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进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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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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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18:03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0:07
但无论怎样,只要理论中的市场价格P1,P2没有人去决定,那么——

正如你所言,MU1 / P1 = MU2 / P2 就无法形成!

最初的价格由卖方决定,价格一旦确定,就有等边际。
你的误解就在于这一句红字。

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中——单个厂商只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它不报价。

所以,才产生了“报价人制度”

---------------------------------------

但是,如果市场是垄断竞争(这个比较贴近现实市场)、寡头、垄断等市场形式。

那么——价格直接由厂商自己报出。

所以,在这些市场中——不存在“报价人制度”!(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102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1:24:59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18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0:07
但无论怎样,只要理论中的市场价格P1,P2没有人去决定,那么——

正如你所言,MU1 / P1 = MU2 / P2 就无法形成!

最初的价格由卖方决定,价格一旦确定,就有等边际。
你的误解就在于这一句红字。

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中——单个厂商只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它不报价。

所以,才产生了“报价人制度”

---------------------------------------

但是,如果市场是垄断竞争(这个比较贴近现实市场)、寡头、垄断等市场形式。

那么——价格直接由厂商自己报出。

所以,在这些市场中——不存在“报价人制度”!(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问题是,最初的价格从何而来?完全竞争市场是在商品一上市就形成了吗?
完全竞争市场有没有起点?在这个起点,价格由谁来定?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03
进步主义 发表于 2011-6-24 21:30:00
兄弟,这个问题不想再说了。

我真不想影响你建设数学模型的决心,你自己掂量着来。

我属于纯粹的求事实性真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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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30:25
102# pengleigz

所以才有报价人嘛!这个弯很好转呀!

我们不是在谈你心中的经济学,我们只是在谈“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报价人虽然第一次报价喊的可能不准,但他有一个愿望——想实现供求平衡

所以,他能够在报价中调整,直到均衡出现。

105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34:11
103# 进步主义

现在的新理论很多,你没有必要拿一个旧的、简单的理论当真。

它只是一个最简单的理论罢了,但绝不是最好的。

还是一句话——慢慢来。

和你讨论是有意义的,其实你的抱怨我以前也有过,但渐渐也明白了——它真的已经过时了,只适合在教材中当简单案例剖析了。

106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37:41
102# pengleigz

是我笨了,你问的是——完全竞争市场在价格形成之前就诞生了么?

可以这么理解,毕竟,完全竞争的性质是——小厂商众多、产品同质,......

但这个定义和实际价格是否形成无关。

107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1:57:47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30
102# pengleigz

所以才有报价人嘛!这个弯很好转呀!

我们不是在谈你心中的经济学,我们只是在谈“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报价人虽然第一次报价喊的可能不准,但他有一个愿望——想实现供求平衡

所以,他能够在报价中调整,直到均衡出现。
你的意思是,报价人一报价,就是完全竞争市场了?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08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2:00:25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1:37
102# pengleigz

是我笨了,你问的是——完全竞争市场在价格形成之前就诞生了么?

可以这么理解,毕竟,完全竞争的性质是——小厂商众多、产品同质,......

但这个定义和实际价格是否形成无关。
当然,你如果只愿意在假设的前提下讨论问题,完全可以这样理解。
可事实是这样吗?一种产品还未投入市场,完全竞争市场竟然已经先形成了。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09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6-24 22:50:01
108# pengleigz

就事论事,如果说,无数的厂同时同刻计划推出一种同质商品,在此之前,该商品不存在。

那么,完全信息假设将使所有消费者立刻知道这种产品的用处(虽然该商品还未正式生产,样品除外),并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效用体系中去。

此时,该产品的价格,开天辟地第一价——仍让“报价人”报出!

之后,厂商按该价格纷纷计算出自己的最优产量,并上报,但并不慌于生产。

消费者也按该价格申报自己的意愿购买量,但不慌买。

数字汇总到“报价人”处,他会看总量是否平衡,若平衡,准许他们按此生产并交易,否则,撤销此价格,继续再报。

——这是“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勾勒。

为什么厂商不敢自己定价?产品同质!自己定高了,没人会买,自己定低了,确实,需求会变成无穷大,但别的厂如果再降价,自己的需求就又为0了。

于是,大家都听“报价人”的,这样最安全。

---------------------------------------------------------------

如果你的厂推出了一种别人没有的产品,或推出了一种同类但不同质的产品,于是,你们厂面对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时——

你就不应该再运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了,它对你们厂已经不再适用了!

你不要硬把事实和“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拉到一起去。

它本身就脱离实际!

或者说得再明白一些,也许你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运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去考虑事实问题。

它确实如进兄所说——只是个虚幻的天堂(那么不方便,还不如说是地狱)

110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6-24 23:18:16
1、”报价人“显然是不现实的,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可以假设从不完全竞争市场逐步过渡到完全竞争市场,这并不会损害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去考虑事实问题。我之所以提出产品初次投入时的定价问题,是为了说明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价格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2、进兄的主贴是讨论均衡价值论的,我们都认为它是错误的。进兄认为这种错误是根本性的,不能修正的;我认为这种错误是次要的,可以修正的;你认为这种错误可以通过加强假设来避免,但这种假设会使理论更加脱离现实。
3、我想表达的观点是:均衡价值论经过修正,可以很好的解释事实,而不像进兄所说的那样毫无是处,也不像你所说的那样,需要脱离事实的假设来修正。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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