品流通,改善农民经营效益,更好地指导农民生产和消费。四是加大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对于坑害农村消费者、制假售假、违法生产经营者要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
一是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鼓励金融制度创新。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专业信用合作社,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范围;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二是要鼓励和支持城市金融机构下乡入村,为农民开展贷款业务,贷款利息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执行。三是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进行研究,探讨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的途径和监管办法。四是完善ZF支持农村金融政策,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和发展对农村的金融服务。
作者:田勇 梁洪波 来源:《中外企业家》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